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奥电子: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10-22
证券代码:002935 证券简称:天奥电子 公告编号:2018-013
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18 年
10 月 12 日以电子邮件、电话通讯等形式发出通知,并于 2018 年 10 月 19 日在公司会议室
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5 名,实际出席监事 5 名。会议由监事会主
席黄浩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三季度报
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
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报告全文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成都天奥电子股
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报告正文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成都天奥
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全体监事一致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
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
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的由银行发行的保本型约
定存款或保本型理财产品。上述资金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
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议,全体监事一致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
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不会
对公司当期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本次
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
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8 年 10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