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25 证券简称:盈趣科技 公告编号:2018-090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完成了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 权与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18年7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 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 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 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同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 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 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公司<2018年股 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 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意见。 (二)2018年7月11日至2018年7月20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 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通过内部公示系统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 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18年7月21日,公司监事会披 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 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三)2018年7月26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 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权日/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 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限 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2018年7月27日,公司董事会披露了《2018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及《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四)2018年8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 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首 次授予条件业已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权/授予日符合相 关规定。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 (一)标的股票种类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标的股票为公司普通股A股股票。 (二)标的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 本公司A股普通股。 (三)行权/授予价格 本次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54.81元/份,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27.41元/股。 (四)授权/授予日 本次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的授权/授予日为2018年8月22日。 (五)授予对象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287名,其中股票期权授予人数282 名,限制性股票授予人数268名。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分配情况如下: 1、股票期权 获授的股票 占本计划授予 占本计划公告日 序号 姓名 职务 期权数量 股票期权 股本总额 (万份) 总数的比例 的比例 董事、副总经理、 1 杨明 3.00 1.32% 0.01% 董事会秘书 2 林先锋 董事、副总经理 3.00 1.32% 0.01% 3 王战庆 董事、副总经理 2.00 0.88% 0.01% 4 李金苗 财务总监 2.00 0.88% 0.01%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167.45 73.62% 0.36% (278 人) 预留部分 50.00 21.98% 0.11% 合计(282 人) 227.45 100.00% 0.50%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 2、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 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由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提出、独立董 事及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 当次激励对象相关信息。 2、限制性股票 获授的限制 占本计划授予 占本计划公告日 序号 姓名 职务 性股票数量 限制性股票 股本总额 (万股) 总数的比例 的比例 董事、副总经理、董 1 杨明 10.00 2.73% 0.02% 事会秘书 2 林先锋 董事、副总经理 10.00 2.73% 0.02% 3 王战庆 董事、副总经理 5.00 1.36% 0.01% 4 李金苗 财务总监 10.00 2.73% 0.02%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301.95 82.28% 0.66% (264 人) 预留部分 30.00 8.17% 0.07% 合计(268 人) 366.95 100.00% 0.81%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 2、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 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由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提出、独立董 事及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 当次激励对象相关信息。 (六)有效期、等待/限售期和行权/解除限售安排 1、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为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首次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所有 股票期权行权或注销和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个月。 2、等待/限售期 (1)股票期权 本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分三次行权,对应的等待期分别为自股票期权授予登 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股票期 权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等待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行权事宜,未满足行权条 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2)限制性股票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分别为自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 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 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 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3、行权/解除限售安排 (1)股票期权 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满12个月后,激励对象应 在未来36个月内分三次行权。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表所示: 行权期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自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 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登记 20% 第一个行权期 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 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登记 40% 第二个行权期 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 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登记 40% 第三个行权期 完成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若预留部分在2018年授出,则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 安排与首次授予部分保持一致;若预留部分在2019年授出,则预留授予的股票期 权的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自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 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 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登记 50% 第一个行权期 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 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 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登记 50% 第二个行权期 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2)限制性股票 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满12个月后,激励对象 应在未来36个月内分三次解除限售。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表所 示: 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自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20%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 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40%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 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40%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 当日止 若预留部分在2018年授出,则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 除限售时间安排与首次授予部分保持一致;若预留部分在2019年授出,则预留授 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自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50%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 当日止 自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50%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 当日止 (七)行权/解除限售的业绩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行权/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解除 限售考核年度为2018—2020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公 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 以 2015-2017 年营业收入平均值为基数,2018 年营业 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51%;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 以 2015-2017 年营业收入平均值为基数,2019 年营业 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88%;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 以 2015-2017 年营业收入平均值为基数,2020 年营业 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109%; 若预留部分在2018年授出,则预留部分业绩考核目标与首次授予部分一致; 若预留部分在2019年授出,则预留部分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 以 2015-2017 年营业收入平均值为基数,2019 年营业 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88%; 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 以 2015-2017 年营业收入平均值为基数,2020 年营业 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109%; 若公司业绩考核未达到上述条件,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行权的股票 期权均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 司回购注销。 2、业务单元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可行权/解除限售的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权益数量与其所 属业务单元上一年度的业绩考核挂钩,根据各业务单元的业绩完成情况设置不同 的业务单元层面的行权/解除限售比例(X),具体业绩考核要求按照公司与各业 务单元签署的《业务单元业绩承诺协议书》执行。 3、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可行权/解除限售的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数量同时与其个 人上一年度的绩效考核挂钩,具体比例依据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具 体如下: 个人上一年度考核结果 优秀(A)/良好(B) 合格(C) 不合格(D) 个人行权/解除限售比例(Y) 100% 80% 0 (1)股票期权 公司发生上述第(4)条规定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不合格的情形时,当期可 行权数量注销;若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合格,则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行权数量= 个人当年计划行权数量×业务单元层面行权比例(X)×个人行权比例(Y)。 激励对象按照个人当年实际行权数量行权,考核当年不能行权的股票期权, 由公司注销。 (2)限制性股票 公司发生上述第(4)条规定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不合格的情形时,当期可 解除限售数量回购注销;若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合格,则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解 除限售数量=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数量×业务单元层面解除限售比例(X)×个 人解除限售比例(Y)。 激励对象按照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数量解除限售,考核当年不能解除限售 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八)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与股东大会通过的激励计划的差异情况 1、鉴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确定的3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拟向其授予的共计0.30万份股票期权 /0.70万股限制性股票。根据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 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的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数量 进行了调整。本次调整后,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人数由291名变更为288名,其 中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激励对象人数由286名变更为283名,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 票激励对象人数由272名变更为269名;其中,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178.55 万份变更为178.25万份,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338.45万股变更为337.75 万股。 2、公司董事会确定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的授权日/授予日后,在后续办理缴 款验资的过程中,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拟向其授予的共计 0.80万份股票期权/0.80万股限制性股票。因此,本次实际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288名变更为287名,其中实际授予的股票期权激励对象人数由283名变更为282 名,实际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人数由269名变更为268名;其中,实际授予 的股票期权数量由178.25万份变更为177.45万份,实际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337.75万股变更为336.95万股。 除此之外,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及其所获授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的数量、 价格与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一致。 三、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8 年 9 月 5 日出具了致同验字(2018) 第 350ZB0046 号验资报告,对公司截止至 2018 年 9 月 3 日止新增注册资本及实 收资本情况进行了审验,认为:截至 2018 年 9 月 3 日止,公司已收到 268 名限 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缴纳出资款人民币 92,357,995.00 元,其中增加股本人民币 3,369,500.00 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 88,716,796.89 元(已扣除不含税发行费人 民币 271,689.11 元),全部以人民币货币资金出资。 公司本次增资前的注册资本人民币 455,160,000.00 元,实收资本(股本)人 民币 455,160,000.00 元,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18 年 1 月 10 日出具致同验字(2018)第 350ZA0001 号验资报告。截至 2018 年 9 月 3 日止,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人民币 458,529,500.00 元,实收资本(股本) 人民币 458,529,500.00 元。 四、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 2018 年 8 月 22 日,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 2018 年 09 月 18 日。 五、股票期权代码、期权简称 期权代码:037789 期权简称:盈趣 JLC1 六、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证券类别 股份数量 股权激励定 比例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 向增发股票 一、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380,410,000 83.58% 3,369,500 383,779,500 83.70% 高管锁定股 250,000 0.05% 0 250,000 0.05% 首发前限售 380,160,000 83.52% 0 380,160,000 82.91% 股权激励限售股 0 0 3,369,500 3,369,500 0.73%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74,750,000 16.42% 0 74,750,000 16.30% 三、股份总数 455,160,000 100.00% 3,369,500 458,529,500 100.00%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七、每股收益摊薄情况 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按新股本 458,529,500 股摊薄计算, 2017 年度每股收益为 2.15 元。 八、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股份上市日前 6 个月买卖本公司 股票的情况 经公司自查,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股份上市 日前 6 个月无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九、授予前后对公司控股股东的影响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 455,160,000 股增加至 458,529,500 股,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持股比例发生变动。公司控股股东深圳万利 达电子工业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前的 49.70%减少 至 49.33%,其仍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 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十、公司增发限制性股票所筹集的资金的用途 公司本次增发限制性股票所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特此公告。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09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