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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兴瑞科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2018-10-16  

						证券代码:002937        证券简称:兴瑞科技          公告编号:2018-012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代码:002937;
证券简称:兴瑞科技))股票交易价格连续 2 个交易日(2018年 10 月 12 日、
2018 年 10 月 15 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且日均换手率连续
两个交易日(2018年 10 月 12 日、2018 年 10 月 15 日)与前5个交易日(2018
年9月28日、2018年10月8日、2018年10月9日、2018年10月10日、2018年10月11
日)日均换手率比值达45.58倍,且累计换手率达95.8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交易规则》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就
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所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
   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已披露的经营情况、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
   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
   情形;
   6、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
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
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公司提醒投资者特别关注公司于2018年9月2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首日风险提示公告》 公告编号:2018-001)
中所列示的公司风险因素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风险
因素”等有关章节关于风险的提示,上述风险因素将直接或间接影响公司的经营
业绩。
   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再次关注以下风险因素:
   (一)汇率波动风险
    2015年度至2018年1-6月,公司财务费用中汇兑损益的金额分别为-950.78
万元、-1,236.93万元、1,352.50万元和-173.72万元,汇兑损益占净利润的比例
分别为22.99%、18.31%、-16.14%和3.59%。2015和2016年度,汇兑损益对公司净
利润的贡献占比较高;2017年度,受美元贬值的影响,呈现汇兑亏损的情况;汇
兑损益的变动主要来源于美元对人民币汇率的变动。公司进出口货物主要结算货
币为美元。2015年末至2018年6月末美元兑人民币的汇率分别为6.4936、6.9370、
6.5342和6.6166,2015年末至2016年末,汇率呈现逐年上升的趋势,且美元升值
幅度较大;2017年末的汇率较2016年末有所下降;2018年6月末的汇率较2017年
末有所上升。若未来美元兑换人民币的汇率出现较大幅度的波动,将导致财务费
用中汇兑损益的金额出现较大幅度的波动,从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影
响。
    2015年度至2018年1-6月,公司出口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65.95%、64.76%、66.17%和72.13%,公司出口产品主要以美元结算,在美元兑换
人民币呈现升值的趋势下,折算成的人民币营业收入将会增加。若未来美元兑换
人民币的汇率出现较大幅度的波动,将会导致营业收入出现较大波动,从而对公
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影响。
   (二)出口退税风险
    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5年度至2018年1-6月,公司出口销售收入占
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65.95%、64.76%、66.17%和72.13%,出口销售收入占
主营业务收入比较高。公司出口方式为一般出口销售方式、出口至保税园区和深
加工结转方式,一般出口和出口至保税园区的销售方式下,公司出口货物适用
“免、抵、退”税收政策,按照“出口销售收入*(16%-出口退税率)”作为“不
得免抵税额”计入当期营业成本,目前公司执行的出口退税率为5%、9%、13%、
15%和16%,若未来国家下调相关产品的出口退税率,将会导致公司营业成本的波
动,从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影响。
   (三)税收优惠政策变化的风险
    公司自2011年至2016年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并于2017年11月29日通过高
新技术企业重新评定并获得编号为GR201433100452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公司子公
司苏州中兴联自2010年至今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公司子公司东莞兴博自2016
年度至今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28条第2款的规定:“国家需要重
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公司及公司子公司
苏州中兴联2015年度至2017年度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公司子公司东莞
兴博2016年度和2017年度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如果未来国家税收政策
变化或公司本身不再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公司将不能持续享受该等税收
优惠,则公司将按照2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从而对公司的经营
业绩产生一定的影响。
   (四)租赁生产厂房的风险
    公司子公司东莞中兴、东莞兴博的生产厂房以租赁和自建方式取得,位于东
莞市桥头镇石水口村,所占用地为集体建设用地,该集体建设用地由东莞市桥头
镇石水口村出租给凯达公司和梁永强,凯达公司和梁永强在所承租的土地上建设
厂房后转租给泰达公司和宏信物业,泰达公司和宏信物业再次将厂房及土地转租
给东莞中兴、东莞兴博用于其生产经营场所事宜。因历史原因,上述房产未取得
产权证书,存在被政府部门依法责令拆除的风险,如果上述房产被依法责令拆除、
改变用途将导致停工、搬迁,由此对东莞中兴和东莞兴博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2017年2月10日,石水口村委会/经济联合社于出具《确认函》:石水口村委
会/经济联合社已知悉并同意,凯达公司、梁永强将在所承租的土地上所建设的
厂房及/或土地转租给泰达公司、宏信物业,以及泰达公司、宏信物业再次将厂
房转租给东莞中兴、东莞兴博用于其生产经营场所事宜;根据东莞市桥头镇的土
地总体规划,未来五年内,上述土地租赁项下所在区域不存在拆迁、搬迁计划。”
     2017年2月10日,出租方泰达公司、宏信物业出具《承诺函》,承诺:(1)东
莞中兴、东莞兴博租赁厂房目前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但权属清晰,符合桥
头镇相关土地规划,不存在被拆除、强制搬迁等影响其正常使用的风险,也不存
在抵押或其他物业权利受限制的情形。(2)倘若在租赁有效期内,相关土地、规
划等主管部门就标的物业所在地域的规划作出调整进而要求租赁厂房予以拆迁/
搬迁,泰达公司、宏信物业将自行向东莞中兴、东莞兴博作出货币补偿,以弥补
东莞中兴、东莞兴博因拆迁/搬迁而导致的停工损失、拆迁/搬迁、运输、安置及
其他费用或损失;(3)倘若因租赁厂房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及/或土地使用权
证书等而导致租赁合同的效力及执行力存在任何法律瑕疵进而致使相关租赁合
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则泰达公司、宏信物业将以货币资金形式赔偿东莞中兴、东
莞兴博该等租赁合同无法继续履行而导致的各项损失及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停工
损失、搬迁、运输、安置及其他费用。
     2017年3月10日,东莞市国土资源局桥头分局出具《关于石水口村两宗工业
用 地 情 况 说 明 》, 确 认 位 于 石 水 口 村 两 宗 土 地 证 号 为 东 府 集 用 [2002] 字 第
1900250311602号、东府集用[2002]字第1900250311601号的地块使用权合法取得,
不存在违法用地情况。
     同时,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张忠良、张华芬、张瑞琪和张哲瑞承诺,如发行人
及其子公司、分公司自有及/或租赁房屋/土地,如因拆迁、搬迁或其他原因而导
致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分公司无法继续使用的,本人将为其提前寻找其他合适的
房屋/土地,以保证其生产经营的持续稳定,并愿意承担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分
公司因此遭受的经济损失。
   (五)自有房产的风险
    发行人4号厂房(浙(2017)慈溪市不动产权第0027997号),因临近河道无
法办理房产证。该厂房主要用于生产辅助材料的仓库,不直接用于生产。
    发行人14号厂房(土地证编号:慈国用(2009)第211012号、慈国用(2009)
第211015号),因临近公路无法取得房产证。该厂房主要用于生产辅助材料的仓
库,不直接用于生产。
    发行人2号厂房(不动产权证编号:浙(2017)慈溪市不动产权第0029650
号)第四层376平方米建筑物未取得房屋产权证书。该部分房屋建筑物用于临时
会议室使用。
    上述租赁房产存在被政府部门依法责令拆除的风险,如果该等房屋被依法责
令拆除、改变用途将对公司产生一定不利影响。
    上述房屋均不直接用于生产,对场所无特别要求且易于搬迁,且慈溪市水利
局、慈溪市长河镇政府出具了相应证明,确认发行人上述房屋近期不存在被责令
拆除的风险,不影响发行人继续占有及使用该等房屋。
    同时,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张忠良、张华芬、张瑞琪和张哲瑞承诺,如发行人
及其子公司、分公司自有及/或租赁房屋/土地,如因拆迁、搬迁或其他原因而导
致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分公司无法继续使用的,本人将为其提前寻找其他合适的
房屋/土地,以保证其生产经营的持续稳定,并愿意承担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分
公司因此遭受的经济损失。
   (六)实际控制人控制的风险
    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忠良、张华芬、张瑞琪、张哲瑞通过宁波哲琪、和之瑞、
和之琪、和之兴、和之智、和之合间接持有本公司50.7077%的股权,本次发行成
功后,张忠良、张华芬、张瑞琪、张哲瑞持股比例将有所下降,仍处于控股地位。
如果张忠良、张华芬、张瑞琪、张哲瑞通过行使表决权对本公司的人事、经营管
理等重大决策进行控制,将对本公司的发展战略、生产经营、利润分配等决策产
生重大影响。因此,公司面临实际控制人控制的风险。
   (七)市场竞争加剧风险
    本公司所处的精密模具和精密电子零部件行业产品众多,行业市场化程度较
高,竞争较为激烈。尽管公司在技术、设备、客户、人才等方面具有一定优势,
但随着中国本土精密模具及电子工业的发展和世界制造业向中国转移,国内精密
模具和电子零部件行业的规模和企业数量都快速增长。因此公司面临着市场竞争
加剧的风险。如果本公司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不能及时开发新产品、提高产品质
量,以增强产品市场竞争力,或者公司出现决策失误,市场开拓不力,公司将面
临市场份额下降及经营业绩下滑的风险。
   (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产不达预期对公司经营业绩带来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包括“年产2000万套RFTUNER、2000万套散热件、1000
万套大塑壳等STB精密零部件及900万套汽车电子嵌塑精密零部件生产线技改项
目”、“机顶盒精密注塑外壳零组件及汽车电子连接器技改项目”、“研发中心
升级改造项目”和“补充营运资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有利于扩大精密
模具和精密电子零部件的生产规模,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自主创新能力,有利于提
升主要产品的性能,有利于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扩大公司的市场份额,拥有良
好的盈利前景,在消化新增折旧和摊销费用后,将相应产生新增净利润。
    但是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如果政策环境、市场需求等方面发生
重大不利变化,使得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能如期达产,并产生预期的经济效益,
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将受到一定的影响。
   (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折旧和摊销对公司经营业绩带来的风险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全部建设完成并投入运营后,公司将新增大量固定资产,
每年将新增相应的折旧摊销费用。但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开始建设至投产实
现经济效益需要一定周期,因此在该项目实现完全达产并产生效益前,其新增的
折旧摊销费用会影响公司的净利润,对公司的整体盈利能力带来不利影响。
   (十)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下滑的风险
    若公司股票发行成功,发行后净资产、总股本将有较大幅度增长,虽然本次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经过科学论证,预期效益良好,但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
开始建设至投产实现经济效益需要一定周期,因此在该项目实现完全达产并产生
效益前,其新增的折旧摊销费用会影响公司的净利润,因此公司的净利润增长短
期内可能不会与净资产增长、总股本增长保持同步。若本公司净利润不能同步增
长,股票发行当年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将出现较大幅度的下降,存在因净资
产规模扩大导致净资产收益率短期内下降的风险、因总股本规模扩大导致每股收
益短期内下降的风险。
     (十一)技术开发风险
     公司的核心技术主要来源于自主研发。目前,公司已在模具开发技术、精密
成型技术、自动化组装及检测技术和数字化管理等多个领域掌握了核心技术。未
来如果公司对市场需求研判不准确、在产品研发过程中出现技术方向选择偏差、
开发进展缓慢不能及时应对外部环境变化,导致新产品缺乏竞争力,则公司产品
存在被替代的风险,进而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十二)主要原材料出口国(地区)和主要产品进口国(地区)政策调整风
险
     公司进口原材料马口铁、镀锌钢板、不锈钢等主要因客户指定原因,主要采
购自日本和德国。公司从上述国家或地区进口较多原材料,至今未出现上述国家
对上述原材料的出口限制或贸易摩擦,若未来上述国家为保护其本国或地区相关
行业的发展,限制相关原材料的出口或制造贸易摩擦,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
不利影响。
     公司的连接器、屏蔽罩等精密模具和精密电子零部件产品部分出口,主要销
往韩国、日本、泰国、越南和印度尼西亚,前述国家或地区均为世界贸易组织成
员,在世界贸易组织的框架下,进口国对于精密模具和精密电子零部件没有特殊
性限制政策,不存在贸易政策壁垒及贸易摩擦。但前述地区政治因素、经济环境、
环保政策的变动均可能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造成一定影响。
     (十三)存货减值风险
     2015年末至2018年6月末,公司存货账面原值分别为5,861.37万元、6,474.58
万元、7,265.01万元和7,004.98万元,存货跌价准备分别为489.09万元、435.88
万元、396.06万元和387.96万元,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占存货原值的比例分别为
8.34%、6.73%、5.45%和5.54%,存货跌价准备占存货账面原值的比例较高。公司
订单具有小批量、多批次和交期短的特点,在公司根据客户订单生产出相关产品
后,部分下游客户会由于其自身生产计划的原因调整采购需求,从而导致对公司
的订单暂缓或取消,导致公司部分存货处于呆滞状态;公司于各报告期期末与客
户核对最终需求后,基于谨慎性考虑,对客户需求量暂缓或取消导致呆滞的存货
计提了减值准备。报告期内,公司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足额计提了存货
跌价准备,若未来下游客户需求发生变化将导致该类存货发生跌价损失,从而对
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影响。
   (十四)应收账款增加风险
    2015年末至2018年6月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15,692.97万元、
18,858.15万元、22,911.73万元和25,629.99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
43.28%、43.38%、55.04%和59.37%,应收账款净值占流动资产的比重较高。报告
期内,公司的主要客户为KONICA MINOLTA、TECHNICOLOR、仁宝电脑、SHARP、
SAMSUNG、SONY、LG、PANASONIC等国内外知名客户,公司的客户群体较为优质,
拥有良好的信誉和资金能力;同时公司灵活制定并严格执行销售政策和收款政策,
能够在销售收入增长的同时有效控制应收账款的增长幅度;公司给予客户的信用
周期较短,主要集中在月结后60至90天不等。公司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并根据
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制定了较为谨慎的坏账准备计提政策,但应收账款的增长和
较大的应收账款将影响公司的资金周转速度和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给公司的营
运资金带来一定的压力。
   (十五)人力成本上涨风险
    2015年度至2018年1-6月,公司员工的月平均工资为4,920.16元、5,416.12
元、5,959.92元和6,183.09元,2018年1-6月平均工资较2017年度增长3.74%,2017
年度平均工资较2016年度增长10.04%,2016年度员工平均工资较2015年度增长
10.08%;人工成本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重分别为27.20%、29.03%、28.55%和26.28%,
人工成本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重总体呈现上升趋势,人力成本的上涨将会对公司
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影响。
   (十六)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的主要原材料为塑料粒子、钢材及有色金属,市场供应充足,数量和质
量均能充分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求,其价格波动幅度主要受国内外宏观经济政策
影响。报告期内,材料成本占公司主营业务成本的比重分别为57.17%、56.12%、
57.23%和61.48%,材料成本为主营业务成本的主要构成部分,材料成本的变动直
接影响主营业务成本的变动。目前,公司与主要客户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和合理的成本转移机制,但若未来原材料价格在双方协商确定的价格有效期内出
现较大幅度上涨,或期间价格上涨幅度不足以触发协议约定的重新调整条件,或
双方就调价事项无法达成一致,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影响。
   (十七)下游行业波动风险
    公司以模具技术为核心,为汽车电子、消费电子、OA设备、家电等行业提供
产品服务,近年来随着中国经济迅速增长,国内消费结构升级,以汽车电子、消
费电子、OA设备、家电为代表的行业快速发展。但如果未来国内外经济环境发生
变化、全球经济增长放缓,国民收入水平将受到较大影响,汽车电子、消费电子、
OA设备、家电行业的需求增速也会受到影响,从而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间接影响。
尽管公司的主要客户是KONICA MINOLTA、TECHNICOLOR、仁宝电脑、SHARP、SAMSUNG、
SONY、LG、PANASONIC等国外知名厂商以及TCL、四川长虹等国内知名厂商,经营
业绩良好,但如果公司客户的生产经营受到消费者偏好及市场热点变化的不利影
响,则可能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
   (十八)资产规模扩张引致的管理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业务规模和资产规模快速增长,与此相适应,公司建立了较为
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制定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本次发行后,随着募
集资金的到位和投资项目的实施,公司总体经营规模将进一步扩大,这要求公司
在战略投资、运营管理、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募集资金管理等方面必须根据需
要随时调整,以完善管理体系和制度、健全激励与约束机制以及加强战略方针的
执行力度。如果公司管理层不能及时应对市场竞争、行业发展、经营规模快速扩
张等内外环境的变化,将可能阻碍公司业务的正常推进或错失发展机遇,从而影
响公司的长远发展。
   (十九)人才流失及泄密风险
    公司作为精密模具和精密电子零部件行业的高新技术企业,高素质的人才对
公司未来的发展举足轻重。伴随着精密模具和精密电子零部件技术的不断更新和
市场竞争的不断加剧,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的竞争也日趋激烈。公司已经建立了
一支高素质人才队伍,同时也建立起了较为完善的人才管理体系,为高素质人才
提供具有竞争力的薪酬,努力保证技术研发团队的稳定。但随着同行业企业对人
才的争夺加剧,公司存在人才流失的风险,公司的技术开发可能会受到不利影响,
进而可能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公司对于核心技术采取申请专利方式,公司也建立了完善的技术秘密保护体
系并与相关人员签订了严格的保密协议,采取多种手段防止商业秘密的泄露。但
如果核心技术人员离职后泄露公司核心技术,可能导致公司的核心技术被竞争对
手所知悉,削弱公司的技术优势,进而影响公司的盈利能力。
   (二十)中美贸易摩擦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2018年3月22日,美国宣布对中国征收价值约500亿美元商品的进口关税,
2018年5月29日,美国宣布将对从中国进口的包括高科技产品在内的总值500亿美
元的产品征收25%的关税,2018年6月15日,美国政府宣布将对原产于中国的500
亿美元商品加征25%的进口关税,其中对约340亿美元中国输美商品的加征关税措
施将于7月6日实施,对其余约160亿美元商品的加征关税措施将进一步征求公众
意见。根据美国公布的加征关税清单,加征关税清单中的电视机零部件、打印机
零部件和复印机零部件与公司下游客户的产品存在一定的关系,发行人所生产的
直接产品与加征关税清单中的产品无直接关系。美国对电视机零部件、打印机零
部件和复印机零部件加征关税,对发行人下游部分客户存在一定的影响,进而对
发行人产生一定的影响。在下游客户全球化布局的情况下,如美国加征相应的关
税,下游客户将调整生产工厂对美国的供货,相应发行人对下游客户的供货也将
调整至其他区域的生产工厂。报告期内,发行人直接出口至美国客户的金额分别
为757.85万元、729.69万元、1,356.20万元和717.75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金额
的比例分别为1.15%、1.05%、1.61%和1.56%,占比很低,中美贸易争端对公司出
口业务的影响较小。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
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并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
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
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
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