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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昂利康: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08-24  

						证券代码:002940            证券简称:昂利康            公告编号:2019-024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2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
案》,本次会议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 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2019 年 4 月 30 日,财政部发布《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

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应当按
照通知要求编制 2019 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根据财会[2019]6 号文件规定,公司应当结合财会[2019]6 号的要求对财务报
表格式及部分科目列报进行相应调整。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为财政部于 2018 年 6 月 15 日修

订并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
[2018]15 号)。

    3、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于 2019 年 4 月 30 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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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执行相关会计政策。

    4、变更日期

    按照财政部的要求时间开始执行前述政策,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
进行的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只涉及财务报表项目的列报和调整,对公司资产
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均不产生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相应的变更,符合财

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本次变更履行的决策程序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8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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