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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农股份: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18-12-13  

						证券代码:002942        证券简称:新农股份          公告编号:2018-013



                   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合理
利用部分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浙江新农
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12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
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32,000 万元人民币的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使
用期限为 12 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
途的行为,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 1604 号)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00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4.33 元,共计
募集资金 429,9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382,608,100.00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2018] 4607 号《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
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公司本次新股发行募集资金总
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如下项目投资: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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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金额    募集资金计划投入金额
 1      年产 1,000 吨吡唑醚菌酯及副产 430 吨氯    17,991.81              17,991.81
        化钠项目
 2      年产 6,600 吨环保型水基化制剂生产线及        11,118               8,269.00
        配套物流项目
 3      年产 4000 吨 N-(1-乙基丙基)-3,4-二甲        6,000                  6,000
        基苯胺、2500 吨 1,3-环己二酮、500 吨 N-
        异丙基-4-氟苯胺、配套 600Nm3/h 氢气技
        改项目(简称“加氢车间技改项目”)
 4      营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6,000                  6,000

                   合计                           41,109.81              38,260.81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
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1. 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经营计划、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计划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
情况下,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2. 现金管理额度
       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32,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 现金管理期限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公告之日起 12 个月。购买的银行保本型产品(包
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等)的期
限不得超过 12 个月,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4. 投资产品范围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品种为一年内、银行保本型产品(包括但
不限于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等)。为控制
风险,以上投资品种不涉及证券投资,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
金和以证券投资为目的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或信托产品。
       5. 投资决策程序
       公司董事会在获股东大会批准及授权后将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
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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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不得质押,闲置募集资金使用的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
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者注销闲置募集资金使用的产品专用结算
账户的,公司将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6. 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
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
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
常建设及进展,公司将综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度,及时筹划募集资金使用安
排,以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
    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仅限于购买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结构性
存款、定期存款、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等),且该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
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
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四、风险控制措施
    1. 为控制风险,以上资金投资品种为低风险、短期(不超过一年)的银行
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有保本约定的投
资产品等),不包括银行等金融机构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投资标
的银行理财产品,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风险投资品种。上述银行理财产
品不得用于质押,如需开立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
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2. 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
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 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
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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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募集资金安全和公司日
常运营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投资进展,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
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
绩水平。
    六、备查文件
    1、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会议决议;
    2、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独立意见;
    4、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12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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