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25 证券简称:盈趣科技 公告编号:2022-139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的通知情况: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已于2022年10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 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二)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 2022年11月03日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2022年11月03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1月03 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 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1月03日上午9:15至2022年11月03日下 午15:00的任意时间。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厦门市海沧区东孚西路100号盈趣科技创新产业 园3号楼836会议室 (四)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五)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六)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林松华先生 二、会议出席情况 1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计 37 人,代表股份 529,184,315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67.6024%。其中: (一)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9 人,代表股份 465,964,589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59.5262%。 (二)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身份已经由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认证,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28 人,代表股份 63,219,726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8.0762%。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本次会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林 先锋先生因公出差未能参加会议,委托董事杨明先生代为出席。福建至理律师事 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本次股 东大会议案的审议及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部分条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24,569,69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1280%;反对 4,614,61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72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58,605,10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7007%;反对 4,614,61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2993%;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部分条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24,565,29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1271%;反对 4,619,01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729%;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58,600,70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6937%;反对 4,619,01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2 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3063%;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部分条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24,565,29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1271%;反对 4,619,01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729%;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58,600,70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6937%;反对 4,619,01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3063%;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部分条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24,565,29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1271%;反对 4,619,01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729%;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58,600,70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6937%;反对 4,619,01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3063%;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29,179,26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990%;反对 5,0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63,214,67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20%;反对 5,0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 之二以上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业绩考核目标的议 案》。 3 表决结果:同意 525,890,53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3776%;反对 3,293,77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224%;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59,925,94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7900%;反对 3,293,77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21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 之二以上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律师魏吓虹和陈宓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为本次股 东大会出具了如下见证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和《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均具有合法资格,本次股 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出席会议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11 月 4 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