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德生物: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保荐工作报告2021-04-28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明德生物
保荐代表人姓名:卫明 15013862698
保荐代表人姓名:徐学文 18665322759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
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
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
是
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
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4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 明德生物地处湖北武汉市,
件一致 受新冠疫情影响,明德生物
募投项目施工被搁置,实施
进度慢于预期。截至目前,
明德生物募投项目已恢复开
工建设。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1次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1次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1次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受新冠疫情影响,明德生物
募投项目施工被搁置,实施
进度慢于预期。国金证券与
明德生物进行了有效沟通,
详细了解了本次疫情对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影
响,同时提请明德生物关注
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进度,在
做好市场分析的基础上,从
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
原则出发,切实可行地推进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继
续对募集资金使用事项履行
必要程序并及时、准确地进
行信息披露。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核查意见) 7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无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1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2020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无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是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关注明德生物募投项目与募
集资金使用进展情况。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受新冠疫情影响,明德生物
募投项目施工被搁置,实施
进度慢于预期。截至目前,
明德生物募投项目已有序恢
复开工建设,预计募投项目
推进速度会有所加快。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20年12月9日
(3)培训的主要内容 1、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解读;
2、《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
修订)》的政策解读;
3、《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工作考核办法
(2020年修订)》的政策解
读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存在的问
事项 采取的措施
题
1.信息披露 无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3.“三会”运作 无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国金证券与明德生物进行了有
效沟通,详细了解了本次新冠疫
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影响,
同时提请明德生物关注募集资
募集资金 金项目实施进度,在做好市场分
使用进度
慢于信息 析的基础上,从维护公司及全体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披露文件 股东利益的原则出发,切实可行
中预计的
进度 地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继续
对募集资金使用事项履行必要
程序并及时、准确地进行信息披
露。
6.关联交易 无
7.对外担保 无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
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 无
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
无
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
无
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
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未履行承诺的原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因及解决措施
1、公司出具的承诺:
(1)关于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承诺; 是
(2)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
(3)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的承诺;
2、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陈莉莉、
王颖出具的承诺:
(1)关于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承诺;
(2)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 是
(3)股份锁定承诺;
(4)关于减持意向的承诺;
(5)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6)关于填补即期回报的承诺;
3、公司股东新余晨亨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出具的承诺: 是
(1)股份锁定承诺;
4、公司股东陈鑫涛、王锐出具的承诺:
是
(1)股份锁定承诺;
5、公司股东上海祺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周琴、汪汉英、新余人
合安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新 是
余人合安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出具的承诺:
(1)股份锁定承诺;
(2)关于减持意向的承诺;
6、公司股东汪剑飞、朝金波、赵英稳出
具的承诺:
(1)关于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
是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承诺;
(2)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
(3)股份锁定承诺;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无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
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 无
事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保荐工作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徐学文 卫明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2021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