润都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6-09
证券代码:002923 证券简称:润都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4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21
年 6 月 8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6 月 4 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各
位董事发出。会议应到董事 7 人,实到董事 7 人。会议由董事长陈新民先生主持,会
议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鉴于公司实施完成了 2018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2019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和 2020 年
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公司《2019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和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同意对 2019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和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调整;经过调整后,本次 2019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 8.02 元/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
格为 8.98 元/股。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
见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
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审核,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因激励对象离职等原因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同意公司
对离职的 22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159,950 股全部回购注销,
其中回购注销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122,850 股,回购价格为 8.02 元/股,回购注销的
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 37,100 股,回购价格 8.98 元/股;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159,950 股 , 占 回购前 公 司 股本 总 数 的 0.086% ; 公 司 应支 付 的回 购 价 款总 额 为
1,318,415.00 元。公司完成此次回购注销后注册资本将由 185,869,600.00 元变更为
185,709,650.00 元。董事会同意本次回购注销事项,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将按照法规要求继续执行。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
见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同意该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鉴于公司原 22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辞职,因此不再符合激励条件。董事会同意公司
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159,950 股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完成
后 , 公 司 总 股 本 将 由 18,586.96 万 股 变 更 为 18,570.965 万 股 , 注 册 资 本 金 由
185,869,600.00 元变更为 185,709,650.00 元。根据《公司法》相关规定,需对《公司章
程》注册资本金及股份总数进行修订。
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条款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85,869,600.00 元。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85,709,650.00 元。
公司股份总数为 18,570.965 万股,全部为普
第十八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18,586.96 万股,全部为普通股。
通股。
具体变更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登记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同意该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定于 2021 年 6 月 25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对本次董事会、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需提交股东大会的议案进行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
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
立意见。
3. 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
票第三次回购注销相关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