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趣科技: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2022-03-04
证券代码:002925 证券简称:盈趣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2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合计回购注销1名原激
励对象持有的4,760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占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
本的0.0006%,回购价格为14.36元/股,回购价款共计68,353.60元。
2、截至2022年3月3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
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已办理完成。本次回购注销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中123,760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同时实施,因此2018年和2021年股权激励
计划合计回购注销128,520股限制性股票。前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完成后,公
司总股本由782,429,033股减少至782,300,513股。
一、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程序
(一)2018年7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
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2018年股票期
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
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
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
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
实并出具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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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18年7月11日至2018年7月20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
象的姓名和职务通过内部公示系统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
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18年7月21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监事会
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
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三)2018年7月26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
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批
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权日/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
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
事宜。2018年7月27日,公司董事会披露了《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及《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
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四)2018年8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
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首次授予条件业
已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权日/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
对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于2018年9月
18日完成了相关的授予登记工作,并披露了《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五)2019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
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
立意见。
(六)2019年4月22日,公司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
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并于2019年4月23日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
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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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2019年6月2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和部分限制性股票
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
司本次股票期权注销及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已于2019年6月26日办理完成。
(八)2019年7月24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与第三届监
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
独立意见,认为预留授予条件业已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权日
/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
意见。公司于2019年9月19日完成了相关的授予登记工作,并披露了《关于2018年股
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九)2019年9月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
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和
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
表了独立意见。
(十)2019年9月25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
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于2019年9月26日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减资
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十一)2019年12月2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和部分限制性股
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
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注销及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已于2019年12月25日办理完成。
(十二)2020年3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
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
权和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
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十三)2020年4月21日,公司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
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并于2020年4月22日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
知债权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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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2020年7月2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和部分限制性股
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
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注销及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已于2020年7月28日办理完成。
(十五)2020年9月1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
分第二个可行权/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可行权/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
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
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2020年9月25日,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
和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首次授予
部分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和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
(十六)2020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和回购
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
独立意见。
(十七)2020年11月17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
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于2020年11月18日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
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十八)2021年1月3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和部分限制性股
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
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注销及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已于2021年1月29日办理完成。
(十九)2021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
权价格和数量的议案》《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
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注销和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议
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十)2021年5月12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
期权注销和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议案》,并于2021年5月
13日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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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一)2021年7月3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和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经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注销及限制性股票回购注
销事宜已于2021年7月30日办理完成。
(二十二)2021年9月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部分第三个可行权/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可行权/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
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2021年9月24日,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三个
限售期和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
2021年9月29日,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和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二
个行权期可行权。
(二十三)2021年9月1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部分第二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已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注销的议
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十四)2021年10月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已到期未行权的股票
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
司本次股票期权注销事宜已于2021年10月8日办理完成。
(二十五)2021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
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注销的议案》《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议案》。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十六)2021年10月2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经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注销事宜已于2021年10
月28日办理完成。
(二十七)2021年11月18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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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议案》,并于2021年11月19日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
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二、本次股票期权注销及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回购价格及定价
依据
(一)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原因
根据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八章公司/激
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中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辞退)而离职,
自情况发生之日,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
注销。
现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中1名原激
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董事会拟对1名原激励对象所持有的限制性股票
4,760股进行回购注销。
(二)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数量
因公司2020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方案,以459,733,78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
派10.00元(含税)现金股利,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7股。按照
《激励计划(草案)》第五章“股权激励计划具体内容”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
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事项,公司应对尚未
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具体调整方法及调整后的回购
注销数量如下:
Q=Q0×(1+n)
其中:Q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数量;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比率(即
每股股票经转增的股票数量);Q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本次回购注销首次授予部分1名原激励对象持有的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
性股票由2,800股调整为4,76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006%。
(三)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价格及定价依据
因公司2018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方案,以总股本45,852.95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 10 股 派 10.00 元 ( 含 税 ) 现 金 股 利 ; 公 司 2019 年 度 权 益 分 派 实 施 方 案 , 以
45,538.253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已回购的股份数
量270.747万股及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3.84万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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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 10 股 派 10.00 元 ( 含 税 ) 现 金 股 利 。 公 司 2020 年 度 权 益 分 派 实 施 方 案 , 以
459,733,78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00元(含税)现金股利,同时以资本
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7股。按照《激励计划(草案)》第五章“股权激励计
划具体内容”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
生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
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具体调整方法及调整后的回购注销价格如下:
1、派息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
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2、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P=P0÷(1+n)
其中: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P 0为每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n
为每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后增加的股票数量)。
首次授予部分1名原激励对象所持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调整为14.36((27.41-
1.00-1.00-1.00 ) / (1+0.7 ) ) 元 / 股 。 公 司 本 次 回 购 注 销 限 制 性 股 票 的 总 金 额 为
68,353.60元。本次用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资金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
本次回购注销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123,760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
同时实施,因此2018年和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合计回购注销128,520股限制性股票。
前 次限 制 性 股 票 回 购 注 销 手 续 完 成 后 , 公 司 总 股 本 由 782,429,033 股 减 少 至
782,300,513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 占总股本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占总股本
(股) 比例(%) (股) (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47,526,962 6.07 -128,520 47,398,442 6.06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734,902,071 93.93 0 734,902,071 93.94
三、股份总数 782,429,033 100.00 -128,520 782,300,513 100.00
注:本次变动前后股本结构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2022 年 3 月 1 日、2022
年 3 月 2 日《发行人股本结构表(按股份性质统计)》数据予以统计。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股权
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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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股票期权注销及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
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
股东创造价值。
特此公告。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03 月 0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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