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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明德生物: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2-06-14  

                        证券代码:002932           证券简称:明德生物          公告编号:2022-043

                   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年度权益分
派方案已获 2022 年 5 月 20 日召开的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
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1、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20 日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分红派
息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0.00 元(含税),
以资本公积金每 10 股转增 4.9 股,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度分配。

    2、公司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自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因回购
注销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
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按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即“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红利 30.00 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每 10 股转增 4.9 股,不送红股。剩余未
分配利润结转下期分配”。

    3、自上述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根据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的相关规定,对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的激励对象马萧萧持有的已获授但尚
未解除限售的 50,400 股限制性股票办理了回购注销,公司总股本由 104,877,931
股减少至 104,827,531 股。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事项已事先考虑
上述回购注销事项对股本总额的影响,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
为基数,因此分配比例无需进行调整。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
股本发生其他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4、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5、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6、公司目前不存在通过回购专户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30.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27.000000 元;持有首
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
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
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
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
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
转增 4.900000 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6.0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3.0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 104,827,531 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 156,193,021
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2 年 6 月 20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2 年 6
月 21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 2022 年 6 月 20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 2022 年 6 月 21 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
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 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
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
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特别说明:上述说明适用于采用循环进位
方式处理 A 股零碎股的情形,上市公司申请零碎股转现金方式处理零碎股的,应
另行说明零碎股转现金方案。)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2
年 6 月 21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2*****847                                     陈莉莉

     2                   01*****651                                     王颖

     3                   02*****929                                     王锐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2 年 6 月 9 日至登记日:2022 年 6
月 20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4、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 2022 年 6 月 21 日。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获得股东大会批准且实施完毕后,公司总股
本变动如下:

                                  本次变动前             本次转增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36,406,569        34.73%    +17,839,219        54,245,788         34.73%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68,420,962        65.27%    +33,526,271       101,947,233         65.27%


三、股份总数                104,827,531        100.00%   +51,365,490       156,193,021         100.00%

      注:若本表格中存在个别数据加总后与相关数据汇总数存在尾差情况,系数据计算时
四舍五入造成,最终变动情况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下发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七、每股收益变动

     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最新股本 156,193,021 股摊薄计算,2021 年年
度,每股收益为 9.9463 元。

    八、调整相关参数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公司将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
数量做相应的调整,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调整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九、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二路 388 号武汉光谷国际生物医药
企业加速器 1.2 期 22 栋 1 层 1 室公司证券部

    咨询联系人:王锐

    咨询电话:027-87001772

    传真电话:027-65521900

   十、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6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