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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昂利康: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3-04-01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2 年度,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
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
从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出发,勤勉尽责地履行监督职责,依法独立行使职权,
对公司依法运行情况、财务状况、关联交易、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等事项进
行监督,为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现将监事会就 2022 年度
的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2 年度监事会召开会议情况

    1、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22 年 4 月 11 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
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 3 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 3
人,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豁免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期限的议案》
《关于<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关于<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
议案》三个议案。

    本次监事会决议公告刊登于 2022 年 4 月 12 日的《证券时报》及指定信息披
露网站(www.cninfo.com.cn)上。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22 年 4 月 11 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
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 3 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 3 人,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豁免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期限的议案》
《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之
规定的议案》《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
案》 关于<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
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构成重
大资产重组的议案》 关于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框架协议>

                                   1
的议案》《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
十三条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
上市的议案》《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三条情形的说明的议案》 关于
本次交易停牌前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的议案》《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
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十二个议案。

    本次监事会决议公告刊登于 2022 年 4 月 13 日的《证券时报》及指定信息披
露网站(www.cninfo.com.cn)上。

    3、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22 年 4 月 14 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
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 3 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
3 人,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1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关于 2021 年度内部控制
自我评价报告》《关于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公
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
品的议案》八个议案。

    本次监事会决议公告刊登于 2022 年 4 月 16 日的《证券时报》及指定信息披
露网站(www.cninfo.com.cn)上。

    4、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22 年 4 月 28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 3 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 3 人,会议审议并通过了《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关于调整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实施
内容的议案》两个议案。

    本次监事会决议公告刊登于 2022 年 4 月 29 日的《证券时报》及指定信息披
露网站(www.cninfo.com.cn)上。

    5、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22 年 5 月 11 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
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 3 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 3
人,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与湖南科瑞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共同签署<技术


                                    2
转让(技术秘密)合同>并组建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议案。

    本次监事会决议公告刊登于 2022 年 5 月 12 日的《证券时报》及指定信息披
露网站(www.cninfo.com.cn)上。

    6、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2022 年 7 月 21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
开,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 3 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 3 人,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使用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本次监事会决议公告刊登于 2022 年 7 月 22 日的《证券时报》及指定信息披
露网站(www.cninfo.com.cn)上。

    7、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 2022 年 8 月 29 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
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 3 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
3 人,会议审议并通过了《2022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关于 2022 年半年度募集
资金存放与使用的专项报告》《2022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三个议案。

    本次监事会决议公告刊登于 2022 年 8 月 31 日的《证券时报》及指定信息披
露网站(www.cninfo.com.cn)上。

    8、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 2022 年 10 月 10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
开,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 3 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 3 人,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终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并变更为现金收购部分股
份的议案》《关于公司签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框架协议之终止协议>的议案》
关于公司现金收购湖南科瑞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份并签署<股份转让协
议>的议案》三个议案。

    本次监事会决议公告刊登于 2022 年 10 月 12 日的《证券时报》及指定信息
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上。

    9、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 2022 年 10 月 24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
开,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 3 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 3 人,会议审议并通过了《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本次会议仅审议该议案,会议决议已于 2022 年 10 月 24 日向
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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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 2022 年 11 月 28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
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 3 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 3 人,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支付收购湖南
科瑞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份的现金对价的议案》。

    本次监事会决议公告刊登于 2022 年 11 月 30 日的《证券时报》及指定信息
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上。

    二、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
公司依法运行情况、公司财务情况、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关联交易等事项
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情况发表如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行情况

    2022 年,监事会成员认真履行职责,恪尽职守,通过审阅相关报告、依法
列席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等形式,对 2022 年度公司依法运行情况进行监督。
认为:公司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范运作,建立并不断完善内部控制
制度;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运作规范,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各项决议得到有效
执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和行使职权时勤勉尽职,认真执行公
司股东大会决议,切实从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出发,未出现违反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行为,未发生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监事会对 2022 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财务成果等进行了有效的
监督、检查和审核。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内控制度完善,财务运作规范,
财务状况良好;公司财务报表能够客观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
量情况,定期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2 年度的财务
状况。

    (三)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核查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进行了监督、核查。认为:公司
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能够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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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和要求执行,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去向合法合规,
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
行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内容发生部分变更,变更事项的内容和决策程序均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编制的《关于 2022 年度募集
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
的使用和存放情况。

    (四)对公司关联交易的核查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 2022 年度的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认为:公司报
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合理;公司董事会
在审议关联交易议案时,相关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发生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核查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进行核查。认为: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
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在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
过程及关键环节中能得到有效执行,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公司董
事会出具的关于 2022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
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六)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核查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情况进行了监督、核查。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
为完善的信息披露内控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照制度法规要求履行披露义务,信披
内容真实、准确、及时、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情形。
公司依法建立并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要求落实内幕信息
管理以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能够如实、完整记录内幕信息在公开披露前
各环节所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报告期内未发现相关人员利用内幕信息从事内
幕交易的情形。

    (七)对公司利润分配的核查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利润分配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利润分配
预案的审议、实施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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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状况以及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综合因素,与公司实
际经营业绩相匹配,与公司规划相符,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符合
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监事会工作展望

    2023 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加强落实监督职能,严格按照《公司法》、《公
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要求,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对公司经营
管理情况、财务状况、内控体系运行情况、董事和高管的履职情况以及股东大会、
董事会决议的执行等情况进行有效监督和核查,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并
对其履行程序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切实维护
公司及股东的权益;积极参加监管机构及公司组织的有关培训,拓宽专业知识和
业务水平,更好地发挥监事会的监督职责,维护股东利益。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3 年 3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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