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趣科技:关于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和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2021-01-30
证券代码:002925 证券简称:盈趣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4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和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合计注销7名原激励对
象持有的1.84万份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占注销前公司总股本0.0040%;本
次合计回购注销3名原激励对象持有的3.06万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占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0.0067%。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25.41元/
股,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18.60元/股,回购价款共计77.0736万元。
2、截至2021年1月29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
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注销及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已办理完成。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
公司总股本由45,880.9088万股变更为45,878.2388万股。
一、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程序
(一)2018年7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2018年股
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
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
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
进行核实并出具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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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18年7月11日至2018年7月20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
象的姓名和职务通过内部公示系统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
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18年7月21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监事会
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
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三)2018年7月26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
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
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权日/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
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
全部事宜。2018年7月27日,公司董事会披露了《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
告》及《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
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四)2018年8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
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首次授予条件
业已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权日/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
会对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于2018年9
月18日完成了相关的授予登记工作,并披露了《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五)2019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
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
立意见,同意公司注销282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未达到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35.49万份
和回购注销268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67.39万股。
(六)2019年4月22日,公司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
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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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2019年6月2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和部分限制性股票
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
司本次股票期权注销及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已于2019年6月26日办理完成。
(八)2019年7月24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与第三届监
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
独立意见,认为预留授予条件业已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权日
/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
意见。公司于2019年9月19日完成了相关的授予登记工作,并披露了《关于2018年股
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九)2019年9月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
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和
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
表了独立意见。
(十)2019年9月25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
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
告》。
(十一)2019年12月2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和部分限制性股
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
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注销及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已于2019年12月25日办理完成。
(十二)2020年3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
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
权和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
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十三)2020年4月21日,公司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
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十四)2020年7月2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和部分限制性股
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
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注销及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已于2020年7月28日办理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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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2020年9月1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
分第二个可行权/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可行权/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
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
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2020年9月25日,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
售期和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首次
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和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
(十六)2020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和回购
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
独立意见。
(十七)2020年11月17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
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
的公告》。
二、本次股票期权注销及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回购价格及定价
依据
(一)股票期权注销及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原因
根据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八章公司/激
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中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辞退)而离职,
自情况发生之日,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已获授但
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
现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及预留授予部分激励
对象中杨连池、魏孝伟、骆秋萍、林建艺、陈小丽、袁杰、彭建勇共计7名原激励对
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董事会拟对杨连池、魏孝伟、骆秋萍、林建艺、陈小丽、袁杰、彭建勇共计7名原激
励对象所持有的股票期权1.84万份进行注销,对杨连池、魏孝伟、骆秋萍共计3名原
激励对象所持有的限制性股票3.06万股进行回购注销。
(二)股票期权注销的数量和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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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注销首次授予部分杨连池、魏孝伟原2名激励对象持有的1.04万份已授予但
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本次注销预留授予部分骆秋萍、林建艺、陈小丽、袁杰、彭建
勇原5名激励对象持有的0.80万份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本次回购注销首次授予部分杨连池、魏孝伟原2名激励对象持有的2.96万股已授
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本次回购注销预留授予部分骆秋萍原1名激励对象
持有的0.1万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因此,本次合计注销首次授予部分及预留授予部分共计7名原激励对象持有的
1.84万份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本次合计回购注销首次授予部分及预留授予
部分共计3名原激励对象持有的3.06万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三)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价格及定价依据
因公司2018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方案,以总股本45,852.95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 10 股 派 10.00 元 ( 含 税 ) 现 金 股 利 ; 公 司 2019 年 度 权 益 分 派 实 施 方 案 , 以
455,382,53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00元(含税)现金股利。按照《激
励计划(草案)》第五章“股权激励计划具体内容”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
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
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具体调整方法
及调整后的回购注销价格如下:
P=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
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首次授予部分2名原激励对象所持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调整为25.41元/股。预留
授予部分1名原激励对象所持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调整为18.60元/股。公司本次回购
注销限制性股票的总金额为77.0736万元。回购资金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
2020年9月25日,公司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
和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满足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采用自主行
权模式。截至2021年1月27日,激励对象已行权71.9088万份股票期权,公司总股本由
2020年9月24日的45,809.0000万股增加至2021年1月27日的45,880.9088万股。
2021年1月28日,激励对象共行权0.39万份股票期权。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
司总股本由2021年1月27日的45,880.9088万股减少至2021年1月28日的45,878.2388万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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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 占总股本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占总股本
(股) 比例(%) (股) (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27,441,599 5.98 -30,600 27,410,999 5.97
其中:高管锁定股 25,975,299 5.66 0 25,975,299 5.66
股权激励限售股 1,466,300 0.32 -30,600 1,435,700 0.31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431,367,489 94.02 3,900 431,371,389 94.03
三、股份总数 458,809,088 100.00 -26,700 458,782,388 100.00
注:本次变动前后股本结构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2021 年 1 月 27 日及 2021
年 1 月 28 日《发行人股本结构表(按股份性质统计)》数据予以统计。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股权
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四、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股票期权注销及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
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
股东创造价值。
特此公告。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01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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