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盈趣科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11-15  

                         证券代码:002925          证券简称:盈趣科技       公告编号:2022-144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的通知情况: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已于2022年10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
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二)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 2022年11月14日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2022年11月14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1月14
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
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1月14日上午9:15至2022年11月14日下
午15:00的任意时间。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厦门市海沧区东孚西路100号盈趣科技创新产业
园3号楼806会议室

    (四)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五)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六)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林松华先生

    二、会议出席情况

                                    1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计 36 人,代表股份 542,585,963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69.3144%。其中:
   (一)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9 人,代表股份 465,964,589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59.5262%。
   (二)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身份已经由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认证,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27 人,代表股份 76,621,374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9.7883%。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本次会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林
先锋先生因公出差未能参加会议,委托董事杨明先生代为出席。福建至理律师事
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本次股
东大会议案的审议及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
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议案》。
   关联股东陈建成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542,238,7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983%;反对 5,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0%;弃权 3,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7%。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76,274,12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79%;反对 5,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1%;弃权 3,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
之二以上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42,576,7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2
的 99.9983%;反对 5,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0%;弃权 3,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7%。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76,612,1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80%;反对 5,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0%;弃权 3,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
之二以上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律师魏吓虹和陈宓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为本次股
东大会出具了如下见证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和《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均具有合法资格,本次股
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出席会议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11 月 15 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