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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昂利康:关于向银行申请贷款的公告2023-04-01  

                        证券代码:002940            证券简称:昂利康             公告编号:2023-025

                     浙 江 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 于 向银行申请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昂利康”)于 2023
年 3 月 3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
申请贷款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包括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向银行申请
最高额不超过 7.5 亿元人民币的融资额度,即在本次融资期限内任一时点的融资
余额不超过 7.5 亿元人民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
公告如下:

    一、贷款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和资金使用安排,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最高额不超过
7.5 亿元人民币的融资额度,即在本次融资期限内任一时点的融资余额不超过 7.5
亿元人民币,以及因此而进行的自有资产质押(或抵押),质押(或抵押)额度
的最高不超过 7.5 亿元人民币。以上融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非流
动资金贷款、信用证融资、票据融资、自有资产质押(或抵押)、开具保函等融
资业务,具体融资形式、融资金额等最终以公司与银行实际签订的正式协议或合
同为准。上述申请贷款的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上述
额度内,以银行和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本次融资额度的期限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3 年度股东大会
召开之日止,在上述融资期限内融资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为提高工作效
率,保证业务办理手续的及时性,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
事会转授权董事长或其他经营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办理相关融资业务的相
关手续,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不
含对外担保)、抵押、融资、质押、信托、租赁、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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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
司承担。

    公司与拟提供贷款的银行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申请贷款事项不属于关联交
易。

    二、审议程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贷款的议
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公司章程》及《投资和融资决策管理制度》等有关
规定,本次向银行申请贷款额度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申请银行贷款额度主要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发展所需,有利于增强
资金保障能力,促进公司业务持续、稳定的开展,实现长远发展的战略规划,不
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目前,公司生产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偿
债能力,本次申请贷款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财务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 年 4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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