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华夏航空: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会后事项承诺函2022-09-06  

                                  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
                              会后事项承诺函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夏航空”)非公开发行股
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申请已于 2022 年 7 月 4 日经过贵会发行审核委员
会(以下简称“发审会”)审核通过;于 2022 年 7 月 7 日向贵会报送了封卷稿
文件;于 2022 年 7 月 29 日取得贵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662 号)。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对通过发审会的拟发行证券的公司会后事项监管
的通知》(证监发行字[2002]15 号)、《股票发行审核标准备忘录第 5 号(新
修订)——关于已通过发审会拟发行证券的公司会后事项监管及封卷工作的操作
规程》和《关于再融资公司会后事项相关要求的通知》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
自通过发审会审核日(2022 年 7 月 4 日)至本报告出具日期间本次发行相关事
项的说明如下:
    一、公司经营业绩变化情况
    根据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30 日披露的《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
年度报告》,公司 2022 年上半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所示:
                                                                   本报告期比上年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万元)             125,304.60     232,907.35        -46.2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95,127.28     1,165.96        -8258.7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95,215.87     1,392.76        -6936.50%
        益的净利润(万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万元)    30,647.82      14,445.60        112.16%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9428        0.0115         -8298.2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9385        0.0115         -8260.8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0.29%         0.30%          -30.59%

         总资产(万元)              1,540,537.91   1,620,285.88      -4.9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万元)   266,393.18     361,643.02        -26.34%

                                      1-1-1
    2022 年 8 月 30 日,公司公布了 2022 年半年报(未经审计)。2022 年上半
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25,304.60 万元,同比下降 46.20%,公司归属于母公
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亏损 95,127.28 万元,同比下降 8,258.71%。
    (一)公司经营业绩下滑原因
    2022 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25,304.60 万元,同比下降 46.20%,
主要系疫情反复和航班调减影响;公司可用座公里数(ASK)31.99 亿人公里,
同比下降 39%;旅客周转量(RPK)20.98 亿人公里,同比下降 44%;客座率
同比下滑 6.72 个百分点。同时,叠加报告期内油价大幅上涨及美元汇率上涨影
响,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亏损 95,127.28 万元,同比下降
8,258.71%。
    (二)公司发审会后经营业绩变化情况,在发审会前是否可以合理预计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于 2022 年 7 月 4 日通过了发行审核委员会的审核。针
对公司业绩亏损,公司及保荐机构在发审会前对未来经营业绩亏损风险进行了必
要的分析后认为,若未来疫情、油价等因素持续影响,航空运输业将在未来较长
时间内保持低迷,公司业绩可能继续亏损。公司及保荐机构已在非公开发行的申
请文件中,对公司 2022 年一季度业绩下滑情况做了分析,对相关情况涉及的风
险因素做出提示。
    (三)业绩变动对公司当年及以后年度经营的影响
    公司 2022 年上半年亏损主要系新冠肺炎疫情所致。预计未来一定期间内,
国内零星散发病例及局部聚集性疫情对于公司经营仍有一定不利影响。但是,
2021 年以来新冠疫苗的大规模接种,各类新冠药物的逐步研发和投产,疫情的
影响将逐步减弱,虽然短期仍有反复,但是长远来看,根据国内外航空业权威机
构的预期,航空业将开始逐步复苏。同时,公司积极应对疫情影响,在保证生产
经营安全的前提下,积极调整经营策略,紧盯疫情变化,推动航班恢复。
    综上,虽然短期内疫情反复对公司经营业绩仍将产生影响,但从长远来看,
随着常态化防控延续,疫情的影响将逐步减弱,不会对公司以后年度经营产生重
大不利影响。
    (四)业绩变动对本次募投项目的影响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43,5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


                                  1-1-2
的募集资金净额拟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引进4架A320系列飞机                       255,028.00          121,750.00

购买14台飞机备用发动机                     78,816.40           48,700.00

补充流动资金                               73,050.00           73,050.00

           合计                           406,894.40          243,500.00


    总体而言,我国民航业需求逐步复苏,航空出行需求仍具有较大潜力。中国
航空工业发展研究中心发布《民用飞机中国市场预测年报(2021~2040 年)》,年
报指出,2021 年上半年,中国民航运输业继续稳中向好,总体恢复符合预期。
从未来发展趋势看,中国疫情防控成绩显著,经济社会秩序已逐步恢复正常。在
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下,国民经济将继
续保持稳定增长,是中国航空运输市场发展的主要动力。
    虽然近两年以来新冠疫情对民航业产生了较大的冲击,但随着疫苗的大规模
接种,各类新冠药物的逐步研发和投产,预计疫情的影响未来将逐步减弱,航空
业将逐步开始复苏,对飞机的需求仍然会增加。本次引进的飞机将于 2024 年交
付,规避疫情的短期影响,满足民航业未来的市场发展需求。
    综上,公司 2022 年上半年经营业绩变动情况不会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会后事项说明
    1、公司本次发行的申报会计师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19 年度、2020 年度、2021 年度的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并分别出具了信会师
报字[2020]第 ZK10075 号、信会师报字[2021]第 ZK10106 号、信会师报字[2022]
第 ZK10055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2、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专项说明和律师北
京市华舟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中没有影响公司发行新股的情形出现。
    3、公司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4、公司除上述业绩下滑外,其他财务状况正常,报表项目无异常变化。
    5、公司没有发生重大资产置换、股权、债务重组等公司架构变化的情形。

                                  1-1-3
    6、公司的主营业务没有发生变更。
    7、公司管理层及核心技术人员稳定,没有出现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有重大影
响的人员变化。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6 日召开第
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8、公司没有发生未履行法定程序的关联交易,且没有发生未在非公开发行
申请文件中披露的重大关联交易。
    9、经办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业务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兴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汤毅鹏和陆猷、会计师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张琦和杨镇宇、律师北京市华舟律师事务所及签字律师樊
林、樊凯霖和蒋东阳未受到有关部门的处罚,且未发生更换。
    10、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未做盈利预测。
    11、公司及其董事长、总经理、主要股东没有发生重大的诉讼、仲裁和股权
纠纷,也不存在影响公司发行新股的潜在纠纷。
    12、公司没有发生大股东占用公司资金和侵害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13、公司没有发生影响公司持续发展的法律、政策、市场等方面的重大变
化。
    14、公司业务、资产、人员、机构、财务的独立性没有发生变化。
    15、公司主要财产、股权没有出现限制性障碍。
    16、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披露要求的事项。
    17、公司不存在其他影响发行上市和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
    18、公司不存在因媒体质疑报道以及相关质疑报道对本次非公开发行产生
实质性影响的事项。
    19、本承诺函签署日后至公司股票完成上市日期间,如发生影响投资者判
断的重大事项,将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综上所述,公司自通过发审会审核日(2022 年 7 月 4 日)至本文件签署日,
没有发生《关于加强对通过发审会的拟发行证券的公司会后事项监管的通知》 证
监发行字[2002]15 号)、《股票发行审核标准备忘录第 5 号(新修订)——关

                                  1-1-4
于已通过发审会拟发行证券的公司会后事项监管及封卷工作的操作规程》和《关
于再融资公司会后事项相关要求的通知》等文件所述可能影响本次发行上市及对
投资者做出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应予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影响发行上市
的其他有关事项。
    特此承诺。




                                 1-1-5
    (本页无正文,为《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会后事项承
诺函》之签章页)




   法定代表人:
                      胡晓军




                                                 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