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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奥电子: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2021082021-08-20  

                                                          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元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成都天
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奥电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
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
有关规定,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300 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667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发行价格 19.38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51,686.46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3,814.01 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47,872.45 万元。中审众环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18 年 8 月 29 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
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众环
验字(2018)020012 号),对以上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确认。公司对募集
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实行专款专用。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公司本次新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
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如下项目投资: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万元)     拟投入募集资金(万元)

原子钟产业化项目                                       13,020.00                   11,538.45

时间同步产品产业化项目                                 17,299.00                   17,299.00

北斗卫星应用产业化项目                                 15,384.00                   12,400.00

技术研发中心项目                                        6,635.00                    6,635.00

                    合计                               52,338.00                   47,872.45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242,410,808.61 元,其中: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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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接投入募投项目 182,631,093.16 元,置换前期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金额
59,779,715.45 元 , 利 用 闲 置 募 集 资 金 购 买 银 行 理 财 产 品 期 末 尚 未 赎 回 资 金
190,000,000.00 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80,000,000.00 元已全部归
还;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实现投资收益 23,886,566.75 元,银行手续
费支出 35,985.30 元,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产生利息收入 786,963.72 元,募集资金账户
余额为 70,951,198.64 元。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承诺   调整后投资    累计投入金
     承诺投资项目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投资总额        总额           额
原子钟产业化项目                     否                    11,538.45    11,538.45       6,220.80
时间同步产品产业化项目               否                    17,299.00    17,299.00       8,467.88
北斗卫星应用产业化项目               否                    12,400.00    12,400.00       5,051.98
技术研发中心项目                     否                     6,635.00     6,635.00       4,500.41
         合计                                              47,872.45    47,872.45      24,241.08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有关情况、原因及影响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原子钟产业化项目”、“时间同步产品产业化项目”、“北斗
卫星应用产业化项目”、“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均由公司组织实施,建设地址为成都
市金牛区金泉街道土桥社区 9 组。由于基建建安工程的复杂性,以及生产线建设的
调整,募投项目整体进度延迟,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
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将“原子钟产业化项目”、“时间同步产品产业化项目”、“北斗卫星应用产业化项目”、
“技术研发中心项目”的完成时间延期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
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就本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042)。
     目前募投项目已完成基建主体工程,正在开展设备安装和项目验收工作,根据
现阶段募投项目的进展情况,公司拟将募投项目完成时间延期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原因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主要受以下因素影响:

                                              2
    1、自 2020 年春节以来,受新冠疫情及疫情反复的影响,人员流动及物流受限,
项目基建工程多次暂停施工;同时,应防疫要求施工现场实行分工序作业、施工降
效及部分建筑材料供应趋紧等因素均对项目进度推进造成较大影响;受新冠疫情再
次爆发影响,部分项目人员按要求居家隔离,项目建设的相关工作有所延迟。
    2、因重度污染天气、环保督察、世警会、中日韩峰会等因素,施工单位按有关
要求暂停施工导致基建工程进度推后。
    3、募投项目建筑结构复杂性较高,施工难度较大,工程建设整体进度比预期有
所延迟。
    4、公司根据国内外形势及市场发展情况,为使募投项目的实施更符合公司长期
发展战略的要求,有效提升募集资金的使用效果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质量,
对生产线建设事宜实施了调整,使部分工艺设备交付时间顺延,部分定制设备采购、
生产及安装调试周期延长,导致项目达成正式投产的时间延后。
    综合以上情况,公司拟对募投项目建设进度进行调整。公司亦将结合科研生产
工作计划安排,在确保装备任务交付的同时,择机开展搬迁工作,促使公司募投项
目尽早发挥效益。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基于保障项目建
设质量,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而审慎做出的决定,项目的延期未改变项目实施主
体、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
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将合理使用募集资金,保证项
目顺利、高质量的完成,推进公司业务整体规划及长远健康发展。

    四、相关审核、审批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 年 8 月 18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募集资金项目“原子钟产业化项目”、“时间同步产品
产业化项目”、“北斗卫星应用产业化项目”、“技术研发中心项目”的完成时间延期
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1 年 8 月 18 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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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实
际实施情况做出的谨慎决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且不影响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总额、建设内容未发生变化,
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延期。
    (三)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做出的谨慎决定,符
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
并履行了相应的审议审批程序。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用途的情形和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所述,全体独立董事同意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本保荐机构指定的保荐代表人通过与天奥电子高级管理人员等人员进行交谈,
查阅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信息披露文件、相关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
议、独立董事意见等资料,分析了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原因,对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延期的合理性、必要性进行了核查。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由公司独立董事发表
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延期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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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孙维东                        谢   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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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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