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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盈趣科技:关于参与投资设立智能物联产业基金的进展公告2020-12-16  

                        证券代码:002925              证券简称:盈趣科技        公告编号:2020-120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投资设立智能物联产业基金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投资概况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0 年 03 月 26
日、2020 年 04 月 2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2019 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投资设立智能物联产业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
公司与招商致远资本投资有限公司、招商证券投资有限公司等共同投资设立产业
基金,该产业基金目标募集规模不低于 50,000 万元,公司拟用自有资金认缴出
资 25,000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03 月 28 日、2020 年 04 月 22 日披
露的《关于参与投资设立智能物联产业基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025)及《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34)。
    近日,公司与合作各方正式签署了《厦门招商盈趣智能物联基金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之有限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同时厦门招商盈趣
智能物联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招商盈趣智能物联基金”)注册
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并领取了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现
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二、《营业执照》基本情况

    名称:厦门招商盈趣智能物联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00MA357U2Q2W
    住所: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象屿路 93 号厦门国际航运中
心 C 栋 4 层 431 单元 H(该住所仅限作为商事主体法律文书送达地址)
    执行事务合伙人:招商致远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委派代表:柯瑾)
    类型:非法人商事主体【有限合伙企业】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
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登记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2020 年 12 月 14 日
   经营期限:自 2020 年 12 月 14 日至 2029 年 12 月 13 日

    三、《合伙协议》的主要内容

    1、名称:厦门招商盈趣智能物联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具体以市场监
督管理局核准的名称为准)。
    2、地址: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象屿路 93 号厦门国际航运
中心 C 栋 4 层 431 单元 H
    3、经营范围:股权投资业务;投资咨询业务;为企业提供管理咨询、投资
咨询服务(以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为准)
   4、存续期限:基金存续期七年,其中前四年为投资期,后三年为回收期。
存续期限根据《合伙协议》之约定可相应缩短。为本合伙企业的经营需要,经全
体合伙人同意,可以延长基金存续期,每次延长 1 年,最多延长 2 次。
   5、合伙人情况:
    合伙企业由7个合伙人组成,其中普通合伙人1个,有限合伙人6个,全体合
伙人认缴出资总额为50,050万元。普通合伙人为招商致远资本投资有限公司,营
业执照号码:91110000694958693A,法定代表人:邓晓力,住所:北京市西城
区月坛南街1号院3号楼15层1501。合伙企业各合伙人出资情况如下:

     类别                合伙人名称        认缴出资(万元)       占比

  普通合伙人    招商致远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1,000             2.00%
                招商证券投资有限公司                  16,200         32.36%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5,000         49.95%
                厦门象屿创业投资管理有限
                                                       5,000         10.00%
                公司
  有限合伙人
                林松华                                 2,000             4.00%
                孔巍                                        600          1.20%
                苏州融盈共创股权投资合伙
                                                            250          0.49%
                企业(有限合伙)
                  合计                                50,050             100%


    6、投资范围:围绕智能物联的相关行业进行投资,包括但不限于消费物联网、
车联网、工业互联网三大领域;其他股权投资项目。

    7、投资决策机构:招商盈趣智能物联基金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以下简称
“投委会”),投委会根据《合伙协议》相关约定在其职权范围内对拟投资项目
或投资退出进行审议表决,投委会由五名委员组成。投委会对由其决定的投资项
目,以召开会议或书面表决的方式进行表决,取得投委会全体委员五分之四(4/5)
及以上同意的,管理公司方可实施该投资项目。
    8、管理费:在本合伙企业的投资期和回收期内,每年按全体合伙人认缴出
资总额的百分之二(2%)计提管理费,其中每日管理费为全体合伙人出资总额
的百分之二(2%)/365。
    9、收入分配:本合伙企业的收入来源包括但不限于利息、股息、红利、转
让对被投资企业投资的转让所得、被投资企业清算所得或其他基于项目投资取得
的收入,在扣除本合伙企业就该等收入应缴纳的税费、合伙企业应向退伙合伙人
支付的退伙金额(如有)以及合理的费用后,即为本合伙企业的可分配收入。来
源于本合伙企业的可分配收入,应在每次取得后,按如下顺序和方式进行分配:
    (1)返还全体合伙人在该项目对应之实缴出资额:百分之百(100%)返还
截止到分配时点本合伙企业全体合伙人的已投入基金的实缴出资额,直至各合伙
人均收回其在该基金中对应的实缴出资额;
    (2)支付全体合伙人的回报:如在完成上述(1)项分配后还有资金剩余,
则百分之百(100%)向全体合伙人进行分配,由全体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
享有,直至全体合伙人已投入基金的实缴出资额实现百分之八(8%)的年业绩
比较标准(单利,按照从付款通知之到账日期起算到投资成本分配时点为止);
    (3)支付管理公司追赶收益:如在完成上述(2)项分配后还有资金剩余,
则应向管理公司支付追赶收益,直至管理公司实现的追赶收益合计达到上述(2)
中全体合伙人实现的回报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25%);
    (4)超额收益及绩效管理收益:如在完成上述(3)项支付后还有资金剩余,
则其中的百分之八十(80%)归于全体合伙人,由全体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
享有;百分之二十(20%)作为绩效管理收益归于管理公司。
    本合伙企业发生亏损时,由有限合伙人按照各自的认缴出资比例承担有限责
任,普通合伙人对本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公司将根据基金的后续进展情况,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合作各方签署的《厦门招商盈趣智能物联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
有限合伙协议》;
    2、厦门招商盈趣智能物联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营业执照》。

    特此公告。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 年 12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