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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奥电子: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正国)2019-04-25  

						                                             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李正国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加强社会公众

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

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在2018年度的工作中,本人严格按照上述规定,勤勉尽责、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

务,积极出席会议、关注公司经营发展,对相关事项独立、客观地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

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

益,现将2018年度的履职情况述职如下:

    一、 会议出席情况

    2018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6次,股东大会5次,本人均亲自出席。

2018 年度应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式                     是否连续两次未
                                委托出席董 缺席董事                出席股东
参加董事会 董事会次 参加董事会                      亲自参加董事会
                                  事会次数   会次数                大会次数
   次数         数     次数                             会议

     6          5            1         0         0             否              5

    2018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审

阅董事会会议议案,对各议案内容与公司进行充分沟通,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并

以严谨、客观的态度行使表决权,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起到积极作用。本人对2018年度

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在会议出席及审议议案方面

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18 年度,本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

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的规定,在召开董事会会议前积极审阅相关会议

资料,并了解公司整体的生产经营情况,为董事会各议案的表决以及相关决策进行充分准备,

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如下:
                                               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会议                                                                          意见
                会议届次                          事项
  时间                                                                          类型

                              关于确认公司 2017 年度已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的
                                                                                同意
                              事前认可意见

                              关于预计公司 2018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的事
                                                                                同意
                              前认可意见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同意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同意

2018 年 2    第三届董事会第   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同意
月2日        二十二次会议     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
                                                                                同意
                              意见

                              关于确认公司 2017 年度已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的
                                                                                同意
                              独立意见;

                              关于预计公司 2018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的独
                                                                                同意
                              立意见

                              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确认公司 2018 年度 1-6 月已发生的关联交易
                                                                                同意
2018 年 7    第三届董事会第   的事前认可意见
月 15 日     二十四次会议     关于确认公司 2018 年度 1-6 月已发生的关联交易
                                                                                同意
                              的独立意见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同意
2018 年 10   第三届董事会第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
月 19 日     二十六次会议                                                       同意
                              意见

2018 年 11   第三届董事会第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
                                                                                同意
月 21 日     二十七次会议     金的独立意见

    三、现场检查情况

    2018 年度,我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及董事会下设委员会会议的机会以及其他时

间到公司进行现场检查,通过与公司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的交流,了解公司战略规划、公

司治理、经营管理等情况,对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并通过电话和邮件等多

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沟通,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

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媒体、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了解公司重大事项进展情况,

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广大中小股东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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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2018 年严格

按照《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

作细则》等相关要求,积极履行作为召集人和委员的相应职责,就公司相关事项进行审议审

核,为公司的规范治理和内部控制有效运行提供合理化建议。

    五、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的其他工作

    1、勤勉尽责,关注公司生产经营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积极了解公司 2018 年度生产经营情况、内部控制规则落实情

况及各项会议决议的执行情况,关注公司的外部宏观经济环境及行业发展状况,定期与公司

相关人员进行沟通,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经验,独立、客观地履行职责,有效促进了董事

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信息披露与投资者关系管理

    2018 年度本人及时对公司信息披露的合规性进行监督,对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性、准

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进行核查,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在 2018 年年度报告编制过程

中,了解公司治理、募集资金使用、募投项目进展、会计政策及其变更、关联方资金占用等

情况,积极配合公司年度报告的编制,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审核作用;在投资者关系

管理方面,积极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交流,监督公司及时回答投资者提问;同时公

开本人联系方式,积极与中小投资者沟通并及时将相关建议反馈给公司,切实维护投资者的

合法权益。

    3、加强学习,提高履职能力

    为更好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本人积极参加深

交所及公司组织的各项培训,认真学习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在规范公司法人治理、保

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等方面不断提高自身认知和理解,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

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

权益的保护能力。

    六、其他事项

    报告期内,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无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无独立聘请外

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七、联系方式:lizhengguo@sina.com
                                            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19 年度,本人将继续加强自身学习,密切关注公司发展,勤勉、忠实、诚信的履行

独立董事职责、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不受侵害。

   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相关人员在本人履行职责过程中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

没有妨碍独立性的情况。



                                                                 报告人:李正国

                                                               2019 年 4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