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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兴瑞科技: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2022-10-27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
                        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海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国海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瑞科技”或“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和持续督导
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结项并使用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公司采用公开发行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600万
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9.94元,共计募集资金45,724.00万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
3,396.23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42,327.77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8年9月18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
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588.12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39,739.6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 ,并由其出具 《验资报告》( 天健验〔2018〕336
号)。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
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
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
年9月27日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慈溪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宁波慈溪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子公司苏州中兴联精密
工业有限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9月27日与上海浦东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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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慈溪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子公司香
       港兴瑞连同保荐机构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2月1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子公司香港兴瑞、孙公司越南兴
       瑞连同保荐机构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 日与中国工商银行河内市分
       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子公司香港兴瑞企业有限公司连同保荐
       机构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12月16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
       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子公司香港兴瑞、孙公司越南兴瑞连同保荐机
       构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月16日与中国工商银行河内市分行签订了《募集
       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孙公司越南兴瑞连同保荐机构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9年12月29日与越南科技和商业股份银行北江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
       议》;公司、子公司东莞中兴瑞连同保荐机构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4月30
       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慈溪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及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
       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截至2022年9
       月30日,公司“研发中心升级改造项目及补充营运资金”(以下简称“募投项目”)节余
       募集资金共计1,579.48万元(包括理财收益及银行存款利息,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
       日专户余额为准),公司拟将上述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生产经
       营发展。
           截至2022年9月30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含利息、现金管理收益):
                                                                             单位:人民币元

                                          期末原币                 折合人民币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币种                       募集资金用途
                                            余额                     金额
招商银行股份有                                                                      1.研发中心升级改
限公司宁波慈溪         574903183810801   15,876,217.57    人民币   15,876,217.57      造项目
支行                                                                                2.补充营运资金
上海浦东发展银                                                                        年产1000万套
                        11443690004709             0.00     美元            0.00
行股份有限公司                                                                      RFTUNER、1000
                                                                                     万套散热件及机
中国工商银行河
                   0127000100000819292                -   越南盾                -    顶盒精密注塑外
内市分行
                                                                                      壳零组件项目
合计                                                               15,876,217.57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及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研发中心升级改造募投项目已经完成,并达到预定可使用
       状态。同时,该募集资金专户在存储期间产生了一定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具体资金

                                               2
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银行存款利息和理财
             募集资金承诺                    累计投入募 待支付尾  募集资金余额
                          产品、结构性存款收
 项目名称      使用总额                      集资金金额 款金额 (5)=(1)+(2)
                          益扣除手续费等净额
                 (1)                         (3)      (4)   -(3)-(4)
                                (2)
研发中心升
级改造项目
                  3,530.33              332.00   2,274.70   8.15           1,579.48
及补充营运
资金
   注:以上数据尾差由于四舍五入导致。

    公司拟将该募投项目予以结项。结项后该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为1,579.48万元
(包括理财收益及银行存款利息,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占该项
目募集资金净额的44.74%。
    三、募集资金产生节余的原因
    兴瑞科技“研发中心升级改造项目及补充营运资金”已通过募集资金投入多台设
备以及所需的软硬件等,当前项目已达到预期,公司拟将该项目进行结项。截至2022
年9月30日,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2,274.70万元,节余募集资金总额1,579.48万元
(含利息收入、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如
下:
    1、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从项
目的实际情况出发,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能够顺利实施完成的前提下,本着合
理、节约、有效的原则,审慎使用募集资金,加强各个环节成本的控制、监督和管理,
并根据市场技术变化和公司发展规划,相应调整设备及软硬件投入,合理地节约了项
目建设费用。
    2、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
的使用效率,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同时,募
集资金存放银行期间产生了利息收益。
    四、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安排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拟将本次结项项目节余募集资金
1,579.48万元(实际金额以转出当日银行结息后的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

                                         3
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上述募投项目结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施完成后,募投项目需支付的尾款将
继续使用募集资金账户的余款支付,待募集资金账户余款支付完毕后注销募集资金账
户,公司就募集资金专户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监管
协议也将随之终止。
    五、相关事项的审议程序
    1、公司董事会决议
    2022年10月2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
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研发中心升级改造项目及补充营运资金”节余募集资金1,579.48万元(包括理财
收益及银行存款利息,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
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募投项目需支付的尾款将继续使用募集资金账户
的余款支付,待募集资金账户余款支付完毕后注销募集资金账户,该议案尚需经公司
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监事会决议
    2022年10月26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
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
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是公司结合发展规划及实际生产经营情况
作出的调整,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优化财务结构,降低财务风险,提高
盈利水平,促进公司主营业务持续稳定发展,为广大股东创造更大的利益。本次使用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其他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不存在损害股东
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
动资金。
    3、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拟结项的募投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公司本次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
用效率,对提高公司整体效益有积极的促进作用。相关决策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
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

                                      4
因此,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及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
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
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
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5
    (本页无正文,为《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周琢                           覃涛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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