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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奥电子: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定期现场检查报告2021-04-27  

                                      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天奥电子

保荐代表人姓名:孙维东                        联系电话:010-83958806

保荐代表人姓名:谢艺                          联系电话:010-83958806

现场检查人员姓名:谢艺

现场检查对应期间:2020 年 10 月 1 日-2020 年 12 月 31 日

现场检查时间:2021 年 4 月 19 日-4 月 26 日

一、现场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意见

(一)公司治理                                                  是        否        不适用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相关制度;查阅三会文件及相关决议,核查其执行情况;核查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变动情况并向公司管理层询问相关情况。
1.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是否完备、合规                           √

2.公司章程和三会规则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

3.三会会议记录是否完整,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及会议内容等
                                                                 √
要件是否齐备,会议资料是否保存完整
4.三会会议决议是否由出席会议的相关人员签名确认                   √

5.公司董监高是否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
文件和本所相关业务规则履行职责
6.公司董监高如发生重大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
                                                                                        √
义务
7.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如发生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
                                                                                        √
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8.公司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是否独立                 √

9.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不存在同业竞争                   √

(二)内部控制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内部审计部门资料、审计委员会会议资料、相关内控制度等。
1.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计部门(如
                                                                 √
适用)
2.是否在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计
                                                                                        √
部门(如适用)
3.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的人员构成是否合规(如适用)           √

4.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内部审计部门         √


                                                 1
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等(如适用)

5.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工作进
                                                              √
度、质量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如适用)
6.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
                                                              √
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等(如适用)
7.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
                                                              √
行一次审计(如适用)
8.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二个月内向审计委员
                                                              √
会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如适用)
9.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二个月内向审计委员
                                                              √
会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如适用)
10.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
                                                              √
评价报告(如适用)
11.从事风险投资、委托理财、套期保值业务等事项是否建立了完
                                                              √
备、合规的内控制度
(三)信息披露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及信息披露文件;查阅公司三会文件。

1.公司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                          √

2.公司已披露的内容是否完整                                    √

3.公司已披露事项是否未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取得重要进展            √

4.是否不存在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

5.重大信息的传递、披露流程、保密情况等是否符合公司信息披
                                                              √
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6.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是否及时在本所互动易网站刊载                                  √

(四)保护公司利益不受侵害长效机制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定期报告、企业信用信息报告、关联交易明细;查阅审议关联交易的董事会、监
事会、股东大会资料和信息披露文件。
1.是否建立了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直接或者间
                                                              √
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制度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是否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占
                                                              √
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情形
3.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

4.关联交易价格是否公允                                        √

5.是否不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情形                            √

6.对外担保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

7.被担保方是否不存在财务状况恶化、到期不清偿被担保债务等                            √


                                             2
情形

8.被担保债务到期后如继续提供担保,是否重新履行了相应的审
                                                                                    √
批程序和披露义务
(五)募集资金使用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募集资金账户的划款凭证、银行对账单、三方监管协议等资料。

1.是否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是否有效执行                            √

3.募集资金是否不存在第三方占用或违规进行委托理财等情形        √

4.是否不存在未履行审议程序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暂时补充
                                                              √
流动资金、置换预先投入、改变实施地点等情形
5.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者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偿还银      √
行贷款的,公司是否未在承诺期间进行风险投资
6.募集资金使用与已披露情况是否一致,项目进度、投资效益是
                                                              √
否与招股说明书等相符
7.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风险                    √

(六)业绩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了解业绩波动情况;查阅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定期报告,与公司
进行对比分析。
1.业绩是否存在大幅波动的情况                                           √

2.业绩大幅波动是否存在合理解释                                                      √

3.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公司业绩是否不存在明显异常            √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股东等相关人员所作出的承诺函;查阅公司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等信息披露文
件。
1.公司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

2.公司股东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

(八)其他重要事项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章程、分红规划、相关决议及信息披露文件;查阅公司重大合同、大额资金支付
记录及相关凭证;向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询问相关事项。
1.是否完全执行了现金分红制度,并如实披露                      √

2.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否合法合规,并如实披露                                          √

3.大额资金往来是否具有真实的交易背景及合理原因                √

4.重大投资或者重大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者风      √


                                             3
险

5.公司生产经营环境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者风险               √

6.前期监管机构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是否已按相关要
                                                                √
求予以整改
二、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及说明

     无




                                               4
    (本页无正文,为《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定期现场检查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孙维东                        谢艺




                                                 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