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德生物: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2023-04-21
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我们作为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规定
和要求,在 2022 年度工作中,忠实勤勉、独立公正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2 年度履
行独立董事职责工作情况述职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一)股东大会
公司 2022 年度共召开了 3 次股东大会,作为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本年召开股东 本年应参加董 亲自出席会议 委托出席会议
姓名
大会会议次数 事会会议次数 次数 次数
邓鹏 3 3 3 0
施先旺 3 1 1 0
谢进城 3 3 3 0
全怡 3 3 3 0
(二)董事会会议
公司 2022 年度共召开了 6 次董事会会议,作为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本年召开董事 本年应参加董 亲自出席会议 委托出席会议
姓名
会会议次数 事会会议次数 次数 次数
邓鹏 6 4 4 0
施先旺 6 2 2 0
谢进城 6 6 6 0
全怡 6 6 6 0
在董事会召开前,认真研究各项议题,与会期间充分发挥专业知识,提出合
理建议,同时恪尽职守,对董事会、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充分发表
独立意见。我们对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授权委
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未对公司的决策议案提出任何否决意见。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
作为独立董事,我们在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均有任职。报告期内,遵照公司章程,我们积极参与专门委
员会的日常工作,认真履行有关职责。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序号 会议时间 会议名称 议案名称
1、《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2、《关于 2021 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3、《关于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
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4、《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
况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专项说明》
5、《关于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6、《关于 2022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
2022 年 4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 案》
1
月 26 日 十五次会议 7、《关于回购注销 2019 年股权激励计划部
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8、《关于 2022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
案》
9、《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
10、《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议案》
11、《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议案》
1、《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2022 年 08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
2 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解
月 08 日 十六次会议
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1、《关于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
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2022 年 08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 2、《关于 2022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
3
月 24 日 十七次会议 案》
3、《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
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
1、《关于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的议案》
1.01《提名陈莉莉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1.02《提名王颖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候选人》
1.03《提名汪剑飞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2022 年 09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 1.04《提名张真路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4
月 28 日 十八次会议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2、《关于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
议案》
2.01《提名谢进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候选人》
2.02《提名全怡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候选人》
2.03《提名施先旺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候选人》
2022 年 10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
5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月 21 日 次会议
1、《关于调整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2022 年 10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 (草案修订稿)相关参数的议案》
6
月 27 日 次会议 2、《关于回购注销 2019 年股权激励计划部
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三、发表事前认可意见情况
序号 会议时间 会议名称 议案名称
1、《关于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2022 年 4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
1 2、《关于 2022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
月 26 日 十五次会议
案》
四、对公司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的现场调查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利用参加公司董事会现场会议和股
东大会的时机,对公司日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内控运行情况、信息披露情况
等有关事项进行了认真而细致地现场了解,听取公司有关部门及人员的汇报,提
出了专业的建议和意见,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日常工作中,本
人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与公司董事、管理层进行深入沟通,主动了解公司治理
情况,共同分析公司所面临的市场形势、行业发展趋势,关注新闻媒体对于公司
的报道以及外部环境、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我们持续关注落实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的工作,积极推动和
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方面的
作用。通过查阅有关资料,与相关人员沟通,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和
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了解公司财务管理、关联交易、业务发展和
投资项目的进展等相关事项,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
益。
2、我们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及时掌握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具体情
况,对相关工作提出合理的意见与要求,从而更好的督促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
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的有关规定,准确,严格,及时的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
定。
3、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深对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身履职能力,以
便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
作。
五、培训和学习情况
我们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一直注重学习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
关法律法规,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
众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以便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
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
六、其他工作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
以上为作为独立董事在 2022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
2023 年,我们将继续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和要求,积极
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
法权益。最后,衷心感谢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及有关人员对我们工作的大力支持。
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邓鹏、施先旺、谢进城、全怡
2023 年 4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