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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昂利康: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赵秀芳)2022-04-16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
则》等法律法规及《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规定和要求,在 2021 年度工作中,勤勉、忠
实、尽责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并对公司重要事项发表
了独立意见及事前认可意见,为公司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提供意见和建议,切实
维护了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1 年度履职情况述
职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21 年度,公司共计召开 9 次董事会会议和 3 次股东大会会议,本人均亲
自出席所有董事会会议,并列席了 1 次股东大会,没有委托出席、缺席的情形。
具体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   缺席次       是否连续两次未
会议名称   应出席次数
                          次数       参加次数   席次数     数           亲自出席会议

 董事会        9           2           7          0        0               否

              列席股东大会次数                                    1


    本人认为,2021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法定
要求,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合法有效的决策程序,并由独立董事提出专业、
独立的意见和建议。本人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对报告期内董事会各
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后,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恪尽职守、勤勉尽责,根据法律、法规和相关规章
  制度的规定,在 2021 年度,对相关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对董
  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及公司的良性发展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具体情况如
  下:
                                                                                  意见
  时间         会议届次                            事项
                                                                                  类型
                            1、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2021 年 1    第三届董事会
                            2、关于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独立   同意
 月5日       第一次会议
                            意见
                            1、关于变更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的独立意
2021 年 1    第三届董事会
                            见                                                    同意
 月 22 日    第二次会议
                            2、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独立意见
                            1、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3、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和事
                            前认可意见
                            4、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和事前认可意
                            见
2021 年 4    第三届董事会   5、关于 2020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
                                                                                  同意
 月 15 日    第三次会议     况及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6、关于增加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独立意见
                            7、关于公司变更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实施内容的独立意见
                            8、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独立意
                            见
                            1、关于与浙江海昶生物医药技术有限公司签订合作协议并
2021 年 6    第三届董事会   投资设立参股公司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和事前认可意见
                                                                                  同意
 月 28 日    第五次会议     2、关于调整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
                            分实施内容的独立意见
2021 年 7    第三届董事会   1、关于公司向福建海西联合药业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
                                                                                  同意
 月 19 日    第六次会议     的独立意见和事前认可意见
                            1、关于公司 2021 年上半年对外担保情况及关联方占用资
2021 年 8    第三届董事会   金情况的独立意见
                                                                                  同意
 月 19 日    第七次会议     2、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
                            立意见
                            1、关于公司使用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暂
2021 年 10   第三届董事会   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同意
 月 28 日    第八次会议     2、关于公司增加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和事前认可意见
2021 年 12   第三届董事会   1、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向关联方出租厂房暨关联交易事项
                                                                                  同意
 月 27 日    第九次会议     的独立意见和事前认可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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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重点工作情况


    1、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1 年度,本人对公司进行了多次实地现场考察,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
况、内部控制及财务管理等状况,针对公司发展战略、加强内部控制、提高理财
收益等方面,从专业角度提出建议;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决
策和进展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对公
司未来发展战略与规划提出建议,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应尽的职责。


    2、董事会专业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2021 年度,本人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与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报告
期内,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积极组织、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对公司
审计部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公司财务报告等事项进行了审议;作为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委员,积极参与对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能力、履职情况等的考核。


    3、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相关工作

    (1)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参与董事会、各专门
委员会会议,认真研读各项议案,核查实际情况,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对审议事
项进行认真研究,分析可能产生的风险,作出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审慎地
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

    (2)持续监督公司信息披露工作

    本人积极履行自身职责,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对公司 2021 年度信
息披露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
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

    (3)加强自身学习,提高履职能力


                                    3
    本人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浙江证监局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相关文件,
加深对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利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
解,不断提高自身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建议,
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四、其他说明事项

    1、2021 年度,未发生本人提议召开董事会或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2、2021 年度,未发生本人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2021 年度,未发生本人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或咨询机构的情况。

    4、联系方式:赵秀芳电子邮箱 Zxf8840@163.com。

    2022 年,本人将继续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要求,本着对公司及
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继续加强与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和管理层之间的沟通和协作,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切
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赵秀芳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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