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德生物:2019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2019-04-25
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实行薪酬与工作绩效挂钩的考核机制,其绩效评价采取自我评价和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按绩效评价标准进行评价相结合的绩效评价方式,通过对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年度绩效进行评价,决定其报酬。公司制定 2019 年度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如下:
一、本议案适用对象: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本议案适用期限: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
三、薪酬标准
1、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税前 20 万元/年-60 万元/年
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为基本年薪、绩效年薪等两个部分。
其中,基本年薪是年度经营的基本报酬,根据岗位职责及其他参考因素确定,按
年薪标准的 80%分月发放;绩效年薪是年度经营效益的体现,与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工作业绩及贡献挂钩,在年薪标准的 20%基础上进行考核。
2、独立董事薪酬
独立董事的薪酬为税前 5 万元/年,分月发放。
四、其他规定
1、上述薪酬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可根据行业状况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进行调整。
3、本方案在提交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4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