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趣科技: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2021-09-10
证券代码:002925 证券简称:盈趣科技 公告编号:2021-118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股票期权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
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可行权的激
励对象共计 260 人,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112.6896 万份,占目前公司总股
本比例为 0.1442%;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可行
权的激励对象共计 162 人,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39.6950 万份,占目前公司
总股本比例为 0.0508%。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每份 30.48 元,预
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每份 21.88 元。
2、满足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将采用自主行权模式。
3、本次可行权股票期权若全部行权,公司股份仍具备上市条件。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盈趣科技”)于 2021
年 9 月 8 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
三个可行权/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可行权/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上市
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
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董事会
认为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三个
行权条件已经成就,符合行权条件的 260 名激励对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1
112.6896 万份;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条件已经成就,符合行权条件
的 162 名激励对象共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39.6950 万份。现将有关事项说
明如下:
一、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程序
(一)2018年7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
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
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
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
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
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
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
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意见。
(二)2018年7月11日至2018年7月20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
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通过内部公示系统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
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18年7月21日,公司监事会披
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
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三)2018年7月26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
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权日/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
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限
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2018年7月27日,公司董事会披露了《2018年第二
2
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及《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四)2018年8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
次及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
为首次授予条件业已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权日/授予日
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
查意见。公司于2018年9月18日完成了相关的授予登记工作,并披露了《关于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五)2019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和回
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
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注销282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未达到行权条件的
股票期权35.49万份和回购注销268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的
限制性股票67.39万股。
(六)2019年4月22日,公司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
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
公告》。
(七)2019年6月2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和部分限制性
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
确认,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注销及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已于2019年6月26日办
理完成。
(八)2019年7月24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与第三
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
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预留授予条件业已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
3
效,确定的授权日/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
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于2019年9月19日完成了相关的授予登记工作,
并披露了《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登记完成的
公告》。
(九)2019年9月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
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
票期权和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
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十)2019年9月25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
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减资暨
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十一)2019年12月2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和部分限制
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
核确认,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注销及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已于2019年12月25
日办理完成。
(十二)2020年3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与第三届
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
的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
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十三)2020年4月21日,公司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
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
债权人的公告》。
(十四)2020年7月2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和部分限制
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
核确认,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注销及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已于2020年7月28日
办理完成。
4
(十五)2020年9月1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
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可行权/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
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可行权/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
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2020年9月25日,首次授予部
分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和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
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和预留授予部分股
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
(十六)2020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
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
权和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
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十七)2020年11月17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
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减资暨
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十八)2021年1月3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和部分限制
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
核确认,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注销及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已于2021年1月29日
办理完成。
(十九)2021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
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
票期权行权价格和数量的议案》《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
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注销和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
性股票回购注销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十)2021年5月12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
5
的股票期权注销和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议案》,并披
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二十一)2021年7月3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和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经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注销及限制
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已于2021年7月30日办理完成。
(二十二)2021年9月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与第四届监
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可行权/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股
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可行权/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
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关于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说明
1、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三个等待期即将届满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股票期权分三次
行权,对应的等待期分别自股票期权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
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为自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登记完成之日起
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行权比例为获授股票期权总量的40%。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登记完成日为2018年9月18日,公司本次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三个等待期将于2021年9月17日届满。
2、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说明
行权期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方可行权:
序号 行权条件 成就情况
盈趣科技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
1 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满足行权条件。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
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6
序号 行权条件 成就情况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
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
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
2
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情形,满足行权条件。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经审计,公司 2020 年
营 业 收 入 为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5,310,252,592.77 元 ,
3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以 2015-2017 年营业收入平 较 2015-2017 年营业收
均值为基数,2020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109%。 入 平 均 值 增 长
170.19%,达到行权条
件。
根据公司与各业务单
业务单元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元签署的《业务单元业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与其所属业务单元上
绩承诺协议书》,2020
4 一年度的业绩考核挂钩,根据各业务单元的业绩完成情况设置不
年度各业务单元业绩
同的业务单元层面的可行权比例(X),具体业绩考核要求按照
考核均已达标,可行权
公司与各业务单元签署的《业务单元业绩承诺协议书》执行。
比例均为 100%。
261 名激励对象中: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1)1 名激励对象因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同时与其个人上一年 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
度的绩效考核挂钩,具体行权比例依据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 格,公司将注销其已获
果确定,具体如下: 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
5
个人上一年度 期权;(2)260 名激励
优秀(A)/良好(B) 合格(C) 不合格(D)
考核结果 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
个人行权比例 果为优秀(A)/良好
100% 80% 0%
(N) (B),本次可行权比例
均为 100%。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激励计划》中规定的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
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并根据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
7
同意按照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首次授予部分
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事宜。
(二)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说明
1、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二个等待期即将届满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股票期权若在2019
年授出,则预留授予部分的股票期权分二次行权,对应的等待期分别自股票期权
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为自预留
授予的股票期权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的股票期
权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行权比例为获授股票期权
总量的50%。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登记完成日为2019年9月20日,公司本次
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二个等待期将于2021年9月19日届满。
2、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说明
行权期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方可行权:
序号 行权条件 成就情况
盈趣科技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
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
1 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满足行权条件。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
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
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 激 励对象 未发生前 述
2
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情形,满足行权条件。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8
序号 行权条件 成就情况
经审计,公司 2020 年
营 业 收 入 为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5,310,252,592.77 元,较
3 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以 2015-2017 年营业收入平
2015-2017 年营业收入
均值为基数,2020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109%。
平均值增长 170.19%,
达到行权条件。
根 据公司 与各业务 单
业务单元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元签署的《业务单元业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与其所属业务单元上
绩承诺协议书》,2020
4 一年度的业绩考核挂钩,根据各业务单元的业绩完成情况设置不
年 度各业 务单元业 绩
同的业务单元层面的可行权比例(X),具体业绩考核要求按照公
考核均已达标,可行权
司与各业务单元签署的《业务单元业绩承诺协议书》执行。
比例均为 100%。
163 名激励对象中:
(1) 名激励对象因离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同时与其个人上一年 公 司将注 销其已获 授
度的绩效考核挂钩,具体行权比例依据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 但 尚未行 权的股票 期
5 果确定,具体如下: 权;
个人上一年度 (2)162 名激励对象个
优秀(A)/良好(B) 合格(C) 不合格(D)
考核结果
人 绩效考 核结果为 优
个人行权比例
100% 80% 0% 秀(A)/良好(B),本
(N)
次可行权比例均为
100%。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中规定的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并根据公司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按照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事宜。
三、本次行权股票来源、行权的具体安排
本次股票期权行权股票的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
(一)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的具体安排
1、股票期权简称:盈趣JLC1。
2、股票期权代码:037789。
3、本次符合可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260人。
4、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112.6896万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1442%。
9
5、期权行权价格:30.48元。
6、行权方式:自主行权。
公司自主行权承办证券公司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办券商已在业务承
诺书中承诺其向公司和激励对象提供的自主行权业务系统完全符合自主行权业
务操作及相关合规性要求。
7、期权行权期限:具体可行权时间为公司在有关机构手续办理完成之后确
定,届时将另行发布自主行权提示性公告。
8、可行权日: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
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二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9、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本次可行权数量分配情况如下:
单位:万份
剩余未 本次可行 本次可行
第一期 第二期
获授的 本次可行 开放行 权数量占 权数量占
序 已开放 已开放
姓名 职务 股票期 权的股票 权的股 授予的股 目前总股
号 行权的 行权的
权数量 期权数量 票期权 票期权数 本的比例
数量 数量
数量 量比例(%) (%)
1 杨明 董事、当值总裁 5.10 0 2.04 2.04 0 40.00 0.0026
2 林先锋 董事、轮值总裁 5.10 0 2.04 2.04 0 40.00 0.0026
3 王战庆 董事、轮值总裁 3.40 0 1.36 1.36 0 40.00 0.0017
董事会秘书、
4 李金苗 3.40 0 1.36 1.36 0 40.00 0.0017
财务总监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
264.7240 0 105.8896 105.8896 0 40.00 0.1355
务)骨干(256人)
合计(260人) 281.7240 0 112.6896 112.6896 0 40.00 0.1442
注:1、上表中不包括 1 名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的原激励对象。
2、上表中股票期权数量均已根据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
案的实施情况作相应调整。
(二)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的具体安排
10
1、股票期权简称:盈趣JLC2。
2、股票期权代码:037832。
3、本次符合可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162人。
4、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39.6950万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508%。
5、期权行权价格:21.88元。
6、行权方式:自主行权。
公司自主行权承办证券公司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办券商已在业务承
诺书中承诺其向公司和激励对象提供的自主行权业务系统完全符合自主行权业
务操作及相关合规性要求。
7、期权行权期限:具体可行权时间为公司在有关机构手续办理完成之后确
定,届时将另行发布自主行权提示性公告。
8、可行权日: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
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二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9、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本次可行权数量分配情况如下:
单位:万份
剩余未 本次可行 本次可行
第一期
获授的 本次可行 开放行 权数量占 权数量占
已开放
序号 姓名 职务 股票期 权的股票 权的股 授予的股 目前总股
行权的
权数量 期权数量 票期权 票期权数 本的比例
数量
数量 量比例(%) (%)
1 杨明 董事、当值总裁 2.55 1.275 1.275 0 50.00 0.0016
2 林先锋 董事、轮值总裁 2.55 1.275 1.275 0 50.00 0.0016
3 王战庆 董事、轮值总裁 2.55 1.275 1.275 0 50.00 0.0016
董事会秘书、
4 李金苗 2.21 1.105 1.105 0 50.00 0.0014
财务总监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
69.53 34.7650 34.7650 0 50.00 0.0445
务)骨干(158人)
11
剩余未 本次可行 本次可行
第一期
获授的 本次可行 开放行 权数量占 权数量占
已开放
序号 姓名 职务 股票期 权的股票 权的股 授予的股 目前总股
行权的
权数量 期权数量 票期权 票期权数 本的比例
数量
数量 量比例(%) (%)
合计(162人) 79.39 39.6950 39.6950 0 50.00 0.0508
注:1、上表中不包括 1 名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的原激励对象。
2、上表中股票期权数量均已根据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
案的实施情况作相应调整。
四、关于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一)首次授予部分
自2018年7月11日公司披露《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至本公告日,首次授予部分的股票期权因自愿放弃认购、第一期业绩未达标、离
职、公司权益分派等原因造成了激励人数和激励数量的变动,公司董事会及时履
行了相关手续:
1、2018年8月2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向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公告》,由于3名激励对象因个
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拟向其授予的共计0.30万份股票期权,本次调整后,首
次授予部分的股票期权激励对象人数由286名变更为283名,首次授予部分的股票
期权数量由178.55万份变更为178.25万份。
2、2018年9月1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由于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
拟向其授予的共计0.80万份股票期权,本次调整后,首次授予部分的股票期权激
励对象人数由283名变更为282名,首次授予部分的股票期权数量由178.25万份变
更为177.45万份。
3、2019年6月2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和部分限制性股票
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由于2018年业绩目标未达成,公司对当期可申请行权的
相应比例的股票期权35.49万份进行注销,本次注销完成后,首次授予部分的股
票期权激励对象人数依旧为282名,首次授予部分的股票期权数量由177.45万份
变更为141.96万份。
12
4、2019年12月2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和部分限制性股
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由于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7人离职,公司对其已获
授但尚未开放行权的2.64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本次注销完成后,首次授予部
分的股票期权激励对象人数由282名变更为275名,首次授予部分的股票期权数量
由141.96万份变更为139.32万份。
5、2020年7月2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和部分限制性股票
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由于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7人离职,公司对其已获授
但尚未开放行权的2.80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本次注销完成后,首次授予部分
的股票期权激励对象人数由275名变更为268名,首次授予部分的股票期权数量由
139.32万份变更为136.52万份。
6、2020年9月1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
就的公告》,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开放行权数量为68.18万份,剩余尚未
开放行权数量为68.34万份。
7、2021年1月3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和部分限制性股票
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由于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2人离职,公司对其已获授
但尚未开放行权的1.04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本次注销完成后,首次授予部分
的股票期权激励对象人数由268名变更为266名,剩余尚未开放行权数量由68.34
万份变更为67.30万份。
8、2021年4月15日,公司披露了《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以
459,733,78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0元人民币现金(含
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7股,本次权益分派已于2021年4
月21日实施完毕。根据《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
关规定,需对股票期权数量进行调整,因此首次授予部分剩余尚未开放行权数量
由67.30万份调整为114.41(67.30*(1+0.7))万份。
9、2021年7月3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和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由于首次授予部
分激励对象5人离职,公司对其已获授但尚未开放行权的1.2444万份股票期权进
13
行注销(经2020年度权益分派,前述原5名激励对象注销持有已授予但尚未开放
行权的股票期权由0.732万份调整为1.2444万份),本次注销完成后,首次授予部
分的股票期权激励对象人数由266名变更为261名,首次授予部分剩余尚未开放行
权的股票期权数量由114.41万份变更为113.1656万份。
10、截至本公告日,由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有部分人员因离职不再具
备激励资格,其尚未开放行权的股票期权为0.476万份(经2020年度权益分派,
前述激励对象拟注销持有已授予但尚未开放行权的股票期权由0.28万份调整为
0.476份),拟在后续由公司安排时间进行注销,因此本次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可行权部分激励对象人数将由261人调整为
260人,剩余尚未开放行权数量为112.6896万份,本次可行权数量为112.6896万份。
(二)预留授予部分
自2019年7月25日公司披露《关于向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公告》至本公告日,预留授予部
分的股票期权因自愿放弃认购、离职、公司权益分派等原因造成了激励人数和激
励数量的变动,公司董事会及时履行了相关手续:
1、2019年7月2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向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176名激励对象授予49.00万份股票期权。
2、2019年9月1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预留部分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由于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
公司拟向其授予的共计0.80万份股票期权,本次调整后,预留授予部分的股票期
权激励对象人数由176名变更为172名,预留授予部分的股票期权数量由49.00万
份变更为48.20万份。
3、2020年7月2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和部分限制性股票
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由于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2人离职,公司对其已获授
但尚未开放行权的0.20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本次注销完成后,预留授予部分
的股票期权激励对象人数由172名变更为170名,预留授予部分的股票期权数量由
48.20万份变更为48.00万份。
14
4、2020年9月1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
就的公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开放行权数量为23.60万份,剩余尚未
开放行权数量为24.40万份。
5、2021年1月3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和部分限制性股票
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由于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5人离职,公司对其已获授
但尚未开放行权的0.80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本次注销完成后,首次授予部分
的股票期权激励对象人数由170名变更为165名,剩余尚未开放行权数量由24.40
万份变更为23.60万份。
6、2021年4月15日,公司披露了《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以
459,733,78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0元人民币现金(含
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7股,本次权益分派已于2021年4
月21日实施完毕。根据《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
关规定,需对股票期权数量进行调整,因此预留授予部分剩余尚未开放行权数量
由23.60万份调整为40.12(23.60*(1+0.7))万份。
7、2021年7月3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和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由于预留授予部
分激励对象2人离职,公司对其已获授但尚未开放行权的0.255万份股票期权进行
注销(经2020年度权益分派,前述激励对象注销持有已授予但尚未开放行权的股
票期权由0.15万份调整为0.255万份),本次注销完成后,首次授予部分的股票期
权激励对象人数由165名变更为163名,预留授予部分的股票期权数量由40.12万
份变更为39.865万份。
8、截至本公告日,由于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有部分人员因离职不再具
备激励资格,其尚未开放行权的股票期权为0.17万份(经2020年度权益分派,前
述激励对象拟注销持有已授予但尚未开放行权的股票期权由0.1万份调整为0.17
万份),拟在后续由公司安排时间进行注销,因此本次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
性股票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可行权部分激励对象人数由163人调整为162人,剩
余尚未开放行权数量为39.695万份,本次可行权数量为39.695万份。
15
除上述事项外,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
存在差异。
五、公司历次权益分派对股票期权行权相关参数的调整情况
公司于2019年4月25日披露了《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以总股本
458,529,5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0元人民币现金(含
税),本次权益分派已于2019年5月6日实施完毕。
公 司 于 2020 年 4 月 24 日 披 露 了 《 2019 年 年 度 权 益 分 派 实 施 公 告 》 , 以
455,382,53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0元人民币现金(含
税),本次权益分派已于2020年4月30日实施完毕。
公 司 于 2021 年 4 月 15 日 披 露 了 《 2020 年 年 度 权 益 分 派 实 施 公 告 》 , 以
459,733,78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0元人民币现金(含
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7股,本次权益分派已于2021年4
月21日实施完毕。
1、行权价格调整
根据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若在
激励对象行权前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
缩股等事项,应对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1)派息
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为正数。
(2)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P=P0÷(1+n)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n 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比率;P 为
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因此:经2018年度权益分派,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首次
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每份54.81元调整为每份53.81元。经2019年度权
16
益分派,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行权
价格由每份53.81元调整为每份52.81元。经2020年度权益分派,2018年股票期权
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每份52.81元调整
为每份30.48元。
因此:经2019年度权益分派,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预留
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每份39.19元调整为每份38.19元。经2020年度权
益分派,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行权
价格由每份38.19元调整为每份21.88元。
2、期权数量调整
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
行权价格和数量的议案》,首次授予部分剩余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由809,712
份调整为1,376,510份,预留授予部分剩余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由281,400份
调整为478,380份。调整说明如下:
根据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若在
激励对象行权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
股等事项,应对股票期权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Q=Q0×(1+n)
其中:Q0为调整前的股票期权数量;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比率(即
每股股票经转增的股票数量);Q为调整后的股票期权数量。
因此:经2020年度权益分派,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首次
授予部分剩余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由809,712份调整为1,376,510份(调整后
的股票期权数量若与实际行权数量存在差异,系因采用循环进位方式处理A股零
碎股所致);预留授予部分剩余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由281,400份调整为
478,380份。
六、本次股票期权行权对公司相关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1、对公司股权结构和上市条件的影响
17
本次行权对公司股权结构不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会
发生变化。本次行权期结束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2、对公司经营能力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的激励对象人数为260人,股票
期权总量为112.6896万份;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的激励对
象人数为162人,股票期权总量为39.6950万份,共计可行权期权数量为152.3846
万份。如果本次可行权期权全部行权,公司净资产将会增加约4,303.3056万元,
其中:总股本增加152.3846万股,计152.3846万元;资本公积增加约4,150.9210
万元。同时将影响和摊薄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具体影响数据以经
会计师审计的数据为准。
3、选择自主行权模式对股票期权定价及会计核算的影响
公司在授权日采用Black-Scholes模型来计算期权的公允价值。根据股票期权
的会计处理方法,在授权日后,不需要对股票期权进行重新估值,即行权模式的
选择不会对股票期权的定价造成影响。股票期权选择自主行权模式不会对股票期
权的定价及会计核算造成实质影响。
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三个及预
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不会对公司当年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
响。
七、本次行权专户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计划
本次行权所募集的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八、激励对象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安排和缴纳方式
激励对象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由激励对象自行承担,所得税的缴纳采用公
司代扣代缴的方式。
九、不符合条件的股票期权的处理方式
1、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必须在规定的行权期内行
权,在本次行权期未行权或未全部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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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于离职的激励对象,其已获授但尚未开放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按后
续安排进行注销。
3、本次实施激励计划的其他激励对象均满足此次行权条件。
十、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告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
明
经公司自查,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杨明先生、王战庆先
生、林先锋先生及高级管理人员李金苗先生在本次公告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情
况如下:
杨明先生于2021年5月25日合计卖出公司股票60,000股,林先锋先生于2021
年4月26日至2021年5月12日期间合计卖出公司股票170,000股,王战庆先生于
2021年5月17日至2021年5月25日期间合计卖出公司股票221,010股,在本次公告
前6个月杨明先生、王战庆先生及林先锋先生未买入公司股票。李金苗先生于2021
年9月7日合计买入公司股票404,600股,在本次公告前6个月未卖出公司股票。
十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是否成就情况及激励对象名单进行
了核查,认为260名激励对象满足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
因此,本次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三个行
权期可行权人员为260人,可行权股票期权为112.6896万份。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
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是否成就情况及激励对象名单进行
了核查,认为162名激励对象满足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
因此,本次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二个行
权期可行权人员为162人,可行权股票期权为39.6950万份。
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激励对象在考核年度内考核结果达到要求,本次行权条件已成就,我
19
们同意办理本次行权事项。
十二、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
1、公司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实
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条件,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未发生规定中
的不得行权的情形。
2、本次首次授予部分可行权的260名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部分可行权的162
名激励对象已满足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行权条件,其作为公司2018年股票期
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可
行权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各激励对象股票期权的行
权安排(包括行权期限、行权条件、行权价格等事项)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本次董事会审议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4、公司不存在向本次行权的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
资助的计划或安排,本次行权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股票期权行权的安排。
十三、监事会核查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的条件已经成
就,本次首次授予部分可行权的260名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部分可行权的162名激
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按照《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的相关规定办理行权所需的全部事宜。
十四、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20
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和限制性
股票第三个行权期/限售期及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行权期/限
售期的行权/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本次行权及解除限售事项以及本次股票期权
行权价格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
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本次行权及解除限售事项已获得
必要的授权和批准。本次行权及解除限售事项尚需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
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办理信息披露、登记结算等相
关事宜。
十五、独立财务顾问的专业意见
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出具《关于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以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
个行权期可行权及限售期可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认为:截
至报告出具日,公司 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
个以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及限售期可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且
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管理办法》以及
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期
行权/解除限售尚需按照《管理办法》及《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在规定期
限内进行信息披露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办理相应后续手续。
十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关于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期和预留部分第二期行权和解除限售事
项的法律意见书;
5、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
21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以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
行权期可行权及限售期可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09 月 10 日
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