润都股份: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周兵)2022-04-20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周兵)
本人作为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第四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独立董
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
的原则履行职务,积极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在 2021 年的工作中,本人认真参加
公司董事会和列席股东大会,慎重审议董事会和董事会专业委员会的各项提案,
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利用法律专业知识积极为公司发展出谋划策,
规避经营和投资风险,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维护了公司和股
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现将本人 2021 年的工作情况向各位股东及股东代
表作简要汇报:
一、2021年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1年度,公司共召开7次董事会,本人均按时出席,没有委托出席董事会会
议。
2021年公司共召开4次股东大会,本人4次列席股东大会。出席会议时,认
真审议议案,以谨慎的态度提出疑问和建议,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
合法权益。
2021年度,公司召集、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
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等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
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
2021 年度,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本报告期应 以通讯方式 是否连续两次
现场出席董 委托出席董 缺席董事
姓名 参加董事会 参加董事会 未亲自参加董
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会次数
次数 次数 事会会议
周兵 7 2 5 0 0 否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1年度,本人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认真、尽责地履行职
责,参加公司董事会,列席股东大会,参与专业委员会会议。在召开董事会前主
动了解、获取会议资料进行阅读和思考,会上认真审议每个议案,积极参与讨论
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规定和其他两位独立董事一起
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序号 会议时间 会议名称 发表独立意见的事项 独立意见
1. 关于回购注销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及贷款的
2021 年 1 第四届董事会第 议案
1 同意
月 11 日 八次会议 3. 关于全资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贷款并由公司为其
提供担保的议案
4.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3. 关于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
4. 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2021 年 4 第四届董事会第
2 5. 2021 年度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同意
月 22 日 九次会议
6.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7. 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8. 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1. 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
2021 年 6 第四届董事会第
3 2. 关于回购注销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 同意
月8日 十次会议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 关于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2021 年 8 第四届董事会第 同意
4 专项报告
月 25 日 十一次会议
2.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
1. 关于回购注销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
2021 年 12 第四届董事会第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5 同意
月8日 十三次会议 2.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
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1.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
2021 年 12 第四届董事会第 金管理的议案
6 同意
月 24 日 十四次会议
2.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三、董事会下设专业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本人参与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本人努
力学习各委员会的专业知识,积极配合并推动董事会工作。
1. 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19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积极参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关于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条件成就的议案》、
《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
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的制定与讨论,对公司完善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激励体系及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提出建议,对相关事项资料进行审
核,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的职责,对报告期内审议的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2. 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
券法》《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内部审计工作制度》等相关要求,
审核内审部门提交的季度、年度内审工作报告和计划,并提出建议;出席审计委
员会会议,勤勉尽责,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本人积极参与审计委员
会和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监督并跟进定期财务报告审计工作进度;审阅了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及贷
款、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
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会计政策的变更、年度报告、利润分配等
事项;本人对以上议案的审议均给予赞成的意见。
3. 在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担任委员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
司章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参与公司副总经理、内审
负责人任职资格的讨论,认真履行委员会工作职责,积极关注董事、独立董事、
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等事项,并均给予赞成的意见。
四、实地考察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利用参加董事会、列席股东大会和
实地考察等时间,对公司进行了数次现场考察,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有了比较深入
的了解和认识。通过参加会议、相关部门的沟通,监督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
议的执行、生产经营活动、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和财务运行等方面的情况。在本报
告期内本人对公司的现场检查中未发现公司存在异常情形和重大缺陷的情况。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2021年履职期间,本人不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同时利用自己的法
律专业知识,在公司经营过程中提出建议,避免一定的法律风险;加深对相关法
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认识和理解,以切实增强对公司和投资
者利益的保护能力,督导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保证信息披露真实、
准确、公正、公平、完整,保障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上市公司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公司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规范
运作,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无重大关联交易,
无对外担保的情况;主要负责人等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良好;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等
对信息披露的要求,公司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且合法合规。本人无
其他建议。
七、其他工作情况
1. 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 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 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
电子邮件:zb.zhoubing@hotmail.com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周 兵
2022 年 4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