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股份:公司章程新旧条文对照表2018-12-13
证券代码:002942 证券简称:新农股份 公告编号:2018-014
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新旧条文对照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12 日召开
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
更登记的议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以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的有关法律法规,现对《公司章程(草案)》的第四条、第七条、第十
九条、第一百七十三条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对照如下:
原《公司章程(草案)》 新《公司章程》
第四条 公司于【】年【】月【】 第四条 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19 日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称“中国证监会”)核准,首次向社会 “中国证监会”)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
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万股,并于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000 万股,并于 2018
【】年【】月【】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年 12 月 5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上市。
第七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七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万元。 12000 万元。
第十九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 第十九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
万股,全部为普通股。 12000 万股,全部为普通股。
第一百七十三条 公司指定【】、【】 第一百七十三条 公司指定《证券时
和巨潮咨询网(http: 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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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和其他需要披露信息的媒体。 //www.cninfo.com.cn)为刊登公司公告
和其他需要披露信息的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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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12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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