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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明德生物: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8年度保荐工作报告2019-04-25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明德生物

保荐代表人姓名:卫明                    15013862698

保荐代表人姓名:徐学文                  18665322759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
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
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
                                                         是
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
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2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 明德生物基于多个募投项目
件一致                                      统一管理的考虑,计划将原
                                            募投项目“体外诊断试剂扩
                                            建项目”、“移动医疗产品
                                            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
                                            设项目”的建设地址统一变
                                            更至公司购买的土地使用权
                                        上,由于建设地址的变更影
                                        响事项较多,截至2018年末,
                                        变更方案正在规划过程中,
                                        募投项目尚未动工,募集资
                                        金尚未使用。因此,募集资
                                        金使用进度与项目进度慢于
                                        招股说明书已披露情况。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1次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1次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1次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通过现场检查,发现明德生
                                        物募集资金使用进度与项目
                                        进度慢于招股说明书已披露
                                        情况。国金证券与明德生物
                                        进行了有效沟通,详细了解
                                        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
                                        具体原因及其对明德生物的
                                        影响,同时提请明德生物关
                                        注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进度,
                                        在做好市场分析的基础上,
                                        从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的原则出发,切实可行地推
                                        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继续对募集资金使用事项履
                                        行必要程序并及时、准确地
                                        进行信息披露。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核查意见)                    1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无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1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2018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无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是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关注明德生物募投项目与募
                                        集资金使用进展情况。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明德生物已经在制定变更后
                                        的募投项目方案,推进募投
                                        项目建设。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19年1月4日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信息披露
                                        专题、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专题和最新政策法规。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存在的问
             事项                                   采取的措施
                                    题

1.信息披露                          无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3.“三会”运作                     无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国金证券与明德生物进行了有
                                            效沟通,详细了解了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延期的具体原因及其对
                                            明德生物的影响,同时提请明德

                                 募集资金   生物关注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进
                                 使用进度   度,在做好市场分析的基础上,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慢于招股
                                 说明书披   从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
                                 露的进度   原则出发,切实可行地推进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按照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继续对募集资金
                                            使用事项履行必要程序并及时、
                                            准确地进行信息披露。

6.关联交易                          无

7.对外担保                          无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
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      无
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
                                    无
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
                                    无
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
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未履行承诺的原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因及解决措施

1、公司出具的承诺:
(1)关于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承诺;                是
(2)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
(3)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的承诺;

2、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陈莉莉、
王颖出具的承诺:
(1)关于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承诺;
(2)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                   是
(3)股份锁定承诺;
(4)关于减持意向的承诺;
(5)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6)关于填补即期回报的承诺;

 3、公司股东新余晨亨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出具的承诺:                       是
 (1)股份锁定承诺;

4、公司股东陈鑫涛、王锐出具的承诺:
                                            是
(1)股份锁定承诺;

 5、公司股东上海祺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周琴、汪汉英、新余人
 合安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新         是
 余人合安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出具的承诺:
 (1)股份锁定承诺;
 (2)关于减持意向的承诺;

6、公司股东汪剑飞、朝金波、赵英稳出
具的承诺:
(1)关于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
                                               是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承诺;
(2)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
(3)股份锁定承诺;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2018年10月10日,因原保荐代表人祁
                                      红威工作变动,无法继续从事对明德生
                                      物的持续督导工作,为保证持续督导工
                                      作的有序进行,国金证券现委派保荐代
                                      表人卫明接替祁红威继续履行对明德
                                      生物的持续督导工作。本次变更后,明
                                      德生物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徐学文、
                                      卫明。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     1、2018年1月24日,中国证监会出具
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       《关于对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
事项及整改情况                         出具警示函的决定》(2018)9号,认
                                       定国金证券作为广东天际电器股份有
                                       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的财务顾问,对交易
                                       标的收入和客户核查不充分。该事件
                                       发生后,国金证券高度重视,及时进
                                       行了整改,重新对标的公司客户发出
                                       了询证函,并做了发函记录,并全部
收到询证函回函,还执行了检查、复
核、实地走访等其他程序;此外,国
金证券进一步督促其他投资银行项目
均应严格执行公司规定的尽职调查程
序。
2、2018年8月16日,国金证券收到中
国证监会贵州监管局(以下简称“贵
州证监局”)下发的“[2018]3号”《关
于对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警示
函措施的决定》。2018年7月,贵州证
监局对毕节市碧海新区建设投资有限
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毕节碧海”)
“15碧海债”、“16碧海01”、“16
碧海02”三只公司债券的受托管理人
履职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发现毕节碧
海在募集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不规范
情况。贵州证监局认定国金证券作为
该公司债项目的受托管理人,未及时
督促毕节碧海规范募集资金使用,贵
州证监局因此对国金证券出具了警示
函。该事件发生后,国金证券高度重
视,已在第一时间督促毕节碧海整改
并规范募集资金使用,并对相关责任
人员进行严肃问责,另外国金证券制
定了一系列全面加强存续期债券受托
管理工作的措施,对各项目组再次重
申债券受托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加强
对债券受托管理工作的内部合规检
查、监督和问责,督促相关人员勤勉
                           尽责,切实提高受托管理工作质量。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保荐工作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徐学文                卫明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