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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夏航空: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内审部负责人的公告2022-09-16  

                        证券代码:002928           证券简称:华夏航空         公告编号:2022-084


                        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暨聘任
                高级管理人员、内审部负责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08 月 29 日召开第
二届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成员。公司于 2022
年 09 月 15 日召开了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顺利完成换届选举,产生了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成员、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成员。同日,公司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第三届董事
会董事长、第三届监事会主席、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聘任了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以及内部审计部负责人。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三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6 名,独立董事 3 名,
成员如下:
    非独立董事:胡晓军(董事长)、吴龙江、徐为、乔玉奇、汪辉文、范鸣春
    独立董事:仇锐(会计人士)、彭泗清、刘文君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三年。
    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
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任职资
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上述董事任职资格符合《公司
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以上各位董事的简历请见附件。

    二、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
      委员会               召集人                   成员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彭泗清     刘文君、范鸣春
提名委员会                 刘文君     胡晓军、彭泗清
审计委员会                   仇锐     吴龙江、彭泗清
战略委员会                 胡晓军     刘文君、彭泗清、吴龙江、范鸣春
    以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任期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三、第三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 1 名,非职工代表监
事 2 名,成员如下:
    非职工代表监事:邢宗熙(监事会主席)、罗彤
    职工代表监事:柳成兴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自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三年。
    公司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监事未低于监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一,不存在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担任公司监
事的情形。上述监事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
    以上各位监事的简历请见附件。

    四、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内审部负责人情况

    1、首席执行官:吴龙江
    2、总裁:李三生
    3、联席总裁:李志良
    4、董事会秘书兼副总裁:俸杰
    5、副总裁:张红军
    6、财务总监:张静波
    7、内审部负责人:柳成兴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
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董事会秘书俸杰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
书,具备履行相关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其任职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高
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俸杰
    联系电话:023-67153222-8903
    传真:023-67153222-8903
    电子邮箱:dongmiban@chinaexpressair.com
    联系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江北国际机场航安路 30 号华夏航空新办公楼
    独立董事对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事项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详
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以上各位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请见附件。

    五、部分董事届满离任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张工先生、董小英女士、岳喜敬先生任期届满后
不再担任独立董事职务,也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张工先生、董小英女士、岳喜
敬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
的承诺事项。
    张工先生、董小英女士、岳喜敬先生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的规范运
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三位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作出的贡
献表示衷心感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09 月 16 日
附件:


                            相关人员简历
    一、第三届董事会成员
    1、胡晓军先生(董事长)
    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1 年 12 月出生,研究生学历。1982 年 2
月至 1985 年 9 月在湖南机床厂担任助理工程师;1985 年 9 月至 1988 年 5 月在
武汉理工大学攻读研究生课程;1988 年 6 月至 1992 年 5 月在中国国际海运集装
箱有限公司历任工程师、部门经理;1992 年 5 月至 1999 年 11 月在深圳中集天
达空港设备有限公司历任部门经理、常务副总;1999 年 11 月至 2005 年 9 月在
北京首都机场博维空港设备管理有限公司担任董事长、总经理;2006 年 4 月至
今担任本公司董事长。2007 年 1 月至今兼任华夏航空控股(深圳)有限公司执
行董事;2015 年 9 月至今兼任深圳融达供应链管理合伙企业和天津华夏通融企
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16 年 12 月至今兼任贵州华通壹号
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贵州华通贰号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和贵州华
通叁号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21 年 3 月至今兼任天津
华通壹号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天津华通贰号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和天津华通叁号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21 年 11 月至今
兼任华夏云天航空发动机维修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胡晓军先生通过华夏航空控股(深圳)有限公司、深圳
融达供应链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天津华夏通融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475,737,912 股,占总股本的 46.94%,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胡晓军先生与公司现任董事、持股 5%以上股东徐为女士为夫妻关系。华夏航空
控股(深圳)有限公司、深圳融达供应链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天津华夏
通融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深圳瑞成环境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胡
晓军先生及其配偶、公司董事徐为女士控制,构成一致行动人。除前述关系外,
胡晓军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胡晓军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规定不
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
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
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
届满;(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个月
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
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7)
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
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胡晓军先生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2、吴龙江先生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出生于 1973 年 10 月,研究生学历。1996 年
7 月至 1999 年 11 月在北京首都国际机场担任候机楼管理处团委书记;1999 年
11 月至 2006 年 12 月在北京博维航空设施管理有限公司担任企划部经理、高级
经理;2008 年 4 月至 2010 年 3 月,任本公司副总经理;2010 年 3 月至 2013 年
5 月任本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副总裁;2013 年 5 月至 2019 年 8 月任本公司董事
兼总裁;2019 年 8 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兼首席执行官。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吴龙江先生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1,800,000 股,占总股本
的 0.18%,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吴龙江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
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
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
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
尚未届满;(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
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
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
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吴龙江先生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3、徐为女士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出生于 1962 年 5 月,大专学历。1981 年 8
月至 1989 年 10 月在湖南省机械工业学校任职;1989 年 10 月至 1991 年 1 月在
深圳开发科技有限公司任职;1991 年 1 月至 2008 年 10 月在中国南玻集团有限
公司工程玻璃事业部任职;2008 年 10 月至 2015 年 9 月为自由职业者;2015 年
9 月至今任深圳瑞成环境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16 年 8
月至今担任本公司董事。2017 年 1 月至今兼任华夏航空控股(深圳)有限公司
监事;2020 年 12 月至今兼任华夏云翼国际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21 年 11
月至今兼任华夏云天航空发动机维修有限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徐为女士通过深圳融达供应链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天津华夏通融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深圳瑞成环境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83,864,400 股,占总股本的 8.27%;徐为女士与公司现任
董事长、实际控制人胡晓军先生为夫妻关系。华夏航空控股(深圳)有限公司、
深圳融达供应链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天津华夏通融企业管理中心(有限
合伙)、深圳瑞成环境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徐为女士及其配偶、公司董
事长胡晓军先生控制,构成一致行动人。除前述关系外,徐为女士与其他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徐
为女士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
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十六个月
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
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
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徐为女士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
任职条件。
    4、乔玉奇先生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出生于 1950 年 12 月,大学本科学历。1979
年 7 月至 1992 年 12 月在原化学工业部黎明化工研究院历任工程师、高级工程
师、科研处处长;1993 年 1 月至 2004 年 12 月在深圳利宝投资有限公司历任部
门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2005 年 10 月至 2009 年 6 月在神华宁煤集团担任
高级技术专家;2010 年 1 月退休后至今担任深圳市高技术产业项目评审专家库
专家;2013 年 8 月至 2021 年 1 月任山西东方金路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6
年 8 月至今担任本公司董事。2016 年 11 月至今兼任华夏航空控股(深圳)有限
公司总经理;2019 年 2 月至今兼任广州煦雅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21 年 1
月至今兼任山西东方金路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21 年 5 月至今兼任广东聚成激
光科技有限公司经理;2021 年 11 月至今兼任珦盛新材料(珠海横琴)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乔玉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
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乔
玉奇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
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十六个
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
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
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
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
单。乔玉奇先生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规定的任职条件。
    5、汪辉文先生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出生于 1961 年 12 月,研究生学历。1982 年
9 月至 1984 年 8 月在河北印刷机械厂担任助理工程师;1984 年 9 月至 1992 年
12 月在中国东方租赁有限公司担任信贷经理;1993 年 1 月至 1996 年 3 月在爱尔
兰 NIVALIS 公司担任副总经理;1996 年 4 月至 2005 年 6 月在河北省国际信托投
资有限公司历任金融部经理、信托部经理;2006 年 6 月至今任北京嘉鑫世纪投
资有限公司董事;2006 年 8 月至今担任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的副董事长;2010 年 9 月至今担任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5 年 9
月至今担任银泰华盈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2016 年 11 月至今任北京银泰嘉禾创
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2016 年 8 月至今担任本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汪辉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
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汪
辉文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
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十六个
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
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
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
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
单。汪辉文先生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规定的任职条件。
    6、范鸣春先生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出生于 1962 年 10 月,研究生学历,高级经
济师职称。1988 年 6 月至 1993 年 6 月担任湖北省物价局物价检查所科员、副科
长、科长;1993 年 6 月至 1994 年 5 月担任深圳市工商局(物价局)物价检查所
主任科员;1994 年 5 月至 1995 年 10 月担任深圳市工商局(物价局)办公室主
任科员;1995 年 10 月至 2000 年 3 月担任深圳市工商局(物价局)办公室副主
任;2000 年 3 月至 2002 年 8 月担任深圳市工商局(物价局)办公室主任;2002
年 8 月至 2009 年 9 月担任深圳市工商局(物价局)副局长、党组成员;2009 年
8 月至 2011 年 1 月担任中共深圳市福田区委副书记;2011 月 1 月至 2015 年 7 月
担任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2015 月 7 月至 2015 年 10 月
担任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党组副书记、常务副主任。2012 年 3 月
至 2016 年 1 月兼任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董事长;2012 年
1 月至 2016 年 3 月兼任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6 年 6 月至 2018 年 6 月
担任苏州中科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曾任广东省第十二届人大
代表,中共深圳市第五届、第六届党代表,中共深圳市第六届委员会候补委员,
兼任深圳市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副会长,深圳工业总会主席团主席。2018 年
7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范鸣春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
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范
鸣春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
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十六个
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
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
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
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
单。范鸣春先生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规定的任职条件。
    7、仇锐先生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出生于 1976 年 10 月 6 日,大学本科学历,
获特许金融分析师(CFA),中国注册会计师(CPA)职业资格。1998 年 7 月至 2006
年 11 月,任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PWC)高级经理;2006 年 11 月至 2010 年
7 月,任香港美国德太投资(中国)有限公司(TPG)投资经理;2010 年 7 月至 2012
年 1 月,任国盛里昂(上海)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联席董事;2012 年 1 月至 2012
年 7 月,任万全医药集团(Venturepharma Group Corp.)集团财务负责人;2012
年 9 月至 2015 年 5 月,任北京芳晟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董事总经理/合伙
人;2015 年 5 月至 2019 年 7 月,任北京中数智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董事会秘书/首席财务官;2019 年 7 月至 2022 年 1 月,任北京北斗海松产业发
展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管理合伙人;2014 年 10 月至今,任吉贝克信息技术(北
京)有限公司董事;2018 年 2 月至今,任中国医疗集团独立非执行董事;2022
年 7 月至今,任石化海河(天津)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仇锐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
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仇锐
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
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
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
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
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
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仇锐先生符合《公
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仇锐先生于 2011 年参加了由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独立董事资格培训班学
习,并取得结业证书。
    8、彭泗清先生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出生于 1965 年 10 月 20 日,获清华大学工
学和法学双学士(1983-1988),中国人民大学法学硕士(应用社会学,1988-1991
读研,毕业后留校任教两年),香港大学哲学博士(社会心理学,1993-1998),
北京大学博士后研究(应用心理学,1998-2000),2000 年至今在北大光华管理学
院任教。曾在美国西北大学凯洛格(Kellogg)商学院做访问学者,曾参加哈佛
商学院案例教学与写作培训,获得 PCMPCL 培训证书。彭泗清先生为北京大学光
华管理学院市场营销学系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北京大学新市场经济与管理研
究中心主任,北京大学管理案例研究中心副主任,中国社会心理学会副会长,中
国高校市场学研究会秘书长,《营销科学学报》理事长,歌路营慈善基金会理事
长。曾任北大光华市场营销学系主任、美国营销学会(American Marketing
Association)中国顾问委员会委员。主要研究领域为:(1)社会变迁过程中的
中国人社会心理;(2)经济转型和消费升级背景下的中国消费者行为、客户满意
度管理和中国本土品牌的提升策略;获得北京市教育教学成果奖、北京大学教学
优秀奖、北京大学通用电气奖教金、嘉里集团郭氏基金会树人奖教金等奖励。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彭泗清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
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彭
泗清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
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
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
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
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
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彭泗清先生符
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彭泗清先生于 2021 年参加了由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独立董事资格培训班
学习,并取得结业证书。
    9、刘文君先生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出生于 1955 年 08 月 15 日,硕士研究生学
历,获中国职业经理人、企业委托代理人资格证书。1973 年 12 月至 1981 年 8
月,任民航沈阳管理局运输服务中队战士;1981 年 9 月至 1991 年 3 月,任民航
沈阳管理局后勤处汽车修配厂党支部书记;1991 年 4 月至 1993 年 12 月,任民
航沈阳管理局综合服务公司经理;1993 年 12 月至 2001 年 8 月,任沈阳桃仙国
际机场计划经营处处长;2001 年 9 月至 2003 年 9 月,任沈阳桃仙国际机场股份
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3 年 9 月至 2013 年 12 月,任沈阳桃仙国际机场股份有
限公司总经理;2007 年 4 月至 2013 年 9 月,任沈阳空港物流有限公司董事长;
2013 年 1 月至 2015 年 8 月,任辽宁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文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
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刘
文君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
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
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
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
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
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刘文君先生符
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刘文君先生目前尚无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但已承诺将积极报名参加最近一期
独立董事培训,并承诺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第三届监事会成员
    1、邢宗熙先生(监事会主席)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出生于 1965 年 7 月,研究生学历。1987 年
7 月至 1992 年 10 月在国营 247 厂第二设计所担任工程师;1992 年 10 月至 2004
年 6 月在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历任总经理、大区总经理、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2004 年 6 月至 2006 年 4 月在北京数通世纪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担任总经理;2006
年 4 月至 2016 年 7 月在公司历任董事、首席财务官、副总裁;2016 年 8 月至今
在公司担任监事会主席;2020 年 11 月至今兼任西安雪拿矿泉水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邢宗熙先生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585,000 股,占本公司总
股本比例 0.06%,邢宗熙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百分之五
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邢
宗熙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
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
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
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
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
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邢宗熙先生符
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2、罗彤先生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出生于 1963 年 3 月,大学本科学历,现任
本公司战略执行委员会副主任。1985 年 8 月至 1989 年 5 月在邯郸市拖拉机厂工
作;1989 年 5 月至 2002 年 1 月在邯郸市经贸委任职;2002 年 1 月至 2005 年 5
月在西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飞虎证券网任职;2005 年 5 月至 2006 年 6 月在贵州
铜仁机场担任副总经理;2006 年 6 月至 2008 年 3 月在贵州博维航空设施管理有
限公司担任总经理;2008 年 3 月至 2019 年 8 月担任本公司副总裁;2019 年 8 月
至今担任本公司战略执行委员会副主任;2022 年 4 月起担任本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罗彤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00 股,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787,500 股,共计 787,6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0777%,罗彤先生与公司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公司董事、监事、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罗彤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
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
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
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
尚未届满;(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个
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
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7)
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
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罗彤先生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3、柳成兴先生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出生于 1973 年 3 月,大学专科学历,注册
会计师、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1994 年 2 月至 1999 年 12 月在綦江化肥总厂工
作;2000 年 1 月至 2004 年 9 月在重庆咨正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审计师;2004 年
10 月至 2006 年 12 月在重庆远道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审计经理;2007 年 1 月至
2011 年 7 月在重庆谛威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审计经理;2011 年 8 月至 2014 年 3 月
在重庆东银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担任审计部经理;2014 年 4 月至 2015 年 3 月
在重庆方山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担任财务经理兼内审经理;2015 年 4 月至 2016 年
6 月在本公司担任审计经理;2016 年 6 月至 2016 年 8 月任本公司监事、审计部
经理;2016 年 8 月至今担任本公司职工代表监事、内部审计部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柳成兴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
系,柳成兴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
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十六个月
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
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
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
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柳成兴
先生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
条件。
    三、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1、李三生先生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出生于 1974 年 4 月,大学专科学历。1992
年 12 月至 1995 年 12 月在武警河南总队服役;1996 年 6 月至 1998 年 7 月在四
川仪表四厂工作;1998 年 8 月至 1999 年 3 月在昆明大学旅行社工作;1999 年 4
月至 2003 年 12 月在云南烟草国际旅行社工作;2004 年 1 月至 2009 年 10 月在
云南英安通用航空公司担任董事长助理;2009 年 11 月至 2011 年 7 月在云南晨
阳会展有限公司担任总经理;2011 年 7 月至 2021 年 7 月在本公司历任总裁助
理、副总裁、联席总裁;2021 年 7 月起,任本公司总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三生先生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630,000 股,占总股本的
0.06%,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李三生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规
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
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
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
尚未届满;(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
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
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
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李三生先生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2、李志良先生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出生于 1979 年 12 月,本科学历。2006 年 4
月至 2011 年 11 月历任本公司维修工程部航线主任、副经理、经理;2011 年 11
月至 2015 年 10 月担任本公司维修工程部副总经理;2015 年 10 月至 2016 年 10
月担任本公司客舱地面服务部总经理;2016 年 10 月至 2019 年 7 月担任本公司
总工程师以及维修工程部总经理;2019 年 7 月至 2019 年 8 月担任本公司首席运
行官;2019 年 8 月至 2021 年 7 月任本公司总裁;2021 年 7 月起任本公司联席总
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志良先生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450,000 股,占总股本的
0.04%,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李志良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规
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
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
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
尚未届满;(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
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
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
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李志良先生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3、俸杰先生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出生于 1972 年 8 月,大学本科学历。1996
年 5 月至 2006 年 3 月在贵州贵宝集团有限公司担任董事会秘书;2006 年 3 月至
2007 年 3 月在贵州柏强制药有限公司担任总经理助理;2007 年 3 月至今在华夏
航空历任法务主管、总裁助理、飞机引进办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16 年 08 月
至今在本公司担任副总裁兼任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俸杰先生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787,500 股,占总股本的
0.08%,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俸杰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规定
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
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
未届满;(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个
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
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
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俸杰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董事会秘书
资格证书,具备履行相关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其任职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4、张红军先生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出生于 1974 年 3 月,研究生学历。1996 年
7 月至 1997 年 2 月在北京金巢装饰材料有限公司担任财务;1997 年 2 月至 2002
年 8 月在石油龙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担任总经理;2002 年 8 月至 2004
年 8 月在东方智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担任咨询总监;2004 年 9 月至 2006 年 7 月
在美国科特勒咨询集团(北京)公司担任副总经理;2006 年 8 月至 2014 年 12 月
在北京财富时代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担任董事、副总经理;2015 年 1 月至 2019 年
8 月在本公司历任人力资源总监、副总裁、财务总监、副总裁,2019 年 8 月至今
担任公司董事会战略执行委员会副主任。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红军先生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479,251 股,占总股本的
0.05%,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
存在关联关系。张红军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
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
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
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
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
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
单。张红军先生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规定的任职条件。
    5、张静波女士
    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70 年 1 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非执业注
册会计师。1992 年 8 月至 1996 年 8 月在北京分析仪器厂有限公司担任会计;
1996 年 8 月至 2000 年 12 月在北京美标钢板陶瓷洁具有限公司担任会计主管;
2001 年 1 月至 2005 年 4 月在德莎(中国)有限公司担任中国区财务及行政经理;
2005 年 5 月至 2008 年 2 月在华隆瑞峰(中国)有限公司担任中国区财务总监;
2008 年 3 月至 2016 年 9 月在中钢集团新型材料(浙江)有限公司担任副总经理;
2016 年 10 月入职本公司,2016 年 11 月至今在本公司担任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静波女士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324,000 股,占总股本的
0.03%,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张静波女士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规
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
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
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
尚未届满;(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
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
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
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张静波女士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四、内审部负责人
    柳成兴先生简历请见“二、第三届监事会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