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航空: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9-02-14
证券代码:002928 证券简称:华夏航空 公告编号:2019-007
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二、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2019年2月13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2019 年 2 月 12 日—2019 年 2 月 13 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 年 2 月 13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2月12日下
午15:00至2019年2月13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重庆市渝北区江北国际机场航安路30号华夏航空
新办公楼524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
华夏航空第一届董事会
(四)投票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五)会议主持人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胡晓军先生主持召开。
(六)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
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会议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授权代表共计 8 人,代表股份
264,383,02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66.0132%。
(1)现场出席情况: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或授权代表共计 4 人,代表股份
264,374,82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66.0112%。
(2)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资格身份已经由深
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认证,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通过
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4 人,代表股份 8,2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20%。
2、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
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出席情况:出席投票的中小投
资者共计 4 人,代表股份 8,2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20%。
(二)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
(三)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刘瑞元、康娅忱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
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四、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签订<发动机购买与支持合同>和<机队发动机包修合同>
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64,375,82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73%;反对
7,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2.1951%;反对 7,2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7.804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五、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律师姓名:刘瑞元、康娅忱
(二)结论性意见:经验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
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及
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2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