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奥电子:监事会决议公告2023-04-28
证券代码:002935 证券简称:天奥电子 公告编号:2023-020
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23 年 4
月 12 日以电话通讯等形式发出通知,并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5 名,实际出席监事 5 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杜润昌先生主持,会议的
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
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
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报告全文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成都天奥电子股
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报告摘要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成都天奥电子股份
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并通过《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成都天奥
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并通过《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1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并通过《公司 2023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并通过《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
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目前的经营情况、
长远发展以及股东回报等因素,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 年度利润
分配预案的公告》。
(六)审议并通过《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符合国家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客观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
建立及执行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成都天奥电子股
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七)审议并通过《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存放和使用
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
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八)审议并通过《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 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九)审议并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 15 号、
准则解释第 16 号作出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
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
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
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
的公告》。
(十)审议并通过《公司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
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
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季度报
告》。
二、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3 年 4 月 27 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