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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趣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1-06  

                         证券代码:002925        证券简称:盈趣科技            公告编号:2021-002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于 2021 年 1 月 4 日在厦门市海沧区东孚西路 100 号盈趣科技创新产业园 4 号楼
 501 会议室以现场会议与通讯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0 年 12 月
 29 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
 全体董事均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
 议由公司董事长林松华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举手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逐项表
 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
 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
 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
 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
 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拟定了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对该事项出具
 了法律意见书,公司独立财务顾问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独立财
 务顾问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摘要》,其中《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同时刊登在《证券时
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二、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
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股权
激励计划”、“《激励计划(草案)》”)的顺利进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
的实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公司《2021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
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1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三、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提
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本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
下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
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和授予价
格、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
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
    4)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解除限售条件进行审查确认,
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5)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解除限售;
    6)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解除限售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
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除限售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
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7)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限售事宜;
    8)授权董事会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等的相关规定办理本激励计划的变
更与终止等程序性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回购注销
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办理已身故的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
制性股票继承事宜,终止本激励计划;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
等变更与终止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决议
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9)授权董事会对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
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
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
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0)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
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部门、监管机
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
政府部门、监管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
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
有行为。
   (3)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财务顾问、收款银
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激励计划或《公
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
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四、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修
订<员工购房借款管理办法>部分条款的议案》。
    公司《员工购房借款管理办法》自运行以来,有效缓解了员工购房压力,帮
助员工解决基本的住房困难问题。为了更好地吸引和留住关键岗位核心人才,优
化人才队伍建设,确保公司中长期战略规划的达成,综合考虑公司办公地址变化
及员工实际购房需求,董事会同意对《员工购房借款管理办法》第五条关于申请
人拟购买的房屋地址及面积相关条件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
修订后的《员工购房借款管理办法(2021 年 1 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修
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部分条款的议案》。
    为加强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拟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进行修订完善,对部分条款进行相应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2021 年 1 月)》。
    六、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继
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增加公
司收益,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日常经营的前提下,董事会同意
公司(含子公司,下同)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5,0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
不超过人民币 180,00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计划购买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的理财产品(但使用闲置募集
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还需满足保本要求)。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在前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提请
股东大会授权当值总裁及其授权人士在前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
相关法律文件,由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出具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
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继续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七、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开
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为有效规避和防范外汇市场风险,董事会同意公司管理层提交的《关于开展
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并同意公司 2021 年开展总金额不超过
80,000.00 万美元的远期结售汇交易业务。业务期间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一年内有效。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当值总裁及其授权人士签署相关交易
文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出具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
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开展远期结售
汇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和《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八、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召
开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 2021 年 1 月 21 日(星期四)下午 15:00 在厦门市海沧区
东孚西路 100 号盈趣科技创新产业园 4 号楼 501 会议室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
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截至 2021 年 1 月 14 日(股
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因
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并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
本公司股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
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01 月 0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