昂利康:关于暂缓实施募投项目之“酶法生产900吨/年头孢拉定原料药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的公告2019-08-24
证券代码:002940 证券简称:昂利康 公告编号:2019-021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暂缓实施募投项目之“酶法生产 900 吨/年头孢拉定原料
药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2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暂缓实施募投项目之“酶法生产 900 吨/年头孢拉定原料药生产线技术改
造项目”的议案》,同意暂缓实施募投项目之“酶法生产 900 吨/年头孢拉定原料药
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517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
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
按市值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
票 2,25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23.07 元,共计募集资金 51,907.50 万元,坐
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3,350.51 万元(已预付 283.02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48,556.99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17 日汇入本公司募
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
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 2,203.79 万元(含前期支付
主承销商 283.02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46,353.20 万元。上述募集
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
报告》(天健验〔2018〕366 号)。
1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
序号 项目名称
计划投入 实际投入
年产21.7亿片(粒、支、袋)制剂生产基地建设
1 19,348.97 0.00
项目
酶法生产900吨/年头孢拉定原料药生产线技术改
2 2,865.11 0.00
造项目
3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9,559.89 1,668.30
4 补充流动资金 14,579.23 14,609.42
合计 46,353.20 16,277.72
三、拟暂缓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本次拟暂缓实施的“酶法生产 900 吨/年头孢拉定原料药生产线技术改造项
目”,规划建设期 1 年,预计总投资为 4,913.00 万元,其中建设投资 4,289.60 万
元,预备费 214.40 万元,铺底流动资金 409.00 万元。截至目前,该项目募集资
金投入金额为 0 万元。
本次暂缓实施募投项目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
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均已对暂缓事项发表了明
确的同意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
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本次暂缓实施募投项目事项尚需提
交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暂缓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原因
1、项目的生产工艺需要进一步提高
目前国内厂家头孢类原料药生产工艺主要为化学合成法,环保处理成本较高,
对环境造成较大的压力。而生物酶法催化技术为高效、节能、环保的绿色合成技
术,具有反应条件温和、产品纯度高等优点,目前欧洲部分领先的生产商已逐步
采用生物酶法替代传统的化学法,其中荷兰帝斯曼公司的酶促反应处于行业领先,
已经实现产业化。
公司于 2011 年开始进行生物酶法生产头孢类原料药的技术和工艺研发,截
2
至目前,已完成了对头孢氨苄、头孢克洛生产线的酶法技术改造,自 2015 年以
来,截至 2019 年 7 月 31 日,公司在生物酶法制备头孢拉定研究项目上已累计投
入金额 242.15 万元,已形成了初步的生产工艺,但离产业化尚有一定的距离,
为此,需要对生产工艺进一步提高。
2、公司对原料药业务和制剂业务的生产布局需要进一步论证
随着国家对于环保、安全等监管力度的不断升级,原则上化工项目应依托于
化工园区,公司正着手对内部生产布局进行逐步合理调整,按照原料药和制剂两
大业务板块,在盐城滨海和绍兴嵊州合理安排产能分布,生产布局的逐步调整需
要公司结合两地的产业政策进行进一步论证。
综上,“酶法生产 900 吨/年头孢拉定原料药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由于工艺
技术的原因及公司内部生产布局重新规划,导致公司实施该技改项目的条件尚不
成熟、未来运营存在不确定性,如盲目按原计划继续投入资金实施该项目,将可
能使得公司盈利能力下降,项目的投资回报或将低于预期。公司“原料药+制剂”
的战略方向不变,不断提升原料药的工艺技术、降低环保压力的初衷不变,公司
经营管理层经讨论,认为目前尚不是公司实施“酶法生产 900 吨/年头孢拉定原料
药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的最佳时机,本着对股东利益负责、对公司利益负责的
原则,经慎重研究,公司拟暂缓实施“酶法生产 900 吨/年头孢拉定原料药生产线
技术改造项目”的建设。
五、暂缓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着对股东负责、对公司长远持续发展负责的精神,经慎重研究决定暂
缓募投项目的建设,本次暂缓募投建设项目,暂不涉及募集资金用途变更。本次
调整对公司生产经营不存在重大影响。公司将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科学、合理决策,
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与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实现公司
与全体投资者利益的最大化。本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仍按募集资金的相关
管理规定继续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暂缓实施募集资金投资的“酶法生产 900 吨/年头孢
3
拉定原料药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系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所做的调整,本着对股
东利益负责、对公司利益负责的原则所做出的慎重决策,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
情形,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符合全体股东利益。因此,独立董事
一致同意公司暂缓实施募投项目之“酶法生产 900 吨/年头孢拉定原料药生产线技
术改造项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暂缓实施募集资金投资的“酶法生产 900 吨/年头孢拉定原
料药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系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所做的调整,不存在损害股东
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符合全体股东利益。因此,监
事会同意公司暂缓实施募投项目之 “酶法生产 900 吨/年头孢拉定原料药生产线
技术改造项目”。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昂利康本次暂缓以募集资金投资“酶法生产 900 吨/
年头孢拉定原料药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
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暂缓实施
募集资金投资的“酶法生产 900 吨/年头孢拉定原料药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系根
据外部情况变化和公司经营发展实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做出的调整,对公司经
营不存在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保荐机
构对昂利康实施上述暂缓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目录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暂缓实施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核查
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8 月 24 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