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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盈趣科技: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已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2021-10-09  

                        证券代码:002925           证券简称:盈趣科技           公告编号:2021-126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已到期
                   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注销首次授予部分12
名激励对象和预留授予部分3名激励对象合计持有的121,210份已获授但到期尚未行权
的股票期权,占注销前公司总股本0.0155%;

    2、截至2021年10月8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
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注销事宜已办理完成。

      一、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程序

    (一)2018年7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
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2018年股票期
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
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
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
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
实并出具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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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2018年7月11日至2018年7月20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
象的姓名和职务通过内部公示系统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
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18年7月21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监事会
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
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三)2018年7月26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
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批
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权日/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
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
事宜。2018年7月27日,公司董事会披露了《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及《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
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四)2018年8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
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首次授予条件业
已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权日/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
对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于2018年9月
18日完成了相关的授予登记工作,并披露了《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五)2019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
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
立意见,同意公司注销282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未达到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35.49万份
和回购注销268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67.39万股。
    (六)2019年4月22日,公司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
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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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2019年6月2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和部分限制性股票
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
司本次股票期权注销及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已于2019年6月26日办理完成。
   (八)2019年7月24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与第三届监
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
独立意见,认为预留授予条件业已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权日
/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
意见。公司于2019年9月19日完成了相关的授予登记工作,并披露了《关于2018年股
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九)2019年9月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
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和
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
表了独立意见。
   (十)2019年9月25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
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
告》。
   (十一)2019年12月2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和部分限制性股
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
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注销及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已于2019年12月25日办理完成。
   (十二)2020年3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
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
权和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
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十三)2020年4月21日,公司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
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十四)2020年7月2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和部分限制性股
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
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注销及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已于2020年7月28日办理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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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五)2020年9月1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
分第二个可行权/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可行权/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
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
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2020年9月25日,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
和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首次授予
部分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和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
   (十六)2020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和回购
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
独立意见。
   (十七)2020年11月17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
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
的公告》。
   (十八)2021年1月3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和部分限制性股
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
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注销及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已于2021年1月29日办理完成。
   (十九)2021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
权价格和数量的议案》《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
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注销和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议
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十)2021年5月12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
期权注销和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
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二十一)2021年7月3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和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经中国证券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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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注销及限制性股票回购注
销事宜已于2021年7月30日办理完成。
   (二十二)2021年9月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部分第三个可行权/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可行权/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
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2021年9月24日,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三个
限售期和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
2021年9月29日,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和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二
个行权期可行权。
   (二十三)2021年9月1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部分第二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已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注销的议
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本次股票期权注销的原因、数量

   2020年9月2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股票期权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
性公告》,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
期实际可行权期限为2020年9月25日至2021年9月17日。截至前述行权期限届满之日,
首次授予部分有12名激励对象持有的82,960份股票期权尚未行权,预留授予部分有3
名激励对象持有的38,250份股票期权尚未行权,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和《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
对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到期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三、股票期权注销完成情况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上述共计121,210份股
票期权注销事宜已于2021年10月8日办理完毕。

    四、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股票期权注销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
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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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此公告。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0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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