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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昂利康: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持续督导现场培训报告2022-04-16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

                             现场培训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投行”或“本保荐机构”)作
为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昂利康”或“公司”)2018年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及2020年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
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
有关规定,委派本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对昂利康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培训,现将培训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次培训的基本情况

    2022年4月14日上午10:00至12:00,东方投行保荐代表人高一鸣通过视频方式
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培训。

    二、参加本次培训的人员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本次培训的内容

    保荐代表人向被培训人员展示了培训课件,通过现场讲解及交流的方式重点
介绍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中关于关联交易、募集资
金管理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违规交易风险等方面的具体要求,包括关
联交易审议标准、程序及注意事项、募集资金管理和规范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违规交易的具体情形等。

    四、本次培训的结果

    保荐代表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
务》、《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1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对昂利康的董事、监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培训,培训得到了公司的积极配合,全体参与培训人员
均进行了认真深入学习并进行了交流沟通,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重要性得到全体
参与培训人员的认同。培训人员均表示在日常经营过程中要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相
关法规,依法规范运作。本次培训达到了预期的目标,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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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页无正文,为《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
司持续督导现场培训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杨振慈                                          高一鸣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2022 年 4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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