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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瑞科技: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22-09-27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兴瑞科技
股票代码:002937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张忠良
通讯地址:浙江省慈溪市周巷镇瑞家路6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张华芬
通讯地址:浙江省慈溪市周巷镇瑞家路6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张瑞琪
通讯地址:浙江省慈溪市周巷镇瑞家路6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四:张哲瑞
通讯地址:浙江省慈溪市周巷镇瑞家路6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五:宁波哲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浙江省慈溪市周巷镇瑞家路6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六:宁波和之合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通讯地址:浙江省慈溪市周巷镇瑞家路6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七:张忠立
通讯地址:浙江省慈溪市长河工业区一横路588号



                                  1
信息披露义务人八:宁波瑞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浙江省慈溪市长河工业区一横路588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九:张红曼
通讯地址:浙江省慈溪市长河镇芦庵公路1511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十:宁波和之琪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通讯地址:浙江省慈溪市长河镇芦庵公路1511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十一:宁波和之智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通讯地址:浙江省慈溪市长河镇芦庵公路1511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十二:陈松杰
通讯地址:浙江省慈溪市长河镇芦庵公路1511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十三:宁波和之瑞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通讯地址:浙江省慈溪市长河镇芦庵公路1511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十四:宁波和之兴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通讯地址:浙江省慈溪市长河镇芦庵公路1511号


股份变动性质:不涉及持股数量增减,一致行动协议到期解除


                       签署日期:2022年9月26日




                                  2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
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
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
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公司中拥有权
益的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
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
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
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
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3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5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6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 12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13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15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6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7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22




                                  4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内,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兴瑞科技,公司          指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张忠良、张华芬、张瑞琪、张哲瑞、张忠立、
信息披露义务人,各方    指    陈松杰、张红曼、宁波哲琪、和之合、宁波瑞
                              智、和之瑞、和之兴、和之琪、和之智
宁波哲琪                指    宁波哲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和之合                  指    宁波和之合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宁波瑞智                指    宁波瑞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和之瑞                  指    宁波和之瑞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和之兴                  指    宁波和之兴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和之琪                  指    宁波和之琪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和之智                  指    宁波和之智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张忠良、张华芬、张瑞琪、张哲瑞、张忠立、
                              陈松杰、张红曼、宁波瑞智、和之瑞、和之
一致行动协议            指
                              兴、和之琪、和之智于2018年7月25日签署的
                              《一致行动协议》

                              不涉及持股数量的增减,因张忠良、张华芬、
                              张瑞琪、张哲瑞、张忠立、陈松杰、张红曼、
本次权益变动            指    宁波瑞智、和之瑞、和之兴、和之琪、和之智
                              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到期而履行的信息披
                              露义务

                              张忠良、张华芬、张瑞琪、张哲瑞、张忠立、
                              陈松杰、张红曼、宁波哲琪、和之合、宁波瑞
本报告、本报告书        指    智、和之瑞、和之兴、和之琪、和之智于2022
                              年9月26日签署的《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5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张忠良
性别:男 国籍:中国
身份证件号码:3302221966********
住所:浙江省慈溪市长河镇********
通讯地址:浙江省慈溪市周巷镇瑞家路6号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否

2、张华芬
性别:女
国籍:中国
身份证件号码:3302221969********
住所:浙江省慈溪市长河镇********
通讯地址:浙江省慈溪市周巷镇瑞家路6号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否

3、张瑞琪
性别:女
国籍:中国
身份证件号码:3302821991********
住所:浙江省慈溪市长河镇********
通讯地址:浙江省慈溪市周巷镇瑞家路6号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否

4、张哲瑞
性别:男
国籍:中国
身份证件号码:
身份证件号码:3302821999********
住所:浙江省慈溪市长河镇********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否

                              6
       5、宁波哲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宁波哲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1-12-16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825874568231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张忠良
   住所:慈溪市长河镇章家南路西
   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
   经营期限:2011-12-16至2031-12-15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
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
务)
   通讯地址:浙江省慈溪市周巷镇瑞家路6号

       6、宁波和之合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名称:宁波和之合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日期:2013-06-05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82066649662N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张瑞琪
   住所:浙江省慈溪市长河镇镇东路29号(中兴旅社)101室
   出资额:4857.301万元人民币
   经营期限:2013-06-06至2033-06-05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未经金融等监管部
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金等
金融业务)
   通讯地址:浙江省慈溪市周巷镇瑞家路6号

       7、张忠立
   性别:男
   国籍:中国


                                     7
   身份证件号码:3302221971********
   住所:浙江省慈溪市长河镇********
   通讯地址:浙江省慈溪市长河工业区一横路588号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否

    8、宁波瑞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宁波瑞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1-12-16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825874568156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张忠立
   住所:慈溪市长河镇章家南路西
   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
   经营期限:2011-12-16至2031-12-15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五金配件、模具、家用
电器的制造、加工、批发、零售(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
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
   通讯地址:浙江省慈溪市长河工业区一横路588号

    9、张红曼
   性别:女
   国籍:中国
   身份证件号码:3302221976********
   住所: 浙江省慈溪市古塘街道********
   通讯地址:浙江省慈溪市长河镇芦庵公路1511号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否

    10、宁波和之琪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名称:宁波和之琪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日期:2013-06-06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820714522900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8
   执行事务合伙人:张红曼
   住所:慈溪市长河镇镇东路29号中兴旅社301室
   出资额:1603.9841万元人民币
   经营期限:2013-06-06 至 2033-06-05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
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
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通讯地址:浙江省慈溪市长河镇芦庵公路1511号

    11、宁波和之智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名称:宁波和之智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日期:2013-06-06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82066649689E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张红曼
   住所:慈溪市长河镇镇东路29号中兴旅社201室
   出资额:824.7568万元人民币
   经营期限:2013-06-06 至 2033-06-05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
   通讯地址:浙江省慈溪市长河镇芦庵公路1511号

    12、陈松杰
   性别:男
   国籍:中国
   身份证件号码:3302221972********
   住所:浙江省慈溪市宗汉街道********
   通讯地址:浙江省慈溪市长河镇芦庵公路1511号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否

    13、宁波和之瑞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名称:宁波和之瑞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日期:2013-06-06

                                  9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820666496386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陈松杰
住所:慈溪市长河镇镇东路29号中兴旅社102室
出资额:3273.0624万元人民币
经营期限:2013-06-06 至 2033-06-05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
通讯地址:浙江省慈溪市长河镇芦庵公路1511号

14、宁波和之兴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名称:宁波和之兴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日期:2013-06-06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820714523388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陈松杰
住所:慈溪市长河镇镇东路29号中兴旅社202室
出资额:946.5704万元人民币
经营期限:2013-06-06 至 2033-06-05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
通讯地址:浙江省慈溪市长河镇芦庵公路1511号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情况
1、张忠良在宁波哲琪担任执行董事、总经理、法定代表人。
2、张瑞琪在和之合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
3、张忠立在宁波瑞智担任执行董事、总经理、法定代表人。
4、张红曼在和之琪、和之智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
5、陈松杰在和之瑞、和之兴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关系说明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股权结构如下:




                              10
   图示关系说明:张忠良、张华芬、张瑞琪、张哲瑞为家庭成员,宁波哲琪
为张忠良100%控股的公司,和之合为张华芬、张瑞琪、张哲瑞共同控制的企
业;宁波瑞智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忠良之弟张忠立100%控股的公司;和之瑞、
和之兴为公司董事、总经理陈松杰担任普通合伙人的企业,陈松杰持有和之瑞
出资份额为24.0652%,持有和之兴出资份额为60.7580%;和之琪、和之智为公
司董事、副总经理张红曼担任普通合伙人的的企业,张红曼持有和之琪出资份
额为88.2044%,持有和之智出资份额为33.4345%。张忠良分别持有和之瑞、和
之兴、和之琪、和之智出资份额为4.0023%,30.5792%、2.7743%、6.7050%。
   张忠良、张华芬、张瑞琪、张哲瑞、张忠立、陈松杰、张红曼、宁波瑞
智、和之瑞、和之兴、和之琪、和之智于2018年7月25日签署的《一致行动协
议》。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一致行动协议》已到期自动终止,各方一致行动
关系解除。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张忠良与其控制宁波哲琪投
资管理有限公司,其家庭成员及共同实际控制人张华芬、张瑞琪、张哲瑞共同
控制的宁波和之合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弟张忠立控制的宁波
瑞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法定一致行动人。宁波和之瑞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与宁波和之兴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法定一致行动人;张
红曼与宁波和之琪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和之智投资管理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为法定一致行动人。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的已发行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兴瑞科技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均不存在持有境
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
况。


                                    11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张忠良、张华芬、张瑞琪、张哲瑞、张忠立、陈松杰、张红曼、宁波瑞
智、和之瑞、和之兴、和之琪、和之智于2018年7月25日签署了《一致行动协
议》。协议有效期于2022年9月25日到期。各方同意并确认《一致行动协议》到
期后不再续签,各方一致行动关系于2022年9月26日起解除。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者减少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
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
持公司股份的可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2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张忠良、张华芬、张瑞琪、张哲瑞、张忠立、陈松杰、张红曼、宁波瑞
智、和之瑞、和之兴、和之琪、和之智于2018年7月25日签署了《一致行动协
议》。协议有效期于2022年9月25日到期。各方同意并确认《一致行动协议》到
期后不再续签,各方一致行动关系于2022年9月26日起解除。
      本次一致行动关系解除前,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忠良、张华芬、张瑞琪、张
哲瑞通过直接和间接持股及一致行动关系,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89,846,571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63.74%,具体持股情况如下:

                                   持有公司股份数量
 序          各方姓名/名称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股)
 1              张忠良                        1,020,027              0.34%
 2     宁波哲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72,259,670                24.26%
 3                 张华芬                            0                       0
 4                 张瑞琪                            0                       0
 5                 张哲瑞                            0                       0
       宁波和之合投资管理合伙企
 6                                        40,848,000                13.71%
             业(有限合伙)
 7                 张忠立                          0                     0
 8               宁波瑞智                 22,080,000                 7.41%
 9                 陈松杰                          0                     0
 10             和之瑞                    26,352,149                 8.85%

 11             和之兴                        7,630,282              2.56%
 12             张红曼                          80,000               0.03%
 13             和之琪                    12,928,893                 4.34%

 14             和之智                        6,647,550              2.23%
                合计                    189,846,571             63.74%
      本次一致行动关系解除后,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张忠良、宁波哲琪、和之合、宁波瑞智为法定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36,207,69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5.73%。和之瑞、和之兴为法定一致行动人,
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33,982,43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1.41%。张红曼、和之琪、
和之智为法定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9,656,44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60%。

                                    13
    二、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宁波哲琪持有兴瑞科技的股份累计
质押 36,000,000 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 49.82%,占公司总股本的 12.09%。和
之合持有兴瑞科技的股份累计质押 16,570,000 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 40.57%,
占公司总股本的 5.56%。除上述质押外,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
人持有兴瑞科技的股份不存在其他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的情形。




                                   14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自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人和之瑞、和之琪、和之兴、和
之智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除此以外,不存在其他信息披露人买卖公
司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   交易   交易                        交易股数   交易股数     成交均价
                             交易期间
 人名称    方式   方向                          种类     (股)       (元/股)
                                              通过证券
                                              交易所集
           集中
 和之智           买入   2022 年 7 月 7 日    中竞价买      20,000          17.749
           竞价
                                              入的公司
                                              股份
           集中          2022 年 6 月 27 日   首次公开
 和之瑞           卖出                                    1,173,000          18.53
           竞价          至7月7日             发行前已
           集中          2022 年 6 月 27 日   取得的股
 和之琪           卖出                                     560,000           18.53
           竞价          至7月6日             份(含因

           集中          2022 年 6 月 27 日   持有股份
 和之兴           卖出                                     330,000           18.62
           竞价          至7月7日             期间公司
                                              实施权益

           集中          2022 年 6 月 27 日   分派而相
 和之智           卖出                                     308,440           18.54
           竞价          至7月7日             应增加的
                                              股份)




                                        15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
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
其他信息,也不存在中国证监会或者深交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其
他信息。




                                 16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 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身份证明文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
3、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的《关于一致行动协议到期不再续签的告知函》;
4、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文本;
5、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公司证券法务部。




                                17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张忠良
   签名: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张华芬
   签名: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张瑞琪
   签名:


   信息披露义务人四:张哲瑞
   签名:


   信息披露义务人五:宁波哲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信息披露义务人六:宁波和之合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盖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名):




                                       签署日期:2022 年 9 月 26 日




                                  18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七:张忠立
   签名:


   信息披露义务人八:宁波瑞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签署日期:2022 年 9 月 26 日




                                  19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九:张红曼
   签名:


   信息披露义务人十:宁波和之琪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盖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名):


   信息披露义务人十一:宁波和之智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盖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名):




                                         签署日期:2022 年 9 月 26 日




                                    20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十二:陈松杰
   签名:


   信息披露义务人十三:宁波和之兴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盖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名):


   信息披露义务人十四:宁波和之瑞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盖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名):




                                     签署日期:2022 年 9 月 26 日




                                    21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
上市公司名称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省宁波市慈溪市长河镇
                                                 所在地

股票简称         兴瑞科技                        股票代码     002937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张忠良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张华芬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张瑞琪
                                                 信息披露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二、三、
                 信息披露义务人四:张哲瑞
                                                 务人通讯地   四、五、六:浙江省慈溪市周巷

                 信息披露义务人五:宁波哲琪投    址           镇瑞家路6号

                 资管理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六:宁波和之合
                 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信息披露义务人七:张忠立        信息披露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七、八:浙江省
                                                 务人通讯地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八:宁波瑞智投                 慈溪市长河工业区一横路588号
                                                 址
名称             资管理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九:张红曼

                 信息披露义务人十:宁波和之琪    信息披露     信息披露义务人九、十、十一:
                 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义务人通     浙江省慈溪市长河镇芦庵公路
                 信息披露义务人十一:宁波和之    讯地址       1511号
                 智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信息披露义务人十二:陈松杰
                                                 信息披露     信息披露义务人十二、十三、十
                 信息披露义务人十三:宁波和之
                                                 义务人通     四:浙江省慈溪市长河镇芦庵公
                 瑞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讯地址       路1511号
                 伙)




                                            22
                 信息披露义务人十四:宁波和之
                 兴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有√无□
                                                               1、信息披露义务人张忠良、宁
                                                               波哲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宁波
                                                               和之合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宁波瑞智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为法定一致行动人
                                                               2、信息披露义务人宁波和之瑞
                 增加 □ 减少√(系解除一致行
拥有权益的股份                                    有无一致行   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动关系)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
数量变化                                          动人         伙)、宁波和之兴投资管理合伙
                 化 □
                                                               企业(有限合伙)为法定一致行
                                                               动人
                                                               3、信息披露义务人张红曼、宁
                                                               波和之琪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宁波和之智投资管理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法定一
                                                               致行动人

                 是√ 否□
                                                  信息披露义   是√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宁波哲琪投资管
                                                  务人是否为   信息披露义务人张忠良、张华
是否为上市公司   理有限公司、宁波和之合投资管
                                                  上市公司实   芬、张瑞琪、张哲瑞为公司实际
第一大股东       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公司
                                                  际控制人     控制人
                 控股股东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
权益变动方式
                 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一致
(可多选)
                 行动协议到期终止,一致行动关系解除)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持股数量:189,846,571股
披露前拥有权益
                 持股比例:63.74%
的股份数量及占
                 本次权益变动前,张忠良、张华芬、张瑞琪、张哲瑞、张忠立、宁波瑞智投资管
上市公司已发行
                 理有限公司、陈松杰、宁波和之瑞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和之兴投
股份比例
                 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张红曼、宁波和之琪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23
                  伙)、宁波和之智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通过一致行动关系,合计持有
                  公司股份189,846,57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3.74%,具体持股情况如下:




                  1、本次权益变动后,张忠良、宁波哲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宁波和之合投资管理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瑞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法定一致行动人,合计持
本次权益变动      有公司股份136,207,69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5.73%。
后,信息披露义    2、宁波和之瑞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和之兴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
务人拥有权益的    限合伙)为法定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3,982,43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股份数量及变动    11.41%。
比例              3、张红曼、宁波和之琪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和之智投资管理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法定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9,656,443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6.60%。

在上市公司中拥
                  时间:2022年9月26日
有权益的股份变
                  方式:一致行动协议到期终止,一致行动关系解除
动的时间及方式



是否已充分披露
                  不适用
资金来源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     否 √
是否拟于未来12
                  未来12个月内不排除存在继续增加或减少上市公司股份的可能
个月内继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
在此前6个月是否
                  是√     否 □
在二级市场买卖
该上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24
控股股东或实际
控制人减持时是
否存在侵害上市   是□     否 √
公司和股东权益
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
控制人减持时是
否存在未清偿其
对公司的负债,
未解除公司为其   是□     否 √
负债提供的担
保,或者损害公
司利益的其他情
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
                 不适用
否需取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   不适用




     (以下无正文,《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章
     页附后)




                                      25
(此页无正文,为《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
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张忠良
签名: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张华芬
签名: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张瑞琪
签名:


信息披露义务人四:张哲瑞
签名:


信息披露义务人五:宁波哲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信息披露义务人六:宁波和之合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盖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名):




                                      签署日期:2022 年 9 月 26 日




                                 26
(此页无正文,为《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
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七:张忠立
签名:


信息披露义务人八:宁波瑞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签署日期:2022 年 9 月 26 日




                                 27
(此页无正文,为《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
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九:张红曼
签名:


信息披露义务人十:宁波和之琪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盖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名):


信息披露义务人十一:宁波和之智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盖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名):




                                      签署日期:2022 年 9 月 26 日




                                 28
(此页无正文,为《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
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十二:陈松杰
签名:


信息披露义务人十三:宁波和之兴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盖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名):


信息披露义务人十四:宁波和之瑞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盖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名):




                                      签署日期:2022 年 9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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