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德生物: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11-22
证券代码:002932 证券简称:明德生物 公告编号:2019-084
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
会议于 2019 年 11 月 15 日以电子邮件、电话通讯等形式发出通知,并于 2019
年 11 月 21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7 名,实际出席公司会议的董事 7 人,会议由董事长陈莉莉女士主持,公司全体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 5 票,反对票数为 0 票,弃权票数为 0 票。
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陈莉莉女士、王颖女士回避该事项表决。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内容详见 2019 年 11 月 22 日指定信息
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
网站(http://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和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9 日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
式召开公司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 7 票,反对票数为 0 票,弃权票数为 0 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签字页;
2、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11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