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德生物:监事会决议公告2023-04-21
证券代码:002932 证券简称:明德生物 公告编号:2023-007
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通知于2023年4月17日以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的方式通知全体监事。本次会议于2023
年4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
全体监事均亲自出席会议。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汉玲女士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关于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 3 票,反对票数为 0 票,弃权票数为 0 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 2023 年 4 月 21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2、审议并通过《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监事会审核后认为,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
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
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 3 票,反对票数为 0 票,弃权票数为 0 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2022 年 年 度 报 告 》 具 体 内 容 2023 年 4 月 21 日 刊 登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 2023 年 4 月 21 日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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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审议并通过《关于 2022 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审核后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
执行。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
运行情况,同意该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 3 票,反对票数为 0 票,弃权票数为 0 票。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3 年 4 月 21 日 刊 载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4、审议并通过《关于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审核后认为,公司认真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的要求管理和使用募集
资金,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投入项目一致,未发现募集资金使用重大违规的
情形。公司董事会出具的《关于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
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同意该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 3 票,反对票数为 0 票,弃权票数为 0 票。
具体内容 2023 年 4 月 21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5、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未来三年(2020-2022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监事会审核后认为:公司本次修订《未来三年(2020-2022 年)股东回报规划》
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与发展需要,未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关于
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
公司现金分红》、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规定,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发展,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 3 票,反对票数为 0 票,弃权票数为 0 票。
《关于修订<未来三年(2020-2022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公告》具体内容 2023
年 4 月 21 日 刊 登 在 《 中 国 证 券 报 》、《 证 券 时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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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cninfo.com.cn)。
6、审议并通过《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2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3,982,747,214.78 元,按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398,274,721.48 元。
根据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 2022 年
度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前景,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拟定为:
以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现金红利 37.00 元(含税);
以资本公积金每 10 股转增 4.9 股,不送红股。
以年报披露日总股本 156,193,021 测算,本次预计分配利润 577,914,177.70 元,
占 2022 年母公司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 14.51%,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度分配;
2022 年 9 月 20 日,公司实施 2022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共分配现金 234,289,531.5 元,
与本次现金分红合计共分配 812,203,709.2 元,占 2022 年母公司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
的 20.39%;同时,公司本次拟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转增 4.9 股,预计转增股份
76,534,580 股,转增金额未超过报告期末“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转增后公司
总股本为 232,727,601 股;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后续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
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将按分配比例不变的
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分配总额可能存
在由于总股本变化而进行调整的风险。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1 日刊载在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
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 3 票,反对票数为 0 票,弃权票数为 0 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并通过《关于回购注销 2019 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原授予的激励对象
9 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武汉明
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上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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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已不符合股权激励对象的条件,同意对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进行回购注销。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 3 票,反对票数为 0 票,弃权票数为 0 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 2023 年 4 月 21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8、审议并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具体内容刊登在 2023 年 4 月 21 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 3 票,反对票数为 0 票,弃权票数为 0 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并通过《关于 2023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 3 票,反对票数为 0 票,弃权票数为 0 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刊登在 2023 年 4 月 21 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10、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 3 票,反对票数为 0 票,弃权票数为 0 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 2023 年 4 月 21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11、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 3 票,反对票数为 0 票,弃权票数为 0 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 2023 年 4 月 21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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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审议并通过《关于 2023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审核后认为,公司预计的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自身及关联人主
营业务的协同合作,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未损害公司利益,不会造成公司对
关联方的依赖,不会对本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
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 3 票,反对票数为 0 票,弃权票数为 0 票。
具体内容刊登在 2023 年 4 月 21 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13、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 3 票,反对票数为 0 票,弃权票数为 0 票。
具体内容刊登在 2023 年 4 月 21 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3 年 4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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