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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昂利康: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签署《采购协议》的公告2023-04-06  

                        证券代码:002940           证券简称:昂利康            公告编号:2023-027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签署《采购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签署的《采购合同》,属于双方合作意愿的框架性协议,履行金额
具有不确定性,具体的销售时间、数量、价格等按双方单独签订的采购订单履
行。本协议签署即生效。

    2、本协议的签署对公司本年度及未来年度经营业绩的影响需视协议后续双
方单独签订的采购订单而定。本协议的签署一定程度上将有助于公司未来业务
发展,预计将在协议有效期内对公司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3、公司最近三年已披露框架协议或意向性协议情况详见本公告“六、其他
相关说明”。

    4、公司本次签订的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后续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
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协议签署概况

    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西淳迪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南科瑞生
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淳迪”)近期与欧洲某公司
(基于双方保密协议约定,不便披露客户具体名称)签署了《采购协议》,为其
持续提供 25-羟基维生素 D3 系列产品等(以下简称“协议产品”),预计销售收
入达到披露标准(基于双方保密协议约定,不便披露具体金额)。本次协议签署
即生效,合作期限为五年,合作期限届满后交易对方有权通过向江西淳迪提供书
面通知将协议期限再延长五年。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1
    本次签署《采购协议》的交易对手方为欧洲某公司。

    最近三年,公司与该交易对手方未发生类似交易。

    此次交易对手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其经营情况、信用状况良好,具备
充分的履约能力及支付能力。

    三、采购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江西淳迪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欧洲某公司

    1、采购产品:25-羟基维生素 D3 系列产品等;

    2、采购期限:本协议有效期为五年,生效时间自 2023 年 3 月 1 日起算,乙
方有权通过向江西淳迪提供书面通知将协议期限再延长五年;

    3、采购数量:在本协议期间,乙方从甲方采购的协议产品数量及采购时间,
按双方单独签订的采购订单确定;

    4、保密:任何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本协议相关内容,法律、法规、
传票、政府命令或司法命令要求披露除外,若有与此相关的披露要求,接收方应
立即通知披露方,并在披露之前允许披露方通过适当的法律行动反对该披露。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采购协议的签订有利于公司协议产品的销售,对公司本年度以及未来年度
的影响需视协议后续双方签订的采购订单而定,预计将在协议有效期内对公司业
绩产生积极影响。具体影响数以审计报告为准。

    五、风险提示

    1、本次签署的采购协议,属于双方合作意愿的框架性协议,履行金额具有
不确定性,具体的销售时间、数量、价格等按双方单独签订的采购订单履行。本
协议的签署对公司本年度及未来年度经营业绩的影响需视协议后续双方单独签
订的采购订单而定,预计将在协议有效期内对公司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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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本次签署的采购协议在实施过程中具体实施方式、实施范围、实施步骤
及时间安排等均存在变动的可能,在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存在需要进一步公告的事
项,公司将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最近三年已披露框架协议或意向性协议情况:2020 年 10 月,公司
与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该协议目前正常履
行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关于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0-058)。

    2、本次采购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董监高
所持股份未发生变化。

    本次采购协议披露后未来三个月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
东和董监高所持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控股股
东、持股 5%以上股东、董监高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未来拟实施股份减持计
划,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备查文件

    1、《采购协议》。

    特此公告。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 年 4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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