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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兴瑞科技:关于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2022-10-27  

                        证券代码:002937          证券简称:兴瑞科技              公告编号:2022-094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会议为公司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11 月 14 日下午 13:30。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 年 11 月
14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开始投票的
时间为 2022 年 11 月 14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为
2022 年 11 月 14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知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
本通知列明的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
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2 年 11 月 8 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2022年11月8日下午15:00,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
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认可的其他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浙江省慈溪市长河镇芦庵公路1511号兴瑞科技2号楼4楼会议
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计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计投票提案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
  1.00                                                                  √
              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
  2.00                                                                  √
              案》
                                                             √作 为投票对 象的子议 案
  3.00        《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数:(20)
  3.01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
  3.02        发行规模                                                  √
  3.03        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
  3.04        债券期限                                                  √
  3.05        债券利率                                                  √
  3.06        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
  3.07        担保事项                                                  √
  3.08        转股期限                                                  √
  3.09        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
  3.10        转股价格向下修正                                          √
  3.11        转股股数确定方式                                          √
  3.12        赎回条款                                                  √
  3.13        回售条款                                                  √
  3.14        转股年度有关股利的归属                                    √
  3.15        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
  3.16        向公司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
 3.17      债券持有人及债券持有人会议                         √
 3.18      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3.19      募集资金存管                                       √
 3.20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有效期限               √
 4.00      《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
           《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
 5.00                                                         √
           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6.00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
           《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填
 7.00                                                         √
           补措施与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有关担保事项暨关
 8.00                                                         √
           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制定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
 9.00                                                         √
           则>的议案》
           《关于未来三年(2022-2024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
 10.00                                                        √
           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
 11.00     办理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       √
           议案》


    (二)上述提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26日在《上海证券报》及巨潮
资讯网上刊登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
086)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87)。
    (三)提案 2-11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
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 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要求,上述提案将对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
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证券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
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和本人身
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应持股东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
证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须持股东授权委托
书(格式见附件1)和本人身份证。
    3、异地股东登记:异地股东可以以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
受电话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格式见附件2),请发传真或邮
件后电话确认。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二)登记时间
    1、现场登记时间:2022年11月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7:00
    2、采用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2022年11月9日下午17:00之前送
达或者传真至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来信请寄:浙江省慈溪市长河镇芦庵公路
1511号(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邮编:315326(信函上注明“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登
记地点的时间为准。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联系地址:浙江省慈溪市长河镇芦庵公路1511号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315326
    联系电话:0574-63411656
    传 真:0574-63411657
    联系邮箱:sunrise001@zxec.com
    联系人:张红曼
    4、注意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
    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2)会议费用:本次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3。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6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宁波兴瑞
   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对大会议案表决意见如下:

                                                       备注

提案                                                  该列打
       提案名称                                       勾的栏   同意   反对   弃权
编码
                                                      目可以
                                                        投票

100    总提案(对应议案1至议案11统一表决)              √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
1.00                                                    √
       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
2.00                                                    √
       案》
                                                      √作为
                                                      投票对
                                                      象的子
3.00   《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议  案
                                                      数  :
                                                      (20)

3.01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

3.02   发行规模                                         √

3.03   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

3.04   债券期限                                         √

3.05   债券利率                                         √
3.06    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

3.07    担保事项                                       √

3.08    转股期限                                       √

3.09    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

3.10    转股价格向下修正                               √

3.11    转股股数确定方式                               √

3.12    赎回条款                                       √

3.13    回售条款                                       √

3.14    转股年度有关股利的归属                         √

3.15    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

3.16    向公司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

3.17    债券持有人及债券持有人会议                     √

3.18    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

3.19    募集资金存管                                   √

3.20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有效期限           √

4.00    《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
        《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
5.00                                                   √
        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6.00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
        《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填
7.00                                                   √
        补措施与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有关担保事项暨关
8.00                                                   √
        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制定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9.00                                                   √
        的议案》
        《关于未来三年(2022-2024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
10.00                                                  √
        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
11.00   办理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   √
        议案》
    1.请在“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的栏目里划“√”。
    2.若没有明确指示,被委托人可行使按照其个人意愿,以其认为适当的方
式投票同意、反对或弃权。
    3.本委托书自本人签署之日起生效,至本次会议结束时终止。
附件2:
                             参会股东登记表
法人股东名称/自然人股东姓名(全称)
股东地址
股东证券账户开户证件号码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姓名

股东账户
股权登记日收市持股数量
是否委托他人参加会议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联系人姓名

联系电话

联系邮箱
联系地址

注:1、本人(单位)承诺所填上述内容真实、准确,如因所填内容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股权登记日所记载股东信息不一致而造成本人(单位)不能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所

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特此承诺。

   2、已填妥及签署的登记截止前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
信函、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

   3、请用正楷填写此表。




                              股东签名(法人股东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附件3:

                    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937”,投票简称为“兴
瑞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
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
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
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
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11月14 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2年11月14 日上午9:15至下午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
“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
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