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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盈趣科技: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2021-09-10  

                        证券代码:002925           证券简称:盈趣科技         公告编号:2021-119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

                   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符

合解除限售 条件的 激 励对象共计 247 名, 可解除限售 的限制 性 股票数量为

216.9540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2775%;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个

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130名,可解

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5.0750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321%。

    2、本次限制性股票办理完解除限售手续后,在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相

关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盈趣科技”)于2021

年9月8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

可行权/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可行权/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上市公

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

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董

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限售

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247名激励对象可解除限售共计

216.9540万股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
                                   1
已经成就,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130名激励对象可解除限售共计25.0750万股限制

性股票数量。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程序

    (一)2018年7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

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

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

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

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

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

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

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意见。

    (二)2018年7月11日至2018年7月20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

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通过内部公示系统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

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18年7月21日,公司监事会披

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

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三)2018年7月26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

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权日/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

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限

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2018年7月27日,公司董事会披露了《2018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及《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2
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四)2018年8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

次及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

为首次授予条件业已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权日/授予日

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

查意见。公司于2018年9月18日完成了相关的授予登记工作,并披露了《关于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五)2019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和回

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

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注销282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未达到行权条件的

股票期权35.49万份和回购注销268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的

限制性股票67.39万股。

    (六)2019年4月22日,公司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

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

公告》。

    (七)2019年6月2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和部分限制性

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

确认,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注销及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已于2019年6月26日办

理完成。

    (八)2019年7月24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与第三

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

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预留授予条件业已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

效,确定的授权日/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

                                  3
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于2019年9月19日完成了相关的授予登记工作,

并披露了《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登记完成的

公告》。

    (九)2019年9月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

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

票期权和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

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十)2019年9月25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

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减资暨

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十一)2019年12月2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和部分限制

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

核确认,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注销及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已于2019年12月25

日办理完成。

    (十二)2020年3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与第三届

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

的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

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十三)2020年4月21日,公司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

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

债权人的公告》。

    (十四)2020年7月2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和部分限制

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

核确认,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注销及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已于2020年7月28日

办理完成。

    (十五)2020年9月1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

                                  4
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可行权/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

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可行权/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

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2020年9月25日,首次授予部

分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和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

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和预留授予部分股

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

    (十六)2020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

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

权和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

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十七)2020年11月17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

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减资暨

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十八)2021年1月3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和部分限制

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

核确认,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注销及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已于2021年1月29日

办理完成。

    (十九)2021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

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

票期权行权价格和数量的议案》《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

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注销和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

性股票回购注销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十)2021年5月12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

的股票期权注销和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议案》,并披

                                  5
 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二十一)2021年7月3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和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经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注销及限制

 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已于2021年7月30日办理完成。

       (二十二)2021年9月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与第四届监

 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可行权/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股

 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可行权/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

 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关于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

 说明

       (一)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1、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三个限售期即将届满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的限

 售期分别为自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首次授予部

 分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为自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

 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

 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解除限售比例为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40%。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2018年9月18日,公司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三个限售期将于2021年9月17日届满。

       2、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解除限售期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方可解除
 限售:

序号                        解除限售条件                              成就情况
       盈趣科技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
 1
       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
                                           6
序号                         解除限售条件                                  成就情况
       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
       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
       选;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
 2                                                                 情形,满足解除限售条
       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件。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经审计,公司 2020 年
                                                                   营     业   收   入   为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5,310,252,592.77 元 ,
 3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以 2015-2017 年营业   较 2015-2017 年营业收
       收入平均值为基数,2020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109%。        入 平 均 值 增 长
                                                                   170.19%,满足解除限
                                                                   售条件。
       业务单元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根据公司与各业务单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与其所属业        元签署的《业务单元业
       务单元上一年度的业绩考核挂钩,根据各业务单元的业绩完        绩承诺协议书》,2020
 4
       成情况设置不同的业务单元层面的解除限售比例(X),具体       年度各业务单元业绩
       业绩考核要求按照公司与各业务单元签署的《业务单元业绩        考核已达标,可解除限
       承诺协议书》执行。                                          售比例均为 100%。
                                                                   248 名激励对象中:
                                                                   (1)1 名激励对象因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同时与其个人      格,公司将回购注销其
       上一年度的绩效考核挂钩,具体解除限售比例依据激励对象个人    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
 5     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具体如下:                                售的限制性股票;
         个人上一年度                                              (2)247 名激励对象
                       优秀(A)/良好(B) 合格(C) 不合格(D)
           考核结果
                                                                   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
         个人解除限售
                             100%            80%         0%        优秀(A)/良好(B),
           比例(N)
                                                                   本次解除限售比例均
                                                                   为 100%。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激励计划》中规定的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
                                            7
 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并根据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授权,同意按照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首次授予

 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事宜。

       (二)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1、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即将届满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若在

 2019年授出,则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分别为自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

 日起12个月、24个月。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为自预留授予

 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限制性股

 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解除限售比例为获授

 限制性股票总数的50%。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2019年9月20日,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于2021年9月19日届满。

       2、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解除限售期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方可解除
 限售:

序号                              解除限售条件                           成就情况
       盈趣科技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
       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
 1     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形,满足解除限售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   条件。
       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
 2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   述情形,满足解除
       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限售条件。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
       的;

                                           8
序号                            解除限售条件                              成就情况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经审计,公司 2020
                                                                     年 营 业 收 入 为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5,310,252,592.77
 3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以 2015-2017 年营业收   元 , 较 2015-2017
       入平均值为基数,2020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109%。            年营业收入平均值
                                                                     增长 170.19%,满足
                                                                     解除限售条件。
                                                                     根据公司与各业务
       业务单元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单元签署的《业务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与其所属业务
                                                                     单元业绩承诺协议
       单元上一年度的业绩考核挂钩,根据各业务单元的业绩完成情
 4                                                                   书》,2020 年各业务
       况设置不同的业务单元层面的解除限售比例(X),具体业绩考
                                                                     单元业绩考核已达
       核要求按照公司与各业务单元签署的《业务单元业绩承诺协议
                                                                     标,可解除限售比
       书》执行。
                                                                     例均为 100%。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同时与其个人上一    130 名激励对象个
       年度的绩效考核挂钩,具体解除限售比例依据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    人绩效考核结果为
 5     核结果确定,具体如下:                                        优秀(A)/良好(B),
         个人上一年度                                                本次解除限售比例
                       优秀(A)/良好(B) 合格(C) 不合格(D)
           考核结果
                                                                     均为 100%。
         个人解除限售
                              100%           80%         0%
           比例(N)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激励计划》中规定的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

 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并根据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授权,同意按照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预留授予

 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事宜。

       三、本次可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及可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数量

       (一)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三个限售期可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激励

 对象及可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数量

       本次符合可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为247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

 票数量为216.9540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2775%,具体如下:

                                                                          单位:万股



                                          9
                                   获授的                                      本次可解    剩余未解
                                               第一期已          第二期已
                                   限制性                                      除限售的    除限售的
序号     姓名         职务                     解除限售          解除限售
                                   股票数                                      限制性股    限制性股
                                                   的数量         的数量
                                     量                                         票数量      票数量
 1       杨明     董事、当值总裁      17.00                 0           6.80        6.80              0
 2      林先锋    董事、轮值总裁      17.00                 0           6.80        6.80              0
 3      王战庆    董事、轮值总裁       8.50                 0           3.40        3.40              0
                  董事会秘书、
 4      李金苗                        17.00                 0           6.80        6.80              0
                    财务总监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
                                   482.8850                 0     193.1540      193.1540              0
          骨干(243人)

          合计(247人)            542.3850                 0     216.9540      216.9540              0

       注:1、上表中不包括 1 名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的原激励对象。
           2、上表中限制性股票数量均已根据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方案的实施情况作相应调整。
       (二)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可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激励

对象及可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数量

       本次符合可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为130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

票数量为25.0750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321%,具体如下:

                                                                                         单位:万股
                                                     第一期已解         本次可解除       剩余未解除
                                   获授的限制
序号      姓名        职务                           除限售的数         限售的限制       限售的限制
                                   性股票数量
                                                            量          性股票数量       性股票数量
  1       杨明    董事、当值总裁            0.85                0.425           0.425             0

  2      林先锋   董事、轮值总裁            0.85                0.425           0.425             0

  3      王战庆   董事、轮值总裁            0.85                0.425           0.425             0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
                                          47.600            23.800             23.800             0
        务)骨干(127人)
          合计(130人)                   50.150            25.075             25.075             0
       注:1、上表中限制性股票数量均已根据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方案的实施情况作相应调整。

       四、关于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一)首次授予部分

       自2018年7月11日公司披露《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10
至本公告日,首次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因自愿放弃认购、第一期业绩未达标、

离职、公司权益分派等原因造成了激励人数和激励数量的变动,公司董事会及时

履行了相关手续:

   1、2018年8月2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向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公告》,由于3名激励对象因个

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拟向其授予的共计0.70万股限制性股票,本次调整后,

首次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人数由272名变更为269名,首次授予部分的

限制性股票数量由338.45万股变更为337.75万股。

   2、2018年9月1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由于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

拟向其授予的共计0.80万股限制性股票,本次调整后,首次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

票激励对象人数由269名变更为268名,首次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337.75

万股变更为336.95万股。

   3、2019年6月2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和部分限制性股票

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由于2018年业绩目标未达成,公司对当期可申请解除限

售的相应比例的限制性股票67.39万股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首

次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人数依旧为268名,首次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

票数量由336.95万股变更为269.56万股。

   4、2019年12月2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和部分限制性股

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由于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6人离职,公司对其已获

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32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首次

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人数由268名变更为262名,首次授予部分的限制

性股票数量由269.56万股变更为267.24万股。

   5、2020年7月2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和部分限制性股票

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由于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7人离职,公司对其已获授

但尚未解除限售的3.84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首次授

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人数由262名变更为255名,首次授予部分的限制性

股票数量由267.24万股变更为263.40万股。

                                  11
   6、2020年9月1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

条件成就的公告》,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数量为131.62万股,剩

余尚未解除限售数量为131.78万股。

   7、2021年1月3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和部分限制性股票

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由于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2人离职,公司对其已获授

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96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首次授

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人数由255名变更为253名,剩余尚未解除限售数量

由131.78万股变更为128.82万股。

   8、2021年4月15日,公司披露了《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以

459,733,78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0元人民币现金(含

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7股,本次权益分派已于2021年4

月21日实施完毕。根据《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

关规定, 首次授予部分剩余尚未解除限售数量由 128.82万股变更为 218.994

(128.82*(1+0.7))万股。

   9、2021年7月3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和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由于首次授予部

分激励对象5人离职,公司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564万股限制性股票回

购注销(经2020年度权益分派,前述原5名激励对象注销持有已授予但尚未解除

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0.92万股调整为1.564万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首次授

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人数由253名变更为248名,剩余尚未解除限售数量

由218.994万股变更为217.43万股。

   10、截至本公告日,由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有部分人员因离职不再具

备激励资格,其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为0.476万股(经2020年度权益分派,

前述激励对象拟注销持有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0.28万股调整

为0.476万股),拟在后续由公司安排时间进行回购注销,因此本次2018年股权

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部分激励对象人数由248

人调整为247人,剩余尚未解除限售数量为216.954万股,本次可解除限售数量为

                                   12
216.954万股。

   (二)预留授予部分

   自2019年7月25日公司披露《关于向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公告》至本公告日,预留授予部

分的限制性股票因自愿放弃认购、离职、公司权益分派等原因造成了激励人数和

激励数量的变动,公司董事会及时履行了相关手续:

   1、2019年7月2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向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135名激励对象授予30.00万股限制性股票。

   2、2019年9月1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预留部分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由于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

公司拟向其授予的共计0.40万股限制性股票,本次调整后,预留授予部分的限制

性股票激励对象人数由135名变更为131名,预留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30.00万股变更为29.60万股。

   3、2020年9月1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

条件成就的公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数量为14.75万股,剩

余尚未解除限售数量为14.85万股。

   4、2021年1月3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和部分限制性股票

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由于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1人离职,公司对其已获授

但尚未解除限售的0.1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预留授

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人数由131名变更为130名,剩余尚未解除限售数量

由14.85万股变更为14.75万股。

   8、2021年4月15日,公司披露了《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以

459,733,78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0元人民币现金(含

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7股,本次权益分派已于2021年4

月21日实施完毕。根据《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

关规定,预留授予部分剩余尚未解除限售数量由14.75万股变更为25.075(14.75*

                                  13
(1+0.7))万股。因此本次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部分限制

性股票解除限售部分激励对象人数仍为130人,剩余尚未解除限售数量为25.075

万股,本次可解除限售数量为25.075万股。

   除上述事项外,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内容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

在差异。

   五、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是否成就情况及激励对象名

单进行了核查,认为247名激励对象满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三个限售期

解除限售条件。因此,本次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

三个限售期可解除限售人员为247人,可解除限售股数为216.9540万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

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是否成就情况及激励对象名

单进行了核查,认为130名激励对象满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

解除限售条件。因此,本次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

二个限售期可解除限售人员为130人,可解除限售股数为25.0750万股。

    本次可解除限售激励对象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

《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激励对象在考核年度内考核结果达到要求,本次解除限售条件

已成就,我们同意办理本次解除限售事项。

    六、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

    1、公司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实

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条件,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未发生规定中

的不得解除限售的情形。

    2、本次首次授予部分可解除限售的247名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部分可解除限

售的130名激励对象已满足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其作为公司

                                  14
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及预留授予部分第

二个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各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

解除限售安排(包括解除限售条件等事项)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

董事会审议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4、本次解除限售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安排。

    七、监事会核查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条件已

经成就,本次首次授予部分可解除限售的247名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部分可解除

限售的130名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按照《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的相关规定办理解除限售所需的全部事宜。

    八、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和限制性

股票第三个行权期/限售期及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行权期/限

售期的行权/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本次行权及解除限售事项以及本次股票期权

行权价格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

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本次行权及解除限售事项已获得

必要的授权和批准。本次行权及解除限售事项尚需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

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办理信息披露、登记结算等相

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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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独立财务顾问的专业意见

    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出具《关于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以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

个行权期可行权及限售期可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认为:截

至报告出具日,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

以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及限售期可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且已

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管理办法》以及公

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期行

权/解除限售尚需按照《管理办法》及《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在规定期限

内进行信息披露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办理相应后续手续。

    十、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关于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期和预留部分第二期行权和解除限售事

项的法律意见书;

    5、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以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

行权期可行权及限售期可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09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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