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武汉明德 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德生物”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 荐机构,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 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11 号——信息披露公告格 式(2021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就公司 2020 年募集资金年度存放 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现将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发表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906 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A 股)股票 16,646,287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 币 20.45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40,416,569.15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27,770,357.84 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12,646,211.31 元。募集 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40,416,569.15 元股款由主承销商、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扣除承销费和尚未支付的保荐费 19,268,862.41 元(不含税)后,将剩余募集资金 321,147,706.74 元于 2018 年 7 月 5 日汇入公 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金融港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其中: 应扣除的发行费用 8,501,495.43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12,646,211.31 元。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8 年 7 月 5 日 出具了“勤信验字【2018】第 0046 号”《验资报告》,对以上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 行了审验确认。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为便于募投项目管理,2018 年 7 月 11 日,公司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扣除 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312,646,211.31 元分别转入 4 个募集资金分项目 专户。实际转入 312,646,200.00 元,少转入 11.31 元,2018 年 7 月 11 日募集资 金分项目账户情况如下: 转入募集资金金额 项目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元) 体外诊断试剂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27908300010602 189,842,000.00 扩建项目 武汉金融港支行 移动医疗产品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建设项目 公司武汉光谷自贸区分 42050112714400000580 47,504,100.00 行 研发中心建设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3202007029200335955 37,688,900.00 项目 公司武汉东湖开发区支 营销网络建设 行 3202007029200335831 37,611,200.00 项目 合 计 312,646,200.00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账户使用和结余情况如下: 项目 期初累计 本期发生额 年末累计 募集资金实际到账金额 312,646,200.00 312,646,200.00 1、募集资金账户资金的减少项 其中:(1)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3,287,850.92 6,823,763.77 10,111,614.69 投入 (2)购买理财产品余额 200,000,000.00 0.00 200,000,000.00 (3)银行手续费 1,933.71 1,796.65 3,730.36 减少项小计 203,289,784.63 6,825,560.42 210,115,345.05 2、募集资金账户资金的增加项 其中:(1)理财产品收益 6,151,424.64 7,277,301.36 13,428,726.00 (2)募集资金活期利息收入 2,232,739.24 1,823,163.70 4,055,902.94 增加项小计 8,384,163.88 9,100,465.06 17,484,628.94 募集资金专户结余金额 117,740,579.25 2,274,904.64 120,015,483.89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以募集资金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 北自贸试验区武汉片区分行存入结构性存款 10,000.00 万元(内容详见 2020 年 12 月 8 日刊登在指定媒体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 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07)。公司以募集资金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武汉金融港支行存入结构性存款 10,000.00 万元(内容详见 2020 年 12 月 18 日刊登在指定媒体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10)。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设立了专用账户管理,实行 专款专用。 2018 年 7 月 26 日,公司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金融港支行、中 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光谷自贸区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 东湖开发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2019 年 8 月 22 日、2019 年 9 月 10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 十六次会议、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内 部结构及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用途的议案》,决定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用途, 并适时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规模、投资结构及项目投资进度等内容。根 据以上决议内容,2019 年 9 月 11 日,公司对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的募集资金重 新做了分配,并注销了“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该专户注销后, 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东湖开发区支行、保荐机构国金证券签订 的相应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终止。 因工商银行机构调整的原因,截止 2019 年 11 月 5 日,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国 金证券、中国工商银行湖北自贸试验区武汉片区分行重新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 监管协议》,协议内容除签署协议的乙方由中国工商银行武汉东湖开发区支行变 更为工商银行湖北自贸试验区武汉片区分行之外,其他内容不变。 2019 年 8 月 22 日、2019 年 9 月 10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 六次会议和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 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并经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20,000.00 万元人 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银行理财产品或定期存 款、结构性存款,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在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滚动使用。 2020 年 8 月 21 日、2020 年 9 月 18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 会议和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 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20,000.00 万元人民币的 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银行理财产品或定期存款、结 构性存款,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在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 12 个月内滚动使用。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有 3 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如下: 备 项目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资金余额(元) 注 体外诊断试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活 127908300010602 34,218,584.97 剂扩建项目 司武汉金融港支行 期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移动医疗产 活 限公司武汉光谷自贸 42050112714400000580 53,976,716.61 品建设项目 期 区分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研发中心建 活 限公司湖北自贸试验 3202007029200335955 31,820,182.31 设项目 期 区武汉片区分行 合 计 120,015,483.89 报告期内,本公司、保荐机构和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均严格履行《募 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约定,不存在违反监管协议的行为。本公司签订的三方监 管协议与《深圳市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 重大差异,本年度未出现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单位: 万元 34,041.66 本年度投入募集 682.38 募集资金总额 资金总额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1,011.16 已累计投入募集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9,077.36 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26.67% 是否已 项目可行 项目达到 是否 变更项 募集资金 调整后投 本年度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投入进 本年度 性是否发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 预定可使 达到 目(含 承诺投资 资总额 投入 累计投入 度(%) 实现的 生重大变 资金投向 用状态日 预计 部分变 总额 (1) 金额 金额(2) (3)=(2)/(1) 效益 化 期 效益 更) 承诺投资项目 体外诊断试剂扩建项 是 19,440.05 15,497.53 338.93 599.18 3.87 2022年9月 1925.56 不适 否 目 用 移动医疗产品建设项 是 4,789.17 3,452.82 68.93 90.31 2.62 2022年9月 不适用 不适 否 目 用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是 3,824.24 12,901.60 274.52 321.68 2.49 2022年9月 不适用 不适 否 用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是 3,798.49 是 合计 31,851.95 31,851.95 682.38 1,011.17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 不适用 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分具体项目)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营销网络建设”原计划建立覆盖全国的营销网络,具体包括四个方面:一、新设25个分支机构, 每个分支机构租用100-200平方米的办公场所;二、建设营销网络信息化平台,优化升级供应链管理和财务管理,将各分 支机构和各环节之间的业务有效整合,提高公司快速反应的能力,为公司业务的长期、快速发展提供可靠支撑;三、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 全国五大城市建立冷库,为周边区域提供产品仓储及配套服务;四、其他(含预备费),为更好地对产品进行精准营销, 变化的情况说明 提高明德生物品牌在体检市场的知名度,公司将选择合适的媒体平台加强宣传。 由于相关产业政策比如“两票制”、“带量采购”等政策的实施,整体市场环境已经发生了较大变化,原定的投资计划已经 无法适应目前的市场环境,继续投入有较大可能无法实现预期效果,所以公司决定终止该募投项目,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将该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全部投入到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上去。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 不适用 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公司基于多个募投项目统一管理的考虑,将募投项目“体外诊断试剂扩建项目”、“移动医疗产品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设项目”的原建设地址主要变更至公司购买的土地使用权上。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8月23日刊登在指定媒体和巨潮资讯网 施地点变更情况 上的《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内部结构及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3)。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8月23日刊登在指定媒体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内部结构及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用 施方式调整情况 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3)。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 不适用 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不适用 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 不适用 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按规定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同时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低风险保本理财产品。公司于2020 年8月21 日、2020年9月18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20,000.00 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 用途及去向 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银行理财产品或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在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滚动使用。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尚未到期的银行理财 产品金额为20,000.00万元。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 无 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 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0 年度,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相关 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 实际使用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2021 年 4 月 27 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信会师报 字[2021]第 ZE10325 号”《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年 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鉴证意见:“我们认为,明德生物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11 号——信息披露公 告格式(2021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明德生物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国金证券认为:明德生物 2020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与存放符合根据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 会公告[2012]44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11 号——信息披露公告格式(2021 年修订)》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 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 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 情形。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徐学文 卫明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2021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