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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奥电子: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04-13  

                        证券代码:002935               证券简称:天奥电子             公告编号:2023-012



                            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不存在增加、变更或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4月12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4月12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的投票时间

为2023年4月12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

统的投票时间为2023年4月12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成都市金牛区盛业路66号107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赵晓虎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

股东大会规则》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共计15名,代表股份119,632,167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5091 %。其中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

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以下简称“中小股东”) 7 名,代表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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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96,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169 %。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10名,代表股份117,976,567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9070%;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5名,代表股份1,655,600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6021%。

    2、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公司聘

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并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 选举赵晓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结果为:同意118,087,9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7092%。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152,00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9617%。

    1.02 选举徐建平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结果为:同意118,087,9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7092%。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152,00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9617%。

    1.03 选举陈玉立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结果为:同意118,087,9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7092%。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152,00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9617%。

    1.04 选举刘江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结果为:同意118,087,9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7092%。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152,00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9617%。

    赵晓虎先生、徐建平先生、陈玉立女士、刘江先生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

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2、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 选举樊勇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结果为:同意118,087,9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7092%。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152,00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9616%。

    2.02 选举杨敏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结果为:同意118,087,9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70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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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152,00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9616%。

    2.03 选举何勇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结果为:同意118,087,9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7092%。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152,00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9616%。

    樊勇先生、杨敏先生、何勇先生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3、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3.01 选举任俊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总表决结果为:同意118,087,9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7092%。

    3.02 选举李勇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总表决结果为:同意118,087,9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7092%。

    3.03 选举丁一超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总表决结果为:同意118,087,9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7092%。

    任俊先生、李勇先生、丁一超女士当选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与公司职工大

会选举的职工代表监事杜润昌先生、叶静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自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苗丁、向芝薇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认为:

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

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均为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法律意见书(康达股会字【2023】第0123号)。

    特此公告。



                                                        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 年 4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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