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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明德生物: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保荐工作报告2023-04-21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明德生物

保荐代表人姓名:林尚研                  13715201509

保荐代表人姓名:徐学文                  18665322759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
                                                      无
数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
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
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
                                                      是
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
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2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
                                                      是
披露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0次,均事前或事后审阅会议议案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0次,均事前或事后审阅会议议案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次,均事前或事后审阅会议议案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
                                                    是
送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
                                                    无
况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核查意见)                   8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
                                                    无
见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次,除按规定出具的独立意见、
                                       现场专项培训报告等外,不存在其
                                       他需向交易所报告的情形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无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无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无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22年12月23日
(3)培训的主要内容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法规、
                                       指引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对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信息披露、募集资金
                                       管理等事项进行培训。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存在的问
             事项                                  采取的措施
                                   题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
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      无                  不适用
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
                                    无                  不适用
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
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        无                  不适用
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未履行承诺的原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因及解决措施

1、关于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是             不适用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承诺;

2、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                       是             不适用

3、股份锁定承诺;                             是             不适用

4、关于减持意向的承诺;                       是             不适用

5、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是             不适用
6、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7、关于填补即期回报的承诺;                 是              不适用

8、关于社保、公积金承诺;                   是              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无

                                     深圳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2022)85号《关于对国金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深圳分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
                                     施的决定》及整改情况
                                     (1)具体情况:2022年5月23日,深圳
                                     证监局对国金证券深圳分公司出具“行
                                     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2)85号《关于对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采
                                     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你分公
                                     司及所辖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
                                     福田证券营业部存在合规人员兼任运
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 监管措施的
                                     营负责人、营销人员管理不到位、客户
事项及整改情况
                                     账户异常交易监测不充分等问题”,深
                                     圳证监局对国金证券深圳分公司采取
                                     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2)整改情况:该事件发生后,国金
                                     证券深圳分公司已积极采取切实有效
                                     的措施,加强了深圳分公司及下辖营业
                                     部的合规管理,同时,对分公司合规人
                                     员的岗位职责进行了梳理明确,目前已
                                     按照监管要求落实了员工营销行为监
                                     测、客户账户异常交易监测等方面的整
                           改工作。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保荐工作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林尚研                 徐学文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