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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夏航空: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2022-08-30  

                        证券代码:002928         证券简称:华夏航空          公告编号:2022-070


                      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顺
利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促进公司规范、健康、稳定发展,根据《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 2022 年 08 月 2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
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会设 9 名董事,其中 6 名为非独立董事,
3 名为独立董事。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并取得候选人的同意,公司董事
会同意提名胡晓军先生、吴龙江先生、徐为女士、乔玉奇先生、汪辉文先生、范
鸣春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仇锐先生、彭泗清先
生、刘文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成员任
期自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上述候选人简历附后。
    上述董事候选人人数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其
中独立董事候选人人数的比例不低于董事会人员的三分之一,董事会中兼任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
之一。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仇锐先生与彭泗清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
立董事资格证书,刘文君先生目前尚无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但已承诺将积极报名参加最近一期独立董事培训,并承诺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
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中,仇锐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对本次董事
会换届选举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
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将分别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逐一表
决。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须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
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张工先生、董小英女士、岳喜敬先生任期届满后
不再担任独立董事职务,也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张工先生、董小英女士、岳喜
敬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
的承诺事项。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
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
程》等规定继续履行董事勤勉尽责的义务和职责。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
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各位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
谢!
    特此公告。




                                                 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08 月 30 日
附件:

                      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胡晓军先生
    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1 年 12 月出生,研究生学历。1982 年 2
月至 1985 年 9 月在湖南机床厂担任助理工程师;1985 年 9 月至 1988 年 5 月在
武汉理工大学攻读研究生课程;1988 年 6 月至 1992 年 5 月在中国国际海运集装
箱有限公司历任工程师、部门经理;1992 年 5 月至 1999 年 11 月在深圳中集天
达空港设备有限公司历任部门经理、常务副总;1999 年 11 月至 2005 年 9 月在
北京首都机场博维空港设备管理有限公司担任董事长、总经理;2006 年 4 月至
今担任本公司董事长。2007 年 1 月至今兼任华夏航空控股(深圳)有限公司执
行董事;2015 年 9 月至今兼任深圳融达供应链管理合伙企业和天津华夏通融企
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16 年 12 月至今兼任贵州华通壹号
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贵州华通贰号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和贵州华
通叁号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21 年 3 月至今兼任天津
华通壹号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天津华通贰号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和天津华通叁号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21 年 11 月至今
兼任华夏云天航空发动机维修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胡晓军先生通过华夏航空控股(深圳)有限公司、深圳
融达供应链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天津华夏通融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475,737,912 股,占总股本的 46.94%,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胡晓军先生与公司现任董事、持股 5%以上股东徐为女士为夫妻关系。华夏航空
控股(深圳)有限公司、深圳融达供应链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天津华夏
通融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深圳瑞成环境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胡
晓军先生及其配偶、公司董事徐为女士控制,构成一致行动人。除前述关系外,
胡晓军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胡晓军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规定不
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
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
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
届满;(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个月
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
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7)
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
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胡晓军先生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2、吴龙江先生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出生于 1973 年 10 月,研究生学历。1996 年
7 月至 1999 年 11 月在北京首都国际机场担任候机楼管理处团委书记;1999 年
11 月至 2006 年 12 月在北京博维航空设施管理有限公司担任企划部经理、高级
经理;2008 年 4 月至 2010 年 3 月,任本公司副总经理;2010 年 3 月至 2013 年
5 月任本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副总裁;2013 年 5 月至 2019 年 8 月任本公司董事
兼总裁;2019 年 8 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兼首席执行官。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吴龙江先生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1,800,000 股,占总股本
的 0.18%,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吴龙江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
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
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
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
尚未届满;(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
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
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
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吴龙江先生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3、徐为女士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出生于 1962 年 5 月,大专学历。1981 年 8
月至 1989 年 10 月在湖南省机械工业学校任职;1989 年 10 月至 1991 年 1 月在
深圳开发科技有限公司任职;1991 年 1 月至 2008 年 10 月在中国南玻集团有限
公司工程玻璃事业部任职;2008 年 10 月至 2015 年 9 月为自由职业者;2015 年
9 月至今任深圳瑞成环境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16 年 8
月至今担任本公司董事。2017 年 1 月至今兼任华夏航空控股(深圳)有限公司
监事;2020 年 12 月至今兼任华夏云翼国际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21 年 11
月至今兼任华夏云天航空发动机维修有限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徐为女士通过深圳融达供应链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天津华夏通融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深圳瑞成环境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83,864,400 股,占总股本的 8.27%;徐为女士与公司现任
董事长、实际控制人胡晓军先生为夫妻关系。华夏航空控股(深圳)有限公司、
深圳融达供应链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天津华夏通融企业管理中心(有限
合伙)、深圳瑞成环境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徐为女士及其配偶、公司董
事长胡晓军先生控制,构成一致行动人。除前述关系外,徐为女士与其他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徐
为女士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
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十六个月
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
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
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徐为女士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
任职条件。
    4、乔玉奇先生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出生于 1950 年 12 月,大学本科学历。1979
年 7 月至 1992 年 12 月在原化学工业部黎明化工研究院历任工程师、高级工程
师、科研处处长;1993 年 1 月至 2004 年 12 月在深圳利宝投资有限公司历任部
门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2005 年 10 月至 2009 年 6 月在神华宁煤集团担任
高级技术专家;2010 年 1 月退休后至今担任深圳市高技术产业项目评审专家库
专家;2013 年 8 月至 2021 年 1 月任山西东方金路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6
年 8 月至今担任本公司董事。2016 年 11 月至今兼任华夏航空控股(深圳)有限
公司总经理;2019 年 2 月至今兼任广州煦雅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21 年 1
月至今兼任山西东方金路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21 年 5 月至今兼任广东聚成激
光科技有限公司经理;2021 年 11 月至今兼任珦盛新材料(珠海横琴)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乔玉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
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乔
玉奇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
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十六个
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
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
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
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
单。乔玉奇先生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规定的任职条件。
    5、汪辉文先生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出生于 1961 年 12 月,研究生学历。1982 年
9 月至 1984 年 8 月在河北印刷机械厂担任助理工程师;1984 年 9 月至 1992 年
12 月在中国东方租赁有限公司担任信贷经理;1993 年 1 月至 1996 年 3 月在爱尔
兰 NIVALIS 公司担任副总经理;1996 年 4 月至 2005 年 6 月在河北省国际信托投
资有限公司历任金融部经理、信托部经理;2006 年 6 月至今任北京嘉鑫世纪投
资有限公司董事;2006 年 8 月至今担任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的副董事长;2010 年 9 月至今担任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5 年 9
月至今担任银泰华盈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2016 年 11 月至今任北京银泰嘉禾创
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2016 年 8 月至今担任本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汪辉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
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汪
辉文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
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十六个
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
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
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
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
单。汪辉文先生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规定的任职条件。
    6、范鸣春先生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出生于 1962 年 10 月,研究生学历,高级经
济师职称。1988 年 6 月至 1993 年 6 月担任湖北省物价局物价检查所科员、副科
长、科长;1993 年 6 月至 1994 年 5 月担任深圳市工商局(物价局)物价检查所
主任科员;1994 年 5 月至 1995 年 10 月担任深圳市工商局(物价局)办公室主
任科员;1995 年 10 月至 2000 年 3 月担任深圳市工商局(物价局)办公室副主
任;2000 年 3 月至 2002 年 8 月担任深圳市工商局(物价局)办公室主任;2002
年 8 月至 2009 年 9 月担任深圳市工商局(物价局)副局长、党组成员;2009 年
8 月至 2011 年 1 月担任中共深圳市福田区委副书记;2011 月 1 月至 2015 年 7 月
担任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2015 月 7 月至 2015 年 10 月
担任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党组副书记、常务副主任。2012 年 3 月
至 2016 年 1 月兼任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董事长;2012 年
1 月至 2016 年 3 月兼任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6 年 6 月至 2018 年 6 月
担任苏州中科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曾任广东省第十二届人大
代表,中共深圳市第五届、第六届党代表,中共深圳市第六届委员会候补委员,
兼任深圳市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副会长,深圳工业总会主席团主席。2018 年
7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范鸣春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
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范
鸣春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
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十六个
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
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
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
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
单。范鸣春先生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规定的任职条件。
    7、仇锐先生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出生于 1976 年 10 月 6 日,大学本科学历,
获特许金融分析师(CFA),中国注册会计师(CPA)职业资格。1998 年 7 月至 2006
年 11 月,任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PWC)高级经理;2006 年 11 月至 2010 年
7 月,任香港美国德太投资(中国)有限公司(TPG)投资经理;2010 年 7 月至 2012
年 1 月,任国盛里昂(上海)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联席董事;2012 年 1 月至 2012
年 7 月,任万全医药集团(Venturepharma Group Corp.)集团财务负责人;2012
年 9 月至 2015 年 5 月,任北京芳晟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董事总经理/合伙
人;2015 年 5 月至 2019 年 7 月,任北京中数智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董事会秘书/首席财务官;2019 年 7 月至 2022 年 1 月,任北京北斗海松产业发
展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管理合伙人;2014 年 10 月至今,任吉贝克信息技术(北
京)有限公司董事;2018 年 2 月至今,任中国医疗集团独立非执行董事;2022
年 7 月至今,任石化海河(天津)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仇锐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
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仇锐
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
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
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
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
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
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仇锐先生符合《公
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仇锐先生于 2011 年参加了由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独立董事资格培训班学
习,并取得结业证书。
    8、彭泗清先生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出生于 1965 年 10 月 20 日,获清华大学工
学和法学双学士(1983-1988),中国人民大学法学硕士(应用社会学,1988-1991
读研,毕业后留校任教两年),香港大学哲学博士(社会心理学,1993-1998),
北京大学博士后研究(应用心理学,1998-2000),2000 年至今在北大光华管理学
院任教。曾在美国西北大学凯洛格(Kellogg)商学院做访问学者,曾参加哈佛
商学院案例教学与写作培训,获得 PCMPCL 培训证书。彭泗清先生为北京大学光
华管理学院市场营销学系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北京大学新市场经济与管理研
究中心主任,北京大学管理案例研究中心副主任,中国社会心理学会副会长,中
国高校市场学研究会秘书长,《营销科学学报》理事长,歌路营慈善基金会理事
长。曾任北大光华市场营销学系主任、美国营销学会(American Marketing
Association)中国顾问委员会委员。主要研究领域为:(1)社会变迁过程中的
中国人社会心理;(2)经济转型和消费升级背景下的中国消费者行为、客户满意
度管理和中国本土品牌的提升策略;获得北京市教育教学成果奖、北京大学教学
优秀奖、北京大学通用电气奖教金、嘉里集团郭氏基金会树人奖教金等奖励。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彭泗清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
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彭
泗清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
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
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
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
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
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彭泗清先生符
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彭泗清先生于 2021 年参加了由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独立董事资格培训班
学习,并取得结业证书。
    9、刘文君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出生于 1955 年 08 月 15 日,硕士研究生学
历,获中国职业经理人、企业委托代理人资格证书。1973 年 12 月至 1981 年 8
月,任民航沈阳管理局运输服务中队战士;1981 年 9 月至 1991 年 3 月,任民航
沈阳管理局后勤处汽车修配厂党支部书记;1991 年 4 月至 1993 年 12 月,任民
航沈阳管理局综合服务公司经理;1993 年 12 月至 2001 年 8 月,任沈阳桃仙国
际机场计划经营处处长;2001 年 9 月至 2003 年 9 月,任沈阳桃仙国际机场股份
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3 年 9 月至 2013 年 12 月,任沈阳桃仙国际机场股份有
限公司总经理;2007 年 4 月至 2013 年 9 月,任沈阳空港物流有限公司董事长;
2013 年 1 月至 2015 年 8 月,任辽宁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文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
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刘
文君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
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
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
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
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
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刘文君先生符
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刘文君先生目前尚无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但已承诺将积极报名参加最近一期
独立董事培训,并承诺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