昂利康:关于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2019-03-30
证券代码:002940 证券简称:昂利康 公告编号:2019-007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广康医药有限公司系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联营企业,本公司的关联自然人方南平先生、吴哲华先生担任其董事,从而与
本公司构成关联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 11 月修订)
(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10.1.3 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形。现根据 2014
年 10 月公司与广州白云山化学药科技有限公司(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白云山化学药公司”)之间签订《共同组建化学原
料药生产企业的备忘录》及《关于组建化学原料药生产企业合作合同》(以下统
称“备忘录和合作合同”)之约定,项目筹建及运营期间,本公司需向浙江广康
医药有限公司(系白云山化学药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本公司之联营企业,以下简
称“广康医药”)或双方为本项目设立之其他公司提供经营所需之土地和厂房。
上述租赁行为构成关联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 2014 年 10 月公司与广州白云山化学药科技有限公司(广州白云山医药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白云山化学药公司”)之间签订《共
同组建化学原料药生产企业的备忘录》及《关于组建化学原料药生产企业合作合
同》(以下统称“备忘录和合作合同”),双方约定在项目筹建期间,本公司需向
浙江广康医药有限公司(系白云山化学药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本公司之联营企业,
以下简称“广康医药”)免费提供不超过 300 平方米的空地和经营所需的厂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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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公司合理预计,该项目将于 2019 年年内完成筹建,因此,公司与广康医药或
公司与白云山化学药公司组建的其他联营企业(以下简称“关联方”)之间存在
部分必要的、合理的关联交易,预计 2019 年度合同签订金额为 50.00 万元,主
要交易类别涉及租出资产。2018 年度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
额为 0 万元。
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2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
方南平、吴哲华回避了表决。
该议案金额属于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根据备忘录和合作合同,2019 年度广康医药预计将完成筹建,公司拟与关
联方发生交易预计 50.00 万元(大写:伍拾万圆整),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内 关联交易 合同签订金额或 截至披露日已 上年发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容 定价原则 预计金额 发生金额 生金额
广康医药(或白云 向广康医药
山化学药公司与公 提供土地使
市场价格 50.00 0.00 0.00
向关联人出租资产 司组建的其他联营 用权和经营
企业) 用房产
合计 50.00 0.00 0.00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实际发生 实际发生额
关联交 关联交易 实际发生 预计
关联人 额占同类 与预计金额 披露日期及索引
易类别 内容 金额 金额
业务比例 差异(%)
2
(%)
公司副总经理兼
董事会秘书孙黎
详见在巨潮资讯网
向关联 明 2017 年 5 月前 出售头孢
(www.cninfo.com.cn)
人出售 曾任浙江亚太药 氨苄、头 666.97(注) 700 0.53% -4.72%
上刊载的《首次公开发行
商品 业股份有限公司 孢克洛
股票招股意向书》
副总经理兼董事
会秘书
向广康医
详见在巨潮资讯网
药提供土
向关联 (www.cninfo.com.cn)
广康医药 地使用权 0.00 0.00 0 0
人出租 上刊载的《首次公开发行
和经营用
资产 股票招股意向说明书》
房产
小计 0.00 0.00 0 0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
无
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如适用)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
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如适 无
用)
注: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孙黎明曾担任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太药业”)副
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亚太药业主要经营化学原料药及制剂产品,其采购公司生产的头孢拉定、头孢氨苄
及头孢克洛原料药用于下游制剂产品的生产与销售。孙黎明于 2017 年 5 月从亚太药业离职,并担任昂利
康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上市规则的要求,将 2016 年、2017 年、2018 年 1-6 月昂利康与亚太药
业之间的交易列为关联交易。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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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介绍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广康医药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4 年 11 月 3 日
法定代表人:柯华东
注册资本:人民币 8,500 万元
实收资本:人民币 6,848.27 万元
住所:浙江省嵊州市剡湖街道嵊州大道北 1000 号
经营范围:医药生产项目的筹建、机械设备租赁、货物进出口。
(2)股权结构
广康医药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广州白云山化学药科技有限公司 5,100.00 60.00%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3,400.00 40.00%
合计 8,500.00 100.00%
(3)财务数据
广康医药最近一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12.31/2018 年
总资产 6,927.41
净资产 5,803.68
净利润 -621.67
注:广康医药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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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广康医药系公司的联营企业,本公司的关联自然人方南平先生、吴哲华先生
担任其董事,从而与本公司构成关联方,符合《股票上市规则》10.1.3 条第(三)
项规定的情形。
(三)履约能力分析
本公司认为广康医药资信情况良好,根据其财务、经营状况及历年实际履约
情况分析,该关联方均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对向本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帐可
能性较小。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将在平等自愿、公平公正、合理公允的市场化原则下进行;
关联交易的定价方法为:参照市场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关联交易协议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签署。
3、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有效期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拟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正常经营业务往来,符合公司的实
际经营和发展需要。上述关联交易定价结算办法是以市场价格为基础,交易的风
险可控,体现公平交易、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公司相对于其他各
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独立,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
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预计
此类关联交易将持续进行。关联交易对公司不构成不利影响。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审议前签署了事前认可意见,认为公司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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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要求,
没有违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方股东利益的
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独立董事同意将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提交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认为,该关联交易价格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及市场化定价的原
则,交易及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因此,独立董事
一致同意公司本次 2019 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3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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