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奥电子: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乐军)2023-04-28
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乐军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在2022年度的工作中,本人严格按照上述规定,勤勉
尽责、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准时出席会议、关注公司经营发展,对相关事项
独立、客观地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维护
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2年度的履职情况述职如下:
一、 会议出席情况
2022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10次,股东大会5次,本人出席情况如下:
2022 年度应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式 是否连续两次未
委托出席董 缺席董事 出席股东
参加董事会 董事会次 参加董事会 亲自参加董事会
事会次数 会次数 大会次数
次数 数 次数 会议
10 8 2 0 0 否 5
2022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审
阅董事会会议议案,对各议案内容与公司进行充分沟通,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并以严
谨、客观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协助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本人对2022年度提交董事会的
全部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在会议出席及审议议案方面充分发挥了独
立董事的作用。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2 年度,本人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的规定,在召开董事会会议前认真审阅相关会议
资料,并了解公司整体的生产经营情况,为董事会各议案的表决以及相关决策进行充分准备,
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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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 意见
会议届次 事项
时间 类型
2022 年 3 第四届董事会第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同意
月1日 十九次会议
《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
同意
见
《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同意
告》的独立意见
《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
2022 年 4 第四届董事会第 同意
报告》的独立意见
月6日 二十次会议
《关于公司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
同意
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 2021 年度薪酬分配方案》的独
同意
立意见
关于公司对外担保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
同意
金情况的独立意见
《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的事前
同意
认可意见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及授信项下业务的独
同意
立意见
2022 年 4 第四届董事会第 关于提名陈玉立女士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
同意
月 20 日 二十一次会议 立意见
关于提名樊勇先生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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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年 6 第四届董事会第 关于公司《2021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同意
月2日 二十三次会议 修订稿)》及其摘要的独立意见
关于对调整公司 2021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
同意
2022 年 7 第四届董事会第 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的独立意见
月5日 二十四次会议 关于向公司 2021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
同意
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对外担保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
同意
金情况的独立意见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同意
的独立意见
2022 年 8 第四届董事会第 关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
同意
月 25 日 二十五次会议 告的独立意见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
同意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关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
同意
告的事前认可意见
2022 年 10 第四届董事会第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同意
月 26 日 二十六次会议
2022 年 11 第四届董事会第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同意
月 15 日 二十七次会议
2022 年 12 第四届董事会第 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同意
月 11 日 二十八次会议 《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的事前认可意见 同意
三、现场检查情况
2022 年度,我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的机会以及其他时
间到公司进行现场检查,通过与公司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的交流,了解公司战略规划、公
司治理、经营管理等情况,对公司财务报告的编制和披露提出建议,主持会计师事务所聘任
比选工作,就比选资料和相关事项发表意见,对被提名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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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对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并通过电话和邮件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沟通,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
关注媒体、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了解公司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
董事的职责,维护广大中小股东利益。
四、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与提名委员会委员,2022 年严格按照《公司章程》、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要求,认真履行作为召集人和委员
的相应职责,就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2021 年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2 年一季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2022 年二季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2022 年半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2022 年半年度关联交易事项、聘任会计师
事务所、2023 年信息披露与内幕信息审计报告、2023 年内部审计工作计划、提名公司非独
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副总经理等事项进行审议审核,对审计部的日常工作给予
指导,为公司的规范治理和内部控制有效运行提供合理化建议。
五、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的其他工作
1、勤勉尽责,关注公司生产经营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关注并了解公司 2022 年度生产经营情况、内部控制规则落实
情况及各项会议决议的执行情况,关注公司的外部宏观经济环境及行业发展状况,定期与公
司相关人员进行沟通,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经验,独立、客观地履行职责,有效促进了董
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信息披露与投资者关系管理
2022 年度本人及时对公司信息披露的合规性进行监督,对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性、准
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进行核查,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在 2022 年年度报告编制过程
中,了解公司治理、募集资金使用、募投项目结项、关联方资金占用等情况,认真审阅公司
年度报告并反馈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审核作用;在投资者关系管理方面,主动
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交流,督促公司及时回答投资者提问;同时公开本人联系方式,
与中小投资者沟通并及时将相关建议反馈给公司,切实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3、加强学习,提高履职能力
为更好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本人认真学习各
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在规范公司法人治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等方面不断提高自身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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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和理解,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能力。
六、其他事项
报告期内,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无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无独立聘请外
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七、联系方式:543328228@qq.com
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相关人员在本人履行职责过程中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
没有妨碍独立性的情况。
本人任期已届满,衷心感谢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相关人员对本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的
支持,希望公司在未来继续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的规范要求,认真履行披露义务,
规范运作、稳健经营,持续提升管理水平,为广大投资者创造更好的效益。
报告人:乐军
2023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