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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兴瑞科技:关于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2018-11-20  

						证券代码:002937           证券简称:兴瑞科技         公告编号:2018-023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定召集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会,会议决定于2018年12月05日召开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
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上市公司相关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8 年 12 月 05 日(星期三)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18 年 12 月 04 日—2018 年 12 月 05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 年 12 月 05 日上午 9:30
—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
时间为:2018 年 12 月 04 日下午 15:00—2018 年 12 月 05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
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表决:包括本人出席以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
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



                                     1
表决权。
     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方式行使
表决权,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
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8 年 11 月 30 日(星期五)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 2018 年 11 月 30 日(星期五)下午 15:00,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
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认可的其他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浙江省慈溪市长河镇芦庵公路1511号兴瑞科技2号楼4楼会议
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议案:
     1、《关于选举更换独立董事的议案》
     2、《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境外孙公司的议案》
     3、《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地点和内容的议案》
      (二)特别提示和说明
      1、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2018年11月19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8-018)。
      2、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要求,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
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
以上(含本数)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3、以上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选举更换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 1 人
            选举彭颖红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
 1.01                                                           √
            董事
 2.00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境外孙公司的议案》                √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
 3.00                                                           √
            体、地点和内容的议案》


    四、现场参与会议的股东登记办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
东账户卡或有效持股凭证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进行登记;若非法定代表人
出席的,代理人应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一)、
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到公司登记;
    2、自然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到公司登记;若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一)
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到公司登记。
    3、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信函、传真件、扫描件进行登记。异地股东
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本公司不接受电话
方式办理登记。
    (二)登记时间:
    1、现场登记时间:
    2018年12月03日(星期一;上午9:30-11:30,下午13:30-17:00)
    2、采用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2018年12月04日下午17:00之前送
达或者传真至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来信请寄:浙江省慈溪市长河镇芦庵公路
1511号(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邮编:315326(信函上注明“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登
记地点的时间为准。


                                     3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联系地址:浙江省慈溪市长河镇芦庵公路1511号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315326
   联系电话:0574-63411656
   传 真:0574-63411657
   联系邮箱:zhoushunsong@zxec.com、limengliang@zxec.com
   联系人:周顺松、李孟良
    4、注意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
   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2)会议费用:本次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五、参与网络投票股东的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
件三。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1月19日




                                     4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宁波兴瑞电
   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有股数: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东帐号: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对大会议案表决意见如下:

序号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备注

1.00   《关于选举更换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 1 人

1.01   选举彭颖红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0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境外孙公司的议案》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地点和
3.00
       内容的议案》

        1.请在“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的栏目里划“√”。

        2.若没有明确指示,被委托人可行使按照其个人意愿,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
   投票同意、反对或弃权。
        3.本委托书自本人签署之日起生效,至本次会议结束时终止。




                                           5
附件二:
                           参会股东登记表
法人股东名称/自然人股东姓名(全称)

股东地址

股东证券账户开户证件号码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姓名

股东账户

股权登记日收市持股数量

是否委托他人参加会议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联系人姓名

联系电话

联系邮箱

联系地址

注:1、本人(单位)承诺所填上述内容真实、准确,如因所填内容与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登记日所记载股东信息不一致而造成本人(单位)不能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特此承诺。
   2、已填妥及签署的登记截止前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
复印件),信函、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
   3、请用正楷填写此表。




                   股东签名(法人股东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6
附件三:

                     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937”,投票简称为“兴
瑞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 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提案编码”一览表

提案序号                       提案名称                     提案编码

             《关于选举更换独立董事的议案》                   1.00
 提案 1
             选举彭颖红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01

 提案 2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境外孙公司的议案》             2.00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地点
 提案 3                                                       3.00
          和内容的议案》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会议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3)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不设总议案。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12月0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8年12月04日下午15:00—2018年
12月05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
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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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
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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