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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明德生物:2018年监事会工作报告2019-04-25  

						                     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8 年度,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的要求,
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和独立行使了监事会的职权,对 2018 年
度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关联交易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等方面实施
了有效监督,较好地保障了公司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了
公司的规范运作。

      现将 2018 年度监事会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召开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 5 次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公
司监事均亲自出席了各次会议,会议情况如下:

序号     会议时间    会议名称                     议案名称
                     第二届监
         2018 年 1              1、《关于延长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
  1                  事会第四
          月 24 日              市方案的决议和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次会议
                                1、《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 年年度工作报告》
                                2、《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
                                度财务决算报告》
                     第二届监
         2018 年 3              3、《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
  2                  事会第五
          月 20 日              度财务预算报告》
                       次会议
                                4、《关于续聘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为公司 2018 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5、《关于公司以 2017 年 12 月 31 日为基准日的
                                三年(报告期)财务会计报告的议案》
                     第二届监
         2018 年 5              1、《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第一
  3                  事会第六
          月 14 日              季度报告》
                       次会议
                                1、《2018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第二届监
         2018 年 8              2、《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
  4                  事会第七
          月 27 日              理财产品的议案》
                       次会议
                                3、《2018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第二届监
        2018 年 10
  5                  事会第八   1、《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月 23 日
                       次会议
    二、监事会对公司 2018 年度有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
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从维护公司利益和所有股东权益角度出发,认真履行监事
会的职能,对公司的依法运作、财务状况、对外投资、关联交易、内部控制、对
外担保等情况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发表如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
情况、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的情况以及内控制度的健全和完善等各方面进行了
监督,监事会派出监事列席了报告期内的历次董事会、股东大会。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 2018 年度的工作能够按照《公司法》、《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进行规范运作,
认真执行、全面落实公司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公司的各项决策也能据合法程序
进行;进一步完善了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管理制度,建立和健全了内控机制;公
司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能履行诚信和勤勉义务,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未发现
其有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亦未发现其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公
司章程》及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

    (二)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及下属各分子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现行财务管理
制度定期进行了认真检查,特别对公司的会计估计和会计政策变化进行了详细的
调查。

    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内控机制完善、财务状况良好,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告能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中勤万信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客观、真实、公允地反
映公司 2018 年度的财务情况。公司财务管理正常,未发现公司财务人员有违章
违纪现象。

    (三)公司购买和出售资产、对外投资等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购买和出售资产、对外投资等交易情况。

    (四)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监事会关于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
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
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规则
落实自查表》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监事会对上述内部
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自查表无异议。

    (六)对外担保及股权、资产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及股权、资产置换的情况。

    三、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计划

    2019 年,本届监事会将继续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与董事会和全体股东一
起共同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促使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树立公司良好的诚信形象,
切实担负起保护广大股东权益的责任。2019 年度,监事会将继续严格履行以下
职责:

    1、监督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积极督促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有效运行;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通过定期了解和审阅财务报告,对公司的财务运作
情况实施监督;

    3、监督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的情况,防止损害公司利益和形
象的行为发生。




                                          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9 年 4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