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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泰永长征: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发行保荐书2018-01-30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发行保荐书


                               声      明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具体负责本次证券发行项目的保荐代表人已根据《公
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
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出具本发行保
荐书,并保证本发行保荐书及其附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一、本次证券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证券发行的保荐机构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或“本保荐机构”)


    (二)本次证券发行的保荐机构工作人员情况

    1、负责本次证券发行的保荐代表人姓名及其执业情况
    武鑫,男,保荐代表人,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管理学硕士。2011
年开始从事投资银行业务,现任广发证券投资银行部深圳业务二部总经理助理;曾
先后负责或参与全志科技 IPO 项目,文化长城重大资产重组项目,欧菲光非公开发
行项目,并参与过多家公司的改制辅导项目,具有较丰富的投资银行业务从业经验。

    沈杰:男,保荐代表人,经济学硕士。2008 年开始从事投资银行业务,曾主
持完成中材股份收购赛马实业、奥拓电子收购千百辉财务顾问项目,参与 ST 国药、
ST 琼花等重大资产重组项目,参与富邦科技、同益股份、周大生珠宝等 IPO 项目,
参与欧菲光、翰宇药业非公开发行项目。

    2、本次证券发行的项目协办人姓名及其执业情况




                                   3-1-1
    王谦才:男,浙江大学管理学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2011
年 3 月加入广发证券,从事投行业务至今,现任职于广发证券风险管理部投行内核
组,曾参与多家公司的尽职调查、重组改制、股票发行等工作。

    3、其他项目组成员姓名

    杨雅雯、秦瀚东、陈运广、梅超。


    (三)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       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GUIZHOU TAIYONG-CHANGZHENG TECHNOLOGY CO.,LTD.
     注册资本:       7,035万元
    法定代表人:      黄正乾
 有限公司成立日期:   2008 年 11 月 7 日
 股份公司设立日期:   2015 年 10 月 26 日
       住所:         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外高桥工业园区武汉路中段
     邮政编码:       563000
       电话:         0851-28628529
     传真号码:       0851-28637723
    互联网网址:      www.taiyong.net
     电子信箱:       changzheng@taiyong.net


    (四)本次证券发行的保荐机构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

    1、本保荐机构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未持有发行人或其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

    2、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未持有本保荐机构或其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

    3、本保荐机构的保荐代表人及其配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拥有发
行人权益,也未在发行人任职;

    4、本保荐机构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与发行人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不存在相互提供担保或者融资等情况;

    5、本保荐机构与发行人之间除本次证券发行的业务关系外无其他关联关系。

                                           3-1-2
    (五)保荐机构内部审核程序和内核意见

    1、保荐机构内部审核程序

    为保证项目质量,将运作规范、具有发展前景、符合法定要求的企业保荐上市,
本保荐机构实行项目流程管理,在项目立项、内核等环节进行严格把关,控制项目
风险。本保荐机构制订了《投资银行业务立项审核工作规定》、《投资银行业务内
核工作规定》等内部制度对内部审核程序予以具体规范。

    2、本次证券发行内核意见

    本保荐机构关于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永长征”、“发
行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项目内核会议于 2017 年 3 月 3 日召开,内
核会议结论为:以全票通过内核,同意推荐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等有关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法律、法规、通知中所规定
的条件,募集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泰永长征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项目通
过内核,同意推荐泰永长征本次证券发行上市。

    二、保荐机构的承诺事项

    (一)本保荐机构已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对发行人及
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进行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同意推荐发行人证券发行
上市,根据发行人的委托,本保荐机构组织编制了本次申请文件,并据此出具本
证券发行保荐书。

    (二)本保荐机构已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对发行人进行了充分的尽职
调查,并对本次发行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慎核查,本保荐机构承诺:

    1、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符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有关证券发行上市的相
关规定;

    2、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及其董事在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中表达意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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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据充分合理;

    4、有充分理由确信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与证券服务机构发表的意见不存
在实质性差异;

    5、保证所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及本保荐机构的相关人员已勤勉尽责,对发行人
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进行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

    6、保证发行保荐书、与履行保荐职责有关的其他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7、保证对发行人提供的专业服务和出具的专业意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
国证监会的规定和行业规范;

    8、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依法采取的监管措施。

    (三)本保荐机构及负责本次证券发行保荐工作的保荐代表人特别承诺

    1、本保荐机构与发行人之间不存在其他需披露的关联关系;

    2、本机构及负责本次证券发行保荐工作的保荐代表人未通过本次证券发行保
荐业务谋取任何不正当利益;

    3、负责本次证券发行保荐工作的保荐代表人及其配偶未以任何名义或者方式
持有发行人的股份。

    三、保荐机构对本次证券发行的推荐意见

    (一)本次证券发行所履行的程序

    1、发行人股东大会已依法定程序做出批准本次股票发行的决议。

    泰永长征已按照《公司章程》、《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
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由股东大会批准了本次发行。

    2017 年 1 月 20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上市的议案》等关于本次发行的议案。




                                  3-1-4
    2017 年 2 月 5 日召开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
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上市的议案》等关于本次发行的议案。

    2、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上述决议的
内容合法有效。

    泰永长征本次证券发行方案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其授权程序符合《公
司法》第九十九条、第三十八条、第四十六条、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其内容符
合《公司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证券法》第五十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三十二条的规定。

    3、发行人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的相关事
宜,上述授权范围及程序合法有效。

    4、根据《证券法》第十三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第三十
七的规定,发行人本次发行股票尚须经中国证监会核准。

    5、根据《证券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本次发行股票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申
请上市交易尚须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

    (二)本次证券发行的合规性

    1、本保荐机构依据《证券法》,对发行人进行逐项核查,认为:

    (1)发行人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

    (2)发行人具有持续盈利能力,财务状况良好。

    (3)发行人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无其他重大违法行为。

    (4)发行人符合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保荐机构依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对发行人进行逐
项核查,认为:

    (1)发行人的主体资格

    1)经过对发行人工商登记资料的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是依法设立且
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3-1-5
       2)经过对发行人工商营业执照历史情况的核查,发行人于 2015 年 10 月 26 日
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其前身贵州泰永长征技术有限公司于 2008 年 11 月 7 日
成立,本保荐机构认为其持续经营时间已在 3 年以上。

    3)经过对发行人历次验资报告及相关凭证资料的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
人的注册资本已足额缴纳,发起人或者股东用作出资的资产的财产权转移手续已办
理完毕,发行人的主要资产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4)经过对发行人生产经营相关监管部门出具的证明等资料的核查,本保荐机
构认为发行人的生产经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
策。

    5)经过对发行人历次董事会决议资料、工商登记资料等文件的核查,本保荐
机构认为发行人最近 3 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实
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

    6)经过对发行人工商登记资料等文件的核查,并结合对相关人员的访谈,本保
荐机构认为发行人的股权清晰,控股股东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2)发行人具有完全的独立性

    1)经过对发行人董事会工作报告、经营资料等文件的审阅,并结合对发行人
生产经营状况的实际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
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

    2)经过对发行人各项资产权属资料的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的资产完
整。发行人已经具备了与生产经营有关的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配套设施,合
法拥有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土地、厂房、机器设备以及商标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具
有独立的原料采购和产品销售系统。

    3)经过对发行人三会资料的核查,并结合对发行人高管人员的访谈,本保荐
机构认为发行人的人员独立。发行人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
书等高级管理人员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
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发行
人的财务人员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

                                      3-1-6
    4)经过对发行人财务会计资料、开户凭证、税务登记资料等文件的核查,本
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的财务独立。发行人建立了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能够独立做
出财务决策,具有规范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对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发行人未与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

    5)经过对发行人机构设置情况的核查,并结合对相关高管人员的访谈,本保
荐机构认为发行人的机构独立。发行人建立健全了内部经营管理机构,独立行使经
营管理职权,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未有机构混同的情形。

    6)经过对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业务开展情况、财务资料的核查,
并结合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出具的相关承诺,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的业
务独立。发行人的业务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未有同业竞争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7)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具有完全的独立性。

    (3)发行人整体运作合法规范

    1)经过对发行人三会资料的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已经依法建立健全
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
法履行职责。

    2)本保荐机构已对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必要的辅导,本
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已经了解与股票发行上市有关的
法律法规,知悉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法定义务和责任。

    3)经过对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简历情况的核查和对相关人士
的访谈,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和规章制度规定的任职资格,且不存在下列情形:

    ① 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尚在禁入期;

    ② 最近 36 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最近 12 个月内受到证券交
易所公开谴责;




                                  3-1-7
    ③ 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
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4)经过对发行人内部各项控制制度的审阅,并结合对发行人高管人员的访谈,
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的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能够合理保证财务报告
的可靠性、生产经营的合法性、公司营运的有效性。

    5)经过审慎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不存在下列情形:

    ① 最近 36 个月内未经法定机关核准,擅自公开或者变相公开发行过证券;或
者有关违法行为虽然发生在 36 个月前,但目前仍处于持续状态。

    ② 最近 36 个月内违反工商、税收、土地、环保、海关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
规,受到行政处罚,且情节严重。

    ③ 最近 36 个月内曾向中国证监会提出发行申请,但报送的发行申请文件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或者不符合发行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核准;
或者以不正当手段干扰中国证监会及其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工作;或者伪造、变造
发行人或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签字、盖章。

    ④ 本次报送的发行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⑤ 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⑥ 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其他情形。

    6)经过对发行人《公司章程》、主要担保合同等文件的核查,本保荐机构认
为发行人的《公司章程》中已明确对外担保的审批权限和审议程序,不存在为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进行违规担保的情形。

    7)经过对发行人相关管理制度及财务资料的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有
严格的资金管理制度,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以
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的情形。

    (4)发行人的财务状况良好,会计系统健全有效




                                  3-1-8
       1)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为
本次发行出具的《审计报告》,泰永长征报告期内的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如下:

       ① 简要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6-30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流动资产                  34,071.78             31,557.74               25,511.73               20,668.42
非流动资产                 8,430.90               8,100.97               8,226.12                8,468.12
资产合计                  42,502.68             39,658.72               33,737.86               29,136.55
流动负债                   8,655.45              6,198.98                6,621.73                7,464.51
非流动负债                 1,862.29              1,749.95                1,741.27                1,775.10
负债合计                  10,517.74              7,948.93                8,363.00                9,239.61
所有者权益合计            31,984.94             31,709.78               25,374.86               19,896.94


       ② 简要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营业收入                           14,419.32           32,359.80          30,377.88             25,391.69
营业利润                            2,144.67             7,105.10          5,500.86              5,880.30
利润总额                            2,386.66             7,460.02          5,944.36              6,320.46
净利润                              2,083.15             6,334.93          5,343.03              5,555.8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
                                    2,083.15             6,334.93          5,343.03              5,555.80
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
                                    1,834.61             6,029.69          5,968.89              5,287.99
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③ 简要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484.09         3,565.61            898.92         1,378.8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29.25        1,561.30       -3,743.60            613.9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58.00          244.96           3,440.39       -2,499.21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755.34         5,371.87            595.71          -506.37


       ④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2017-6-30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3-1-9
流动比率                            3.94                5.09           3.85          2.77
速动比率                            2.90                3.50           2.57          1.78
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
权、水面养殖权和采矿权            0.94%               1.11%          1.77%         2.78%
后)占净资产的比例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26.14%             19.16%         26.49%         29.70%
       主要财务指标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1.05                3.00           3.82          5.88
存货周转率(次)                    0.68                1.52           1.59          1.79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
                                2,783.41            8,261.41       6,730.69      7,030.76
元)
利息保障倍数                     不适用              不适用         353.15         497.88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0.21               0.51            0.13          0.23
流量净额(元/股)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股)            -0.25               0.76            0.08         -0.08


       2)经过对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建立及具体执行记录的核查,本保荐机构
 认为发行人的内部控制在所有重大方面是有效的,大华会计师已出具了《内部控制
 鉴证报告》,认为“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和相关规定于 2017 年 6 月 30 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财务报表相关的有效的内
 部控制。”

       3)发行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
 制度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发行人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
 量,并由大华会计师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4)发行人编制财务报表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为依据;在进行会计确认、
 计量和报告时保持应有的谨慎;对相同或者相似的经济业务,选用一致的会计政策,
 未随意变更。

       5)发行人已完整披露关联方关系并按重要性原则恰当披露关联交易。关联交
 易价格公允,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操纵利润的情形。

       6)发行人符合下列条件:

       ①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数且累计超过 3,000 万元;

                                           3-1-10
    ② 最近 3 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累计已超过人民币 3 亿元;

    ③ 发行前股本总额为 7,035.00 万元,不少于人民币 3,000 万元;

    ④ 最近一期末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权和采矿权等后)占净
资产的比例不高于 20%;

    ⑤ 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未弥补亏损。

    7)经过对发行人纳税资料及税务主管部门出具的无违规证明的审阅,本保荐机
构认为发行人依法纳税,各项税收优惠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过对发行人主要
财务资料的审阅,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的经营成果对税收优惠不存在严重依赖。

    8)经过对发行人主要债务合同的审阅,并结合对发行人资信情况的核查,本
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不存在重大偿债风险,不存在影响持续经营的担保、诉讼以及
仲裁等重大或有事项。

    9)本次发行申报文件中不存在下列情形:

    ① 故意遗漏或虚构交易事项或者其他重要信息;

    ② 滥用会计政策或者会计估计;

    ③ 操纵、伪造或篡改编制财务报表所依据的会计记录或者相关凭证。

    10)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不存在下列影响持续盈利能力的情形:

    ① 发行人的经营模式、产品或服务的品种结构已经或者将发生重大变化,并
对发行人的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泰永长征自成立以来主要从事低压断路器、双电源自动转换开关、工控自动化
产品等低压电器元器件及其系统集成成套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营业务没有
发生变化。报告期内,发行人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
孰低)分别为 5,287.99 万元、5,343.03 万元、6,029.69 万元和 1,834.61 万元,利润
主要来源于主营业务,持续盈利能力良好。

    ② 发行人的行业地位或发行人所处行业的经营环境已经或者将发生重大变
化,并对发行人的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3-1-11
    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的目标,“十三五”
期间,我国经济将保持中高速增长,年均增长率保持在 6.5%以上。随着“十三五”
期间“构筑现代基础设施网络”、“构筑现代基础设施网络”和“推进新型城镇化”
等宏观经济规划目标的确定,预计“十三五”期间我国的固定资产投资同样需要保
持较高的增长速度。作为与固定资产投资额及其增长速度相关度极高的行业,低压
电器行业总体需求水平也将持续提高。

    经核查,发行人所处的低压电器行业未来发展前景良好,发行人经营环境及行
业地位未发生重大变化,未对发行人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③ 发行人最近 1 个会计年度的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对关联方或者存在重大不确
定性的客户存在重大依赖。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泰永长征最近 1 个会计年度的营业收入或净利润不存
在对关联方或者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客户的重大依赖。

    ④ 发行人最近 1 个会计年度的净利润主要来自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以外的投资
收益。

    经核查,泰永长征 2016 年度的净利润主要来源于主营业务,发行人不存在最
近 1 个会计年度的净利润主要来自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以外的投资收益的情形。

    ⑤ 发行人在用的商标、专利等重要资产或技术的取得或者使用存在重大不利
变化的风险。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泰永长征在用的商标、专利等重要资产权属清晰,取
得过程符合相关规定,目前均在正常使用,不存在重大不利变化的风险。

    ⑥ 其他可能对发行人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泰永长征不存在其他可能对发行人持续盈利能力构成
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

    (5)募集资金运用合理规范

    1)募集资金有明确的使用方向,并全部用于主营业务。



                                  3-1-12
       根据 2017 年 2 月 5 日召开的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本次发行
募集资金全部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项目及主营业务发展所需的营运资金,具体
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备案文号
                                             投入总额
 1      配电电器生产线项目       37,033.63   18,016.1038       汇发改备【2016】14 号
 2      市场营销品牌建设项目      5,012.80    5,012.8000       汇发改备【2016】15 号
 3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8,026.00    8,026.0000   深南山发改备案【2016】0192 号
             合计                50,072.43   31,054.9038                —


       2)募集资金数额和投资项目与发行人现有生产经营规模、财务状况、技术水
平和管理能力等相适应。

       经对发行人募投项目进行详细分析和论证后,本保荐机构认为泰永长征本次募
集资金数额和投资项目与发行人现有生产经营规模、财务状况、技术水平和管理能
力等相适应。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投资管理、环境保护、土地管理以
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泰永长征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配电电器生产线项目、
市场营销品牌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均已完成备案工作。

       4)发行人董事会已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认真分析,确信投资项
目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

       5)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不会产生同业竞争或者对发行人的独立性产生
不利影响。

       6)发行人已经建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拟将募集资金存放于董事会决定
的专项账户。

       (三)发行人的主要风险




                                        3-1-13
   1、市场风险

    (1)市场竞争激烈的风险

    国内低压电器市场竞争者主要以外商投资企业和少数本土企业为主。在我国低
压电器市场持续快速增长和产业升级的驱使下,本土企业将不断通过技术创新、专
业化以提升市场竞争力,而跨国公司将携技术优势继续大力扩张,竞争主体将愈加
多元化,竞争也将趋于激烈。

    公司在低压电器行业已经营十多年,有着丰富的市场营销经验,同时通过不断
的技术创新和优质服务,在国内低压电器中、高端产品市场中形成了较强的竞争力。
但与国际跨国公司相比,公司经营规模相对较小,品牌影响力也尚未达到国际知名
品牌的程度,若公司在未来的一段时间内不能有效提高经营规模和品牌影响力,公
司将面临低压电器中高端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2)下游行业需求变化的风险

    低压电器作为低压配电系统和配电网的结构基石,其产品性能和质量直接影响
着终端用户的用电安全。作为国民经济的基础产品,低压电器在地产、工业、电力、
公共设施、轨道交通、通讯数据等行业的配电系统中均有广泛、深入的应用。

    公司研发、生产的中高端低压电器主要销售给对低压配电系统安全性、稳定性
等要求较高的行业中高端市场客户。受益于中高端市场下游行业的不断增长,报告
期内公司营收规模及盈利能力不断增强。但若宏观经济出现下滑,或应用低压电器
的下游行业发展或环境出现不利变化,可能导致下游行业的增长速度放缓,对低压
电器的需求随之下降,最终使公司面对更激烈的市场竞争,引致公司销售额下降及
销售费用上升等风险。

    (3)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公司低压电器产品原材料主要包括铜、钢、塑料,以及公司采购的由上述原材
料加工的金属件、塑料件、电子元件等。报告期内,原材料成本占公司产品总成本
的比重较大,原材料价格的波动对主营业务毛利率的变动影响较大。未来,若铜、
钢、塑料的市场价格出现持续上涨,公司将面临采购成本增加的风险,从而影响公
司的盈利水平。

                                  3-1-14
    2、财务风险

    (1)应收账款发生坏账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 5,823.99 万元、8,737.74 万元、
11,078.64 万元以及 14,077.95 万元,占公司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19.99%、25.90%、
27.93%和 33.12%,对应的增长速度分别为 50.03%、26.79%、27.07%。公司应收账
款规模较大且增长迅速,是由公司所处的行业特点和业务经营模式所决定的。随着
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展,为了稳健发展的目标,公司与多家知名企业建立了良好的合
作关系,鉴于该类企业良好的社会信誉度,公司给予其较长的信用期,导致公司应
收账款规模较大;此外,公司对于直销客户销售收入的不断增加,也导致了应收账
款余额的增长。公司按照谨慎性原则计提了坏账准备,但如果应收账款不能及时收
回,可能给公司经营带来一定的财务风险。

    (2)存货跌价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 7,369.86 万元、8,481.15 万元、9,838.59
万元和 8,966.88 万元,占当期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25.29%、25.14%、 24.81%和
21.10%。公司的存货金额较大且占流动资产的比例较高,主要为原材料、产成品和
半成品。

    公司主要原材料包括金属及金属件、塑胶件等。公司对用量较大、供应市场较
稳定的铜材、钢材以及常用配件建立原材料安全库存,并有序地开展采购,以支撑
生产、销售活动的正常开展;同时,公司的产品品种较多,公司为了保证对下游客
户的及时交货而保持一定量的安全库存。公司的存货结构与其生产经营规模、采购
及生产模式密切相关。

    若未来出现公司对市场需求的预测出现重大偏差、原材料价格大幅下降等情
况,或未来市场环境发生变化或竞争加剧导致产品滞销、存货积压,将导致公司存
货可变现净值减少,存货跌价风险提高,从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为
了防范存货跌价对公司的经营可能带来的风险,公司已对存货计提了相应合理比例
的跌价准备。

    (3)毛利率下降的风险


                                    3-1-15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57.13%、57.57%、55.69%和 53.85%,
公司盈利能力较好。公司专注于中高端低压电器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通过夯
实在电源电器及配电电器领域的产品技术研发优势,坚持项目及客户导向型的市场
推广战略,不断开拓和布局成长性较强的下游市场,并强化成本预算控制,采取各
项有效措施消化减利因素。

    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水平较高,主要与公司经营模式及产品技术水平有关。在
激烈市场竞争环境下,若公司下游市场需求发生重大变化,或产品技术水平无法保
持较好的竞争力,产品售价将有所降低;此外,若主要原材料市场价格发生较大波
动,也将导致公司盈利水平的下降。公司存在主营业务毛利率下降的风险。

    (4)税收优惠政策变动的风险

    公司报告期内享受高新技术企业 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子公司深圳泰永
享受高新技术企业及“经济特区和上海浦东新区新设立高新技术企业实行过渡性政
策”的税收优惠,2014 年、2015 年按照 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2016
年、2017 年 1-6 月享受高新技术企业 15%的企业所得税收政策;重庆泰永则属于
西部地区内资鼓励类产业,享受 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深圳智能谷享受软件
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的“两免三减半”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即 2014 年度、2015
年度享受企业所得税免征、2016 年、2017 年 1-6 月享受 12.50%的企业所得税的优
惠政策。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
知》(国发[2011]4 号)文件,深圳智能谷符合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销售其自行开
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 17%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 3%的部
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若公司及子公司目前所享受的上述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更,可能导致公司税收
负担增加,对公司净利润水平产生影响。

    (5)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即将到期的风险

    发行人子公司深圳泰永于 2015 年 11 月 2 日取得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圳
市财政委员会、深圳市国家税务局、深圳市地方税务局核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3-1-16
证书编号为 GF201544200381,有效期 3 年,深圳泰永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将于 2018
年到期。深圳泰永现持有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
工作指引》第四条第三款的规定,深圳泰永 2018 年暂按照 15%的税率预缴,在年
度汇算清缴前未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应按规定补缴税款。深圳泰永若未在
2018 年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复审),将改按 2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将会
对其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影响。

    3、技术及研发风险

    (1)研发人员流失的风险

    公司具有一支在低压电器行业中技术过硬、经验丰富、梯队建设合理的研发队
伍,取得了多项业内突破性的低压电器技术研究成果,申请获得多项专利。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公司拥有研发人员 71 人,占公司人员总数的 7.93%;截至发行
保荐书签署日,公司拥有 107 项专利,其中发明专利 42 项,实用新型专利 58 项,
外观设计专利 7 项。

    经过公司研发团队多年的研究积累及产品技术应用,产品技术及研发能力已成
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之一。为了不断推动基础研究及产品技术的发展,公司建立了
完善的研发流程及产品生命周期管理制度,并通过股权、薪资等方式激励核心研发
人员,增强了研发团队的稳定性。此外,公司通过合理的研发人员梯队设置及建设,
保障个别研发人员离职不会对公司整体研发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如果未来公司
的研发人员大幅流失,将可能造成公司研发梯队的层次空缺,对公司的经营造成不
利影响。

    (2)研发周期较长的风险

    自设立以来,公司始终坚持自主研发双电源自动转换开关、低压断路器等产品
的核心技术,严格把控公司的核心竞争能力。然而,低压电器的技术领域涉及多个
学科,属于综合性、技术密集型产品,研发周期较长,并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公司建立了从市场需求收集至新产品量产的详细研发流程,但公司可能对新产
品的技术性能定位和下游市场的发展趋势判断失误。若公司产品的研发目标设置情
况不符合真实市场需求,或低压电器行业下游市场景气程度及发展前景发生较大不


                                   3-1-17
利变化,公司将面临新产品的销售及收益显著低于预期的风险。

       4、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风险

       (1)产能提升导致的销售风险

       公司一直致力于智能型低压电器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目前拥有多项核心
技术。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投产后,预计将对本公司的产能规模和业绩水平产生
积极作用。虽然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过慎重、充分的可行性研究论
证,具备顺利实施该项目的能力,但可行性分析是基于当前市场环境和对下游市场
趋势的判断形成的,可能因产业政策、国内市场需求、市场竞争等因素的变化而受
到影响。若公司不能保持持续创新的能力和低压电器中高端市场的竞争力,本公司
将面临因产能大幅提升而产生的产品销售风险,进而导致项目不能实现预期收益或
未达到预定目标的风险。

       (2)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大幅增加导致利润下降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的项目建成后,公司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每年预计将新增
折旧 2,520.22 万元。如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能如期达产或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
产后不能达到预期的盈利水平,以抵减因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大幅增加而新增的折
旧和摊销金额,公司将面临因折旧和摊销费用大量增加而导致短期内利润下降的风
险。

    (3)净资产收益率大幅下降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 32.45%、23.03%、22.19%和 6.36%,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为 31,984.94 万元。预计本
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净资产规模将大幅上升;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从
建设到投入生产、产生效益仍需要一定的时间,因而在项目建设期内,公司的净资
产收益率将面临下降的风险。项目建设期内,公司将加强公司的经营管理,加快募
投项目的建设,由于项目的投资、建设以及投产获得收益的过程相对较长,且下游
市场发展及环境的变动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仍面临因净资产收益率下降引致
的相关风险。

    (4)营销网络开拓的风险

                                     3-1-18
       发行人拟通过实施市场营销及品牌建设项目,强化现有销售工程师队伍的营销
和产品推介能力,顺应低压电器行业中高端市场需求上升的发展趋势,进一步优化
销售资源的分配方向,提升发行人品牌在中高端市场中地位,进一步加强发行人市
场营销的核心竞争力。但是,营销活动、品牌建设等市场投入仍将面临固有的市场
风险,其投入产出效果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因此,在通过募投项目进一步开拓营
销网络、挖掘客户需求、提升品牌形象、夯实市场地位的过程中,发行人将面对营
销开拓的风险。

       5、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控制风险

       本公司控股股东泰永科技直接持有公司 72.90%的股份,天宇恒盈直接持有公
司 4.26%的股份。公司实际控制人黄正乾通过持有泰永科技 95.21%的股份,间接
控制公司 72.90%的股份;通过持有天宇恒盈 56.29%的出资份额并担任执行事务合
伙人,间接控制公司 4.26%的股份,合计控制公司 77.16%的股份。本次 A 股发行
比例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25.00%,控股股东泰永科技所持本公司股权比例将被稀释
为 54.67%,黄正乾先生间接控股的公司股权将被稀释为 57.87%,仍保持控制地位。

    公司已经建立了健全的“三会制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由实际控制人
以外的专业人员担任;同时,公司引入了外部投资者,进一步完善了公司法人治理
结构。但是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仍然可能利用其控制力在公司的发展战略、生产
经营、利润分配决策等方面施加重大影响,可能导致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风
险。

       6、深圳制造中心的厂房搬迁风险

    深圳泰永租赁的位于光明新区公明办事处玉律第七工业区的厂房,为公司位于
深圳的低压电器产品装配基地。该工业区系由深圳市公明玉律股份合作公司建设
开发的村集体厂房,并授权深圳市汉海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管理。截至本发行保荐
书签署日,该房屋尚未取得产权证书,可能导致未来深圳泰永的厂房搬迁,若未来
该厂房需要搬迁,将给公司带来一定时间的停产风险。

    根据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城市建设办公室、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办事处玉律居
民委员会、深圳市公明玉律股份合作公司、深圳市汉海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出具的



                                       3-1-19
《证明》,目前该房屋未被列入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单元规划,也没有规划在未来
五年内对该房屋以拆除重建方式实施城市更新。

    此外,由于该厂房主要用于公司产品的组装装配,不进行从原材料至零部件的
自主加工生产;若未来需要进行搬迁,公司也可在较短时间内在周边地区找到符合
条件的厂房,迅速重新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同时,公司实际控制人已作出承诺,如
上述租赁房产在租赁有效期内被强制拆迁或产生纠纷导致无法继续租用,将自愿
承担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深圳泰永因搬迁受到的一切经济损失。

    (四)对发行人发展前景的评价

    1、行业发展趋势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了积极构建智慧能源系统
的目标,强调“适应分布式能源发展、用户多元化需求,优化电力需求侧管理,加
快智能电网建设,提高电网与发电侧、需求侧交互响应能力。”同时,国家发改委、
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了《能源技术革命创新行动计划(2016-2030)》以及《能源技
术革命重点创新行动路线图》文件,其中研发“智能开关固态断路器、固态电源切
换开关、软常开开关设备”的创新计划和智能电网建设、发电端、需求侧发展对低
压电器行业的发展都有不同方面、不同程度的促进作用。

    (1)智能配电网建设推动低压电器行业整体发展

    ①我国电力投资小幅增长,电网投资占比逐年提升

    我国电网建设投资近年来有小幅增长,电网投资占电网和电源投资的比重有明
显提升,电源投资占比逐年下降。据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统计,2016 年全国已完
成电网投资达 5,425 亿元,占电网和电源总投资的 61.3%,相比 2010 年提升了 14.8
个百分点。根据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公布的报告,电网投资中配电网建设投资额已
经连续多年高于输电网投资。随着国家能源局发布的《配电网建设改造行动计划
(2015-2020 年)》进一步明确“2015 年至 2020 年,配电网建设改造投资不低于 2
万亿元,其中 2015 年投资不低于 3,000 亿元,‘十三五’期间累计投资不低于 1.7
万亿元”的投资目标,预计我国输配电网络投资将持续上升。

                   2010 至 2016 年我国电源投资与电网投资情况



                                    3-1-20
    数据来源: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


    ②我国配电网自动化程度较低,亟需实现智能化升级

    根据德意志银行发布的研究报告,目前我国的配电网自动化程度仍处于 20%
的低位,相对于日本、德国、韩国等发达国家 50%的水平仍有较大差距。在新能源
等不断并网对配电网升级的需求愈发强烈的背景下,《配电网建设改造行动计划
(2015-2020 年)》明确了“推动配电自动化和智能用电信息采集系统建设,实现配
电网可观可控”的配电网智能化行动目标。智能配电网是以配电网自动化技术为基
础,利用智能化的开关设备、配电终端设备,实现配电网在正常运行状态下的监测、
保护、控制和自愈控制的新型配电网络 。
                   传统配电网网络与智能配电网网络的特征及区别




                                     3-1-21
    资料来源:根据德意志银行研究报告整理


    智能化配电网带来更高的供电可靠性、优质的电能控制、更好的兼容性、更强
的用户互动能力,这将是我国实现建设具有高度智能、开放互动、广泛互联、坚强
自愈的智能电网系统最重要的基础条件之一。

    ③配电网智能化建设计划将导致对智能型低压电器的较大需求

    具备智能化电路通断及控制功能的低压电器产品是决定配电网自动化、智能化
能力的关键性元器件,是构建坚强智能配电网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低压电器行业
正在开发的第四代低压电器产品,其总体目标是实现智能低压电器的网络化和高可
靠性,主要特征是能够提供低压配电系统整体解决方案、适用于新能源发电系统、
节能环保等,对换代技术研发提出了多方面的要求,需要低压电器企业在计量技术、
通信技术、电子技术方面取得突破。能够成功突破技术壁垒的中高端低压电器企业
势必极大受益于配电网智能化改造及升级所带动的市场需求。

    综上所述,随着国家大力落实智能电网建设,不断加大配电网投资,有利推进
配电网智能化升级,相应配电网的改造和智能化升级需求将推动低压电器行业整体
技术水平和产量产值的全面提升。

    (2)新能源发电市场高速增长,推动专用型低压电器技术快速进步

    步入 21 世纪以来,我国能源发展成就显著,供应能力稳步增长,能源结构不
断优化。随着能源供求关系近年来因资源约束日益加剧、火电为主的发电方式与生
态环境的矛盾持续突出,风电、核电、太阳能光伏等新能源产业实现了高速发展。
2014 年 6 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 年)》,明确
了“到 2020 年,核电装机容量达到 5,800 万千瓦,在建容量达到 3,000 万千瓦以上,
风电装机达到 2 亿千瓦,光伏装机达到 1 亿千瓦左右”等诸多新能源产业发电领域
目标,确立了新能源发电在未来我国电力市场中的重要地位。

    2010 年至 2016 年,我国按发电能源分类(其中新能源类别包括风电、核电及
太阳能)的发电量和发电装机容量的变化情况,如下图所示:




                                     3-1-22
    数据来源:国家能源局、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


    从上图可以看出,新能源发电的发电量和发电装机容量逐年上升,两项统计数
据的增长速度均远高于水电及火电的增长速度,体现了新能源发电在我国发电结构
中的日趋重要的地位。其中,新能源发电量占当年发电总量的比例从 2010 年的
2.94%上升至 2016 年的 8.69%,新能源发电装机容量占当年发电装机总容量的比例
从 2010 年的 4.20%上升至 2016 年的 15.78%。

    新能源发电的高速发展将带动一系列低压电器的需求增长。然而,各类新能源



                                     3-1-23
发电由于能源获取的方式、发电原理各不相同,需要根据各类能源的发电及配电特
点进行改良甚至重新设计,对进入新能源发电领域的低压电器厂商提出了更高挑
战。

新能源发电领域                        对低压电器提出的相应挑战
                 核电站的用电系统应采用独立的双重电力及配电系统,对和安全至关重要
                 的设备应进行多重配置,在发生基准事故时能承受自然灾害的影响,相应
核能发电
                 低压电器产品出厂前必须通过耐受放射性辐射、耐受压力、湿度、高温、
                 酸碱度、冲击能量等测试。
                 双馈型和永磁直驱型风力发电机组对低压断路器、接触器的性能要求有差
风力发电         异;低电压穿越以及对低压电器的极端温度、高海拔、高湿度的耐受能力
                 的需求对低压电器的材料和极端环境的性能表现提出了较高要求。
                 需要研发专用型的直流断路器等低压电器系列产品以控制短路时发生的
光伏发电         逆向电流,以此保护光伏电池串组,满足光伏发电企业对供配电安全性、
                 可靠性的较高要求。


    综上所述,虽然新能源发电占我国能源发电结构的比例相较火电、水电仍然较
低,市场规模相对较小,且研发专用型特种低压电器所需付出的成本较高,但能够
投入足够资源,率先进入新能源发电领域的低压电器企业预期将凭借先发优势,受
益于高速发展并不断扩大的新能源发电市场。

    (3)电动汽车充电桩市场需求快速增长

    随着国民经济与电器工业的不断发展,电力用户的类型和需求也在不断发生变
化。近年来,国家政策大力鼓励电动汽车的生产制造,电动汽车在我国的普及程度
不断上升,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的建设速度也随之加快。2015 年 11 月,国家发改委
等四部委共同发布的《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指南(2015-2020 年)》提出:“到
2020 年,我国将新增集中式充换电站超过 1.2 万座,分散式充电桩超过 480 万个,
以满足全国 500 万辆电动汽车的充电需求;2020 年之前建成超过 1,000 座城市快充
站。”该指南的出台预示着电动汽车相关充电设备的市场将在“十三五”期间高速
增长。

    作为充电基础设施的组成部分,充电桩是一种利用专用充电接口为具有车载充
电机的电动汽车提供交流或直流电能的供电装置,输出电压属于低压范畴。针对充
电设备的应用情况,需要一种低压保护测控单元,实现包括过电流保护、短路闭锁
保护、电压异常保护、漏电流保护、过负荷保护、不对应保护等功能保障充电及用

                                      3-1-24
电安全,需要使用针对各类充电桩特点改良的交流或直流塑料外壳式断路器、漏电
断路器、交流接触器等低压电器产品。根据 Rocky Mountain Institute 于 2014 年发
布的研究报告,在充电基础设施普及较好的美国市场中,充电器硬件成本占公共充
电桩运营总成本(包括维护、电工人工、安装、许可手续等费用)的 30%以上。

    随着新能源汽车产业继续蓬勃发展,充电桩、大容量储能等配套设备市场的大
规模增长将有效带动相关低压电器产品的销售增长。

    (4)通讯数据行业高速发展,引致高性能低压电器产品需求

    通讯数据行业是低压电器行业中高端产品最为重要的应用领域之一,需要高
效、智能、稳定的供配电系统。电信领域的通信基站及数据中心属于一级负荷中特
别重要的负荷,一旦出现用电故障,损失将无法衡量,其配电系统担负着网络服务
器、数据硬盘等关键用电负荷,需要配电系统拥有极高的连续性和可靠性。电信客
户及数据中心建设运营商往往对低压电器产品的可靠性、稳定性等有很高的要求,
制定了非常严格的产品采购标准。

    ①通信基站建设持续投入

    我国移动通信网络的技术已基本普及第四代移动通信技术(4G),并且正处于
研究和应用第五代移动通信技术(5G)的阶段。随着 4G 业务的发展和用户的普及,
我国移动通信基站总数已从 2010 年底的 139.8 万个增加到 2016 年底的 559 万个,
年复合增长率高达 25.98%。根据工信部及三大运营商披露数据汇总,截止 2016 年
底,我国共拥有 4G 基站约 263 万个。通信基站中的机架电源系统广泛使用交流接
触器、断路器、浪涌保护器等低压电器产品。
                   2011 年至 2016 年中国移动通信基站建设规模




                                    3-1-25
   数据来源:根据工信部及三大运营商披露的公报及数据整理


    ② 数据中心市场规模高速增长

    包括电信运营商、互联网内容提供商、金融服务商在内的诸多企业需要大规模、
高质量、安全可靠的专业化服务器托管和空间租用服务作为业务开展、推广及运维
的基础,带动数据中心(IDC)市场规模高速增长。根据咨询机构 ICTresearch 的研
究,数据中心基础设施产品主要包含不间断电源系统(UPS)、空调、电池、配电
机柜等系列供配电和制冷产品,相关销售额将保持每年 8%至 9%的增长速度,2018
国内数据中心基础设施产品市场整体销售额达到 1,390.4 亿元,导致对低压低压电
器产品的巨大需求。
           2010 年至 2016 年中国数据中心(IDC)市场规模及未来年度预测




                                     3-1-26
   数据来源:中国 IDC 圈(www.idcquan.com)、中金公司研究部


    随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中“构建泛在高效的信息
网络”、“实施国家大数据战略”等目标的确立,电信通信基站和数据中心基础设施
产品的投资预计将持续提高,相关配套的低压电器产品市场也将进一步扩大。

    2、泰永长征的竞争优势

    经过多年经营积累,公司品牌影响力不断提升,逐渐形成自身的竞争优势,为
公司进一步扩大产能、开拓市场奠定坚实基础。与低压电器行业的竞争对手相比较,
公司拥有的主要竞争优势如下:

    (1)技术优势

    公司专注于我国低压电器行业的中高端市场,通过自主研发掌握了多项低压电
器核心专利技术,提供技术先进、品类丰富、规格全面的低压电器产品和解决方案,
满足下游行业客户低压配电系统要求。公司的技术优势奠定了公司在生产、销售、
研发等方面采取的相应战略,是公司保持持续增长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驱动力和坚
实基础。

    ①产品技术优势

    公司的双电源自动转换开关系列产品性能优良,产品规格和型号全面。公司研
发、生产及销售的 PC 级双电源自动转换开关在国内企业生产的同类产品中具有较
显著的技术优势,普遍应用了数字式励磁驱动、短路切换保护、电源缺相保护等先
进的产品技术。公司拥有满足最高接通与分段能力要求等级(AC-33A)的双电源
自动转换开关产品,还拥有瞬间并联、中性线重叠、抽出带旁路等先进派生功能的
产品系列,产品线的整体深度合宽度与国际领先企业水平相当,能够完全满足终端
用户对双电源自动转换开关产品的各层次需求。

    公司的断路器系列产品技术底蕴深厚、品质可靠。公司已熟练掌握国际先进的
旋转双断点技术,并将智能化技术充分融入万能式断路器及塑料外壳式断路器的产
品设计之中。公司断路器系列产品的质量优异、规格多样,主要性能指标处于国内
一流水平,充分满足各类终端配电系统各层级电路对电路保护的需求。此外,公司
拥有先进、全面的低压断路器开关动力学仿真和温度分析系统,能够应用多种创新


                                      3-1-27
设计手段提升公司断路器系列产品的研发效率、技术可靠性和市场竞争力。

    公司所销售的低压电器产品在通讯数据、轨道交通等对低压电器产品技术性能
及质量稳定性要求较高的下游行业中,产品技术及品牌的市场认可度较高,曾获中
国数据中心工作组(CDCC)颁发的“2016 年度数据中心优秀产品应用奖”、第十
届轨道交通与城市国家峰会“松睿奖”最佳轨道交通供电品牌奖等荣誉。此外,通
过不断的创新及技术攻关,公司还拥有国内首创的 TBBQ-12 系列双电源自动转换
开关,荣获中国电工技术学会授予的“2016 年度十大电气创新产品”荣誉,公司
拥有较强的产品技术优势。

    ②人才团队优势

    公司具有一支在低压电器行业中技术过硬、经验丰富的研发队伍。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公司拥有研发人员 71 人,研发力量充实,拥有低压电器各相关领域
全面的基础技术研究积累。

    公司拥有完善的研发流程、研发制度并采用了产品生命周期管理(PLM)系统,
自设立以来始终重视研发工作,取得了多项研究成果,申请获得多项专利。截至发
行保荐书签署日,公司拥有 107 项专利,其中发明专利 42 项,实用新型专利 58 项,
外观设计专利 7 项。

    ③参与制订技术标准

    公司参与多项低压电器行业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的起草及修订工作。其中,公
司是《GB/T 14048.11-2016 低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 第 6-1 部分:多功能电器 转
换开关电器》第二起草单位、《GB/T 21208-2007 低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 固定式
消防泵驱动器的控制器》第二起草单位、《GB/T 31142-2014 转换开关电器(TSE)
选择和使用导则》第三起草单位。
    (2)营销优势

    ①定位低压电器行业中高端市场,品牌认可度较高

    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致力于打造国内低压电器行业领先的民族品牌,专注在
国内低压电器行业中高端市场进行低压电器产品的研发、生产以及销售,曾获“中
国电气工业创新力 10 强”、“中国高低压开关设备行业质量创优十佳知名品牌”等

                                   3-1-28
品牌荣誉,产品品牌市场认可度较高。公司主要销售的“TYT”品牌电源电器和“长
九”品牌配电电器产品具备突出的产品技术、性能以及品质,充分支撑了公司定位
中高端市场的品牌战略,奠定了公司在国内低压电器行业中高端市场坚实的市场地
位。

    ②拥有完善的行业导向型营销组织,积累优质客户资源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公司在全国设有 38 个办事处,销售范围覆盖全国 31
个省份、直辖市及自治区。基于遍布国内各行政区域的办事处,公司建立了行业导
向型的销售组织架构,满足了下游行业内的优质终端用户对低压电器产品技术性能
及质量稳定性的较高要求。公司通过设立行业销售中心,组织专业的销售工程师团
队以技术交流会、技术推介会等方式与下游的终端用户进行技术交流和技术推介,
直接了解其产品技术需求并及时反馈解决方案。

    经过多年的市场挖掘和营销服务,公司的销售工程师团队积累了丰富的项目经
验,与部分优质终端用户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和稳定的产品供给关系,增强了客
户对公司品牌的信任度和产品的忠诚度。公司曾服务和正在服务的部分标杆性项目
及知名客户如下表所示:
   项目类型                          标杆性项目及知名客户
   数据中心       中国移动、川投数据中心;
   轨道交通       北京地铁、上海地铁、深圳地铁、云桂专线;
   商用住宅       万达地产、保利地产、金地地产、龙湖地产、金科地产;
   医疗项目       北大国际医院、安徽医科大学;
   机场配电       长沙黄花机场、贵阳龙洞堡机场、海军锦州机场;
   体育场馆       深圳湾体育馆、遵义市奥林匹克体育中心;
   工业项目       黎阳发动机、侯马电厂、东风汽车、潍柴集团。


       ③全流程营销服务管理及完善的技术服务体系

       为了保障营销系统各环节能够稳定运行,销售团队能不断拓展市场,提高市场
占有率、客户覆盖率及品牌影响力,公司制定了较为完善的营销管理体系和制度流
程。公司充分利用 CRM、IES 等信息管理工具,有针对性的细化客户管理、项目
过程管理、销售预测、销售人员绩效薪酬管理等制度体系,形成对公司行业导向型
销售管理组织模式的有效支持,保障聚焦战略型高成长行业的市场推广战略实施落
地。


                                      3-1-29
    公司拥有成熟的技术服务体系,在售前、售中、售后提供持续的专业技术服务,
提高了客户的服务体验,增强了客户对公司产品及服务的需求粘性,提升了公司市
场订单的竞争力和持续性。
    (3)全流程生产优势

    公司的贵州制造中心拥有原材料自主加工、零部件组装、功能测试的全流程生
产能力。低压电器行业内普遍采用外协零部件组装生产模式,公司对部分产品实行
自主调配生产,能够提高生产计划的可靠性和可控性,节省了部分外协生产的成本。

    公司生产过程中应用的自动冲压、数控加工、大功率高频自动焊接等先进生产
工艺,提高了产品的加工精度和加工效率。公司建立了严格的生产管理体系,以保
障生产工艺高效合理,所销售的低压电器产品质量稳定、故障率低。
    (4)产品品质优势

    公司生产及销售的低压电器产品工艺精良、品质突出,能够满足如轨道交通、
数据通讯等高端市场客户对产品可靠性和稳定性的较高要求。公司通过了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以及 ISO14001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所销售的低压电器产品通过了国
家 CCC 认证,部分产品获得了 TüV 认证、CE 认证、CB 认证等国际认证。

    为了给客户提供性能优良、品质可靠的低压电器产品,公司始终高度重视质量
管理工作,在采购、生产和销售各环节都实施了完备、系统的质量检验程序。公司
严格落实供应商筛选、采购来料检验、关键工序检验、产成品性能测试等工作流程。
    (5)运营管理优势

    公司拥有高素质、高学历的经营管理团队,运用先进的管理模式与管理工具提
升公司的运作效率,形成了较为突出的运营管理优势。在高速发展的背景下,公司
引进了诸多行业内顶尖的研发、生产和营销人员,促进公司有效汲取先进的管理经
验,进一步创新管理手段,提升管理效率。

    从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来看,公司的研发、采购、生产和销售流程的各个关键
节点都有完善的管控措施和详细的内部流程。基于公司 ERP、OA、CRM、PLM 等
系统集成企业信息平台,公司的管控体系完整、有效,供应链及生产体系运转科学、
高效,各个部门的工作、业务有序流转,降低了管理冗余,管控效率不断提高。



                                  3-1-30
    (五)广发证券对本次证券发行的保荐意见

    广发证券认为泰永长征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等有关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法律、法规、通知中
所规定的条件,募集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广发证券同意向中国证监会
保荐泰永长征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3-1-31
(此页无正文,专用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发行保荐书》之签字盖章页)




项目协办人:
                       王谦才                             年    月    日




保荐代表人:                                              年    月    日
                       武   鑫                 沈   杰



内核负责人:                                              年    月    日
                            陈天喜



保荐业务负责人:                                          年    月    日
                            秦   力



保荐机构总经理:                     
                                                         年    月    日
                             林治海



保荐机构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董事长)                孙树明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年    月    日





                                      3-1-32
附件 1: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专项授权书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兹授权我公司保荐代表人武鑫和沈杰,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法》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督管理规定,具体负责我公司担任保荐机
构(主承销商)的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项目(以下简
称“本项目”)的各项保荐工作。同时指定王谦才作为项目协办人,协助上述两名
保荐代表人做好本项目的各项保荐工作。

    除本项目外,保荐代表人武鑫作为签字保荐代表人无已申报的在审企业。除本
项目外,保荐代表人沈杰作为签字保荐代表人无已申报的在审企业。

    保荐代表人武鑫最近三年无已完成的保荐项目;保荐代表人沈杰最近三年已完
成的保荐项目包括: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非公开发行项目,周大生
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

    保荐代表人武鑫和沈杰不存在如下情形:最近 3 年内有过违规记录,违规记录
包括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过监管措施、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中国证券业协会
自律处分的。

    保荐机构法定代表人孙树明认为本项目的签字保荐代表人符合《关于进一步加
强保荐业务监管有关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要求,同意推荐武鑫和沈杰担任本项目的
保荐代表人。

    保荐机构法定代表人孙树明以及保荐代表人武鑫、沈杰承诺:对相关事项的真
实、准确、完整性承担相应的责任。

    本专项授权书之出具仅为指定我公司保荐(主承销)的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的保荐代表人和项目协办人,不得用于任何其他
目的或用途。如果我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对上述保荐代表人或项目协办人做出调
整,并重新出具相应的专项授权书的,则本专项授权书自新的专项授权书出具之
日起自动失效。
    (以下无正文)



                                   3-1-33
    (此页无正文,专用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专项授权书》之签
字盖章页)




    保荐机构法定代表人签字:

                                 孙树明

    保荐代表人签字:

                       武   鑫                       沈   杰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3-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