润都股份: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2023-04-27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TANWEN)
本人作为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第四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
则,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列席公司股东大会,认真审议各
项议案,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
立客观的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
作用。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
本人自 2019 年 5 月 23 日起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经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第二十五次会议、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本人自 2020 年
3 月 30 日起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现将本人 2022 年度任职期间履行
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总结如下:
一、参加会议情况
1.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2年度,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认真审
阅会议材料,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决策发挥
了积极的作用。
2022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要求,重大事项均履
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对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
票。
2022 年度,公司共召开 6 次董事会会议。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 6 次董
事会,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本报告期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
委托出席董 缺席董事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
姓名 应参加董 董事会次 式参加董
事会次数 会次数 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事会次数 数 事会次数
TANWEN 6 0 6 0 0 否
2. 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2次股东大会,本人任职期间共有2次股东大会,本
人列席股东大会2次,因出差缺席股东大会0次。出席会议时,认真审议议案,
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报告
期内,本人认真了解公司日常经营情况,审议各项会议议案,根据专业知识作出
独立、客观的判断,与其他两位独立董事一起对公司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了
如下独立意见:
序号 会议时间 会议名称 发表独立意见的事项 独立意见
1.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3.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4.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5.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6.2022 年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7.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 同意
信及贷款的议案
2022 年 4 第四届董事会第 8.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
月 19 日 十五次会议 9.关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以及预
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
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
10.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授权董事会
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
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
11.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
的情况、无对外担
外担保情况
保、不存在对外违规
提供担保的情况
1.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及回购
2022 年 6 第四届董事会第 价格的议案
2 同意
月9日 十六次会议
2.关于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的议案
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
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
2022 年 8 第四届董事会第 1.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
3 的情况、无对外担
月 25 日 十七次会议 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保、不存在对外违规
提供担保的情况
2022 年 11 第四届董事会第 1.关于全资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贷款并
4 同意
月3日 十九次会议 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2022 年 11 第四届董事会第 1.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5 同意
月 17 日 二十次会议 2.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三、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1. 战略委员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共召开了3次战略委员会,本人积极关注公司2022年战略目标,
对经营目标的制定是否考虑了市场因素及符合公司实际发展战略进行了论证,对
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公司2022年经营计划、公司2022年下半年经营计划进
行了审议,认为其符合公司实际发展战略,是非常必要及可行的。本人任职期间,
积极参与讨论,并对战略委员会事项均投了赞成票。
2. 提名委员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共召开了 1 次提名委员会,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的主任委员,认
真履行委员会工作职责,积极关注根据公司董事、独立董事、总经理等高级管理
人员任职资格及程序等事项的科学性、合法性及合规性。任职期间,本人认真履
行了相关职责,对公司副总经理候选人、董事会秘书候选人任职资格的议案进行
了审议,并对提名委员会审议的事项均投了赞成票。
四、进行现场考察的情况
2022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通过对公司信息披露的
关注、查看公司的文件以及和公司高管的长期沟通,积极了解公司的发展战略、
生产经营状况、对外投资、内控制度建设及执行、董事会决议执行等情况,同时,
密切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行业经验,
有针对性地为公司的发展战略、投资决策、内部管理等工作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
议。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作的工作
1.加强自身学习,加深对各项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的学习,关注法人治理
结构和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等方面的认识和理解,提高对公司和中小投资者
合法权益的保护意识,提高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
意见和建议,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中小股东
权益的思想意识。
2.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
公司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均要求公司事先提供相关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必
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提出自己的建议并讨论,在此基础上利用自身的医药
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
性,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3.任职期间,积极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能严格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的相关规定,在 2022 年度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
六、上市公司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公司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18修
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规范运作,完善内部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
建立了良好的内控机制。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
况,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的情况。本人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内部控制等暂无其
他建议。
七、其他事项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
本人的联系方式:uscnwt @163.com
特此公告。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TANWEN
2023年0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